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第1/4 頁)
“是的,我是。”烏木揮揮手,解散了戒備的族人,“獸河兩岸的部落自古就有規定,無論哪一方都不能隨意越界,否則勇士的長矛絕不手下留情,你的族長沒有說過嗎?”
達爾爽朗地笑笑:“當然,中央部落的族長怎麼會把這麼重要的事漏掉?”
烏木皺眉,似乎是因為達爾不在意的態度而惱怒:“那你為什麼還要越過獸河?”
“因為我的族長收到了您的資訊,特意派我過來。如果可以,族長希望由我把那個孩子帶回去。”
此言一出,人群裡一下子炸開了鍋,大家開始議論紛紛:“中央部落的族長竟然沒有親自來嗎?”
“聽說這個幼崽的獸父就是那個族長呢,他怎麼能不來?”
“幼崽這麼珍貴,看他好像都不在意的樣子!”
“……”
烏木族長顯然也很生氣,臉色一下子沉了下來,語氣也冷冰冰的:“聽聞中央部落是獸河北岸最大的部落,應該是最講究誠信的和道義的。但是,這一次,我和我的族人並沒有看到你們的誠意。”
達爾聳聳肩膀,顯得有些無奈:“沒想到因為族長不能親自過來就讓您產生了這樣的誤會,我想我不得不解釋清楚了。”
烏木點點頭,表示已經做好了洗耳恭聽的準備。
達爾繼續道:“想必烏木族長也知道不久前北方叢林的獸潮吧?我們的族長在和野獸的爭鬥中受了傷,族長家剛出生不久的幼崽也是在那時候走失的。”
部落裡的人們聽到“獸潮”倆字,無不露出驚悚的表情,就連原本姿態十足的烏木也白了一張臉。
達爾看到這情形,連忙安慰:“不用擔心,有中央部落擋著,大家還是安全的。況且隔著一條河,水流很急,野獸再發狂也不敢輕易過來。”
大家聽後心裡略微踏實了些。
達爾一瞬不瞬地看著烏木從疑惑道擔憂再到鬆口氣的表情,莫名地覺得十分“可愛”。
話說狐族部落的獸人即使雄性骨架都比其他部族小很多,而且大多數都身形修長長相俊美,完全可以和其他族類的雌性相媲美。也難怪達爾會有這樣的錯覺。
“請您不要生氣,我們的族長大人實在是不方便,否則一定會親自過來感謝您的善心。”對著烏木,達爾的聲音都溫柔了幾分。
烏木彷彿沒有注意到這一點,擺擺手,說道:“這不是我的功勞,那個幼崽是部落裡一個孩子救的。”說到“孩子”的時候,烏木明顯頓了一下,想來想去,也只能用這個詞來形容常念——沒有舉行過成年禮的獸人,不就是孩子?
達爾愣了一下,細長的眼睛裡閃過些許懷疑。
烏木秀眉挑起:“我是不會拿這種事說謊的,這沒有任何意義。”
達爾連忙道歉:“對不起,是我的錯。請問,我什麼時候能帶我的族人回去?”
烏木嘆了口氣,對達爾說:“問一下泰格一家吧,那個幼崽一直是他們在收養。”
******
兩個多月的小金毛已經和三歲多的常念一般大小了。其強悍的體魄更是常念拍馬也追不上的。
如果單憑體力、速度和敏捷度,小狐狸版的常念絕對得靠邊站。好在,常念擁有現代人的智慧,在身體發揮不了作用的時候,還能進行理論指導。
所以,就在這異世界,常教授又過了一把教書育“獸”的癮。
常唸的方法簡單粗暴,再發現了變異小金毛幾乎是結合了獅子的體魄、豹子的速度、獵犬的嗅覺以及老虎的咬合力之後,立馬制定出一套獨一無二的訓練方案——那就是把這幾位頂級獵食者各自的強項總結出來,對小金毛進行專項訓練。
兩個月的時間,小金毛已然成了一把捕獵的好手。無論是樹上的鳥兒還是地上的小獸,他就跟玩兒似的一逮一個準兒。
當然,在他們的必修課中,常教授特別強調了一個內容,叫“躲避天敵”。方法很簡單,看到爪子比自己尖的,牙齒比自己利的,個頭比自己大的,樣子比自己威猛的,一個字:跑!
小金毛如同一張白紙,他對常唸的信任就像破殼後認母的雛鴨一樣,出於本能,在他的觀念裡還沒有那種所謂的英勇無畏、遇強則強的觀念。常念覺得,這種盲目的英雄主義簡直就是在拿自己的小命開玩笑。所以,他告訴小金毛別那樣,小金毛聽話地照做,甚至超乎常念想象得“欺軟怕硬”。
儘管有時候飽受嘲笑,也放棄了很大一批潛在的獵物,但是如果小金毛的捕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