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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茶沒有跟過來,看來是被泰格攔住了。身後也沒有其他人尾隨,初步計劃圓滿成功。
這種感覺本來應該很爽,但是常念心裡卻有點空空落落的。來魔幻大陸將近五年,這是他第一次離家。是的,在他自己都沒發覺的時候,常念早就把叢林當成了自己的家。
常念摸摸兜裡的小平板,深吸一口氣,告訴自己轉一圈,見見世面就回去。
他為這次旅行做了不少準備,鋒利的骨刀一連帶了三把,一把泰格送的,一把親眼看著萊恩磨得,還有一把是他無意間從獸骨上扯下來的現成的。
還有衣服,常念特意選擇了巨大的尖角獸的皮子,這種野獸類似於地球上的犀牛,頭部長著堅硬的角。
尖角獸珍貴的地方除了那個碩大的尖角之外,就是皮子。
尖角獸身上可以剝下兩層皮,第一層厚重如盔甲,第二層柔軟如棉布,防水防蚊蟲的同時竟然還有很好的透氣性。
當初常念第一眼見到就在想,這麼一塊兩米見方的東西如果放在地球上該是天價吧?那些愛好戶外運動的驢友們肯定得搶瘋了。
常念長了個心眼,讓萊恩多獵了幾頭,留了幾塊皮子做成長衫長褲。
說起來他實在沒什麼做衣服的天賦,第一件做出來簡直慘不忍睹——褲腿神奇地扭著,並且一長一短,沒有留出襠部,也根本沒考慮腰圍。弄到最後根本沒辦法穿進去。
最可笑的是上衣,光想著縫個直筒,竟然沒留出領口,除了多出兩個袖子之外,完全可以當麻袋使。
看著如此奇葩的東西,茶茶笑得前仰後合。絲毫沒給常念留面子。
不過茶茶還算地道,笑夠了之後就自發地拿過針線做了起來。三兩下就做成了一套,完全就是常念想象中的長袖T恤和繫帶運動褲的樣子。
完了茶茶還拎著那件上衣左看右看,最後指著領口的地方對常念說:“如果這裡多用一塊皮子,做成一個兜,毛毛冷的時候可以把腦袋捂上,會不會好點?”
常念目瞪口呆——這創意、這敏感度,放在現代絕對是時尚界的領軍人物啊!
從此常唸對茶茶刮目相看。同時自動放棄怎麼也玩不轉的針線,把做衣服的任務徹底拜託給了茶茶。
此時此刻,常念身上穿的就是一件帶兜帽的運動款。上衣還縫了兩個兜,好看又方便。
常念低頭就能看到身上的衣服,不由自主就想到了家裡的泰格、茶茶還有……萊恩。心裡默默想著,等自己歸來的時候,他們會是什麼樣子。
一上午常念都在趕路,他必須以最快的速度穿過中央部落的領地。
這裡已經成了野獸的樂園,毫無理智的野獸自相殘殺,留下來的必然是最兇殘、最強大的那批。
雖然出門之前做了充足的準備,驅獸草和止血藥帶得充足,但是常念一貫奉行小心為上。
到達中央地帶的時候,常念不自覺停下腳步。
這裡他很熟悉,雖然只來過一次。那個霜重雪寒的清晨,他就是在這裡第一次化為人形,拖著昏迷的萊恩離開。
事情過去了,再次回想起來,一切疑點才會變得清晰。那一次,明明記得自己變成了人形,再醒來的時候卻回到了部落,又變成了小狐狸。
早在那時萊恩就看到自己變成人形的樣子了吧?沒想到那小子竟然這麼沉得住氣。甚至買通小地行獸,和他串通一氣瞞著自己。
常念突然想起來二號基地那個蓄水池,大金毛即使再強大,也不能一夜之間完成那麼大工程。想必呦呦肯定摻了一腳,沒準還是主力——所以說從那時候起大金毛就已經成功策反小地行獸了嗎?
這樣想著,常念覺得自己或許應該重新審視萊恩了。
常念隱隱覺得,萊恩平時的樣子肯定不像在自己面前表現得那樣傻乎乎。他知道萊恩在年輕獸人中很有威信,甚至有著一呼百應的王霸之氣,這不光是力量強大就能做到的。
常念搖頭苦笑,他還是對萊恩瞭解太少了。
終於安全無虞地走出中央部落故地,常念撥出一口氣。
前面是一片濃密的林子,據說沒有什麼大型野獸,所以今晚可以找個舒適的地方安安穩穩地過一夜。
不過,在那之前還要把晚飯解決了。常念這樣想著,抬腳朝著密林走去。
就在這時,一個略帶熟悉的清亮嗓音響在耳邊。
“啊!終於等到你了!”
常念猛地抬頭看過去,發現前面多了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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