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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面前。
“巫妖帕森斯願意為您效勞~”巫妖行了一個法師禮。
075艾維斯之劍
“那裡就是艾維斯之劍。”巫妖,或者說一個光禿禿的骷髏架子,一路上嘩啦嘩啦響著把他們帶到了長劍的所在之處。
“艾維斯之劍?”
“是的,那是我給那把劍,起的名字,怎麼樣,不錯吧?”
“嗯,不錯,非常不錯。”科洛因點著頭說,安塞爾和藍斯保持沉默。
那把劍的大半截都被插進了岩漿中央的一塊黑石裡,扮演著異界版的石中劍,不過從露在外邊的那一截裡,還是能看出它的外貌的。這是一把比普通的雙手重劍,還要寬出半寸的巨劍,可能力量稍差一點的普通人,想要舉起它都有些困難。
“拿著它,你就能找到艾維斯。”
在此之前,實際上科洛因有些奇怪,為什麼巴澤爾讓他來拿一把劍。這個世界並沒有什麼神劍、神槍之類的傳說,存在於傳說中的最強的魔法武器,也不過是比較鋒利,外帶二十四小時內能發射出一個火球之類的。
這種東西,對於科洛因來說,顯然都是多餘的。戰鬥時他手上長出的長指甲,其堅固和銳利,就能和最好的矮人工匠打造出的武器相媲美。至於火球,大概也只有超過兩位數的魔法師施展的大範圍魔法的威力,才能和他的火焰一較高下。
不過顯然現在,巫妖給了他答案,只是一個並不太清晰的答案。
“為什麼拿著它,就能找到艾維斯?”
“巴澤爾沒告訴?是的,那傢伙總是不願意把話說完。”雖然巫妖的骷髏頭上只有兩個黑洞洞的眼窩,但是三個人此時都很清楚的感覺,巫妖大概是翻了個白眼。
***
帕森斯是巴澤爾與艾維斯在冒險中,最早認識的隊友。那個時候亡靈還沒那麼遭人恨,雖然他們會將所經之地的大地變成穢土,但只要不是大量亡靈一起行動,那點穢土很快就會被陽光所淨化。
亡靈在外傷和瘟疫方面的研究大多很棒。貧窮的拿不出醫藥費去神殿找牧師的普通人,大多會是找一個亡靈法師。而某些時候,甚至連教會也要在治療大範圍瘟疫的時候,去尋求亡靈法師的幫助。
特別是巫妖們,他們總是年輕法師們追逐的存在,不是追獵,而是追著拜師。他們比那些七老八十的老法師更加年長,對魔法的奧義研究的時間更長,而且沒有普通老法師的臭毛病——不會挑剔吃喝和衣物,把學徒當奴隸和僕人用。雖然活人呆在他們身邊有些難受,而且他們研究起來經常沒日沒夜的,但還是花不起錢進入高等魔法學府的窮學生們的,第一老師人選。
帕森斯原來也就是一個幸福的過著自己研究生活的巫妖,但是有一天他被自己最信任的學徒背叛,雖然沒死,卻被拆成了零碎。而艾維斯和巴澤爾無意中救了他,於是作為一個不想欠人情的巫妖,帕森斯決定跟著這兩個小傢伙一起冒險,保護他們。
那個時候他的想法是,兩個人類不可能一輩子都在冒險,最多這倆兄弟五十歲之後,就要用他們前半生積攢下來的錢,找個地方安居下來了。那個時候,他也一樣能夠找個地方,再次建立他的法師塔了。
然而……當然也不能說那兩個人騙了他,畢竟他們當時也沒有記憶不是嗎?所以,總之幾百年過去了,一直到現在他這個巫妖,還在幫著他們打工——巫妖想起來這一點就鬱悶,如果他還有淚腺的話,一定會為著幾百年的青春擠出兩行眼淚!
***
“……”科洛因一行人坐在那聽巫妖喋喋不休的講著,他記得他們談話的內容應該是“艾維斯之劍為什麼能找到艾維斯”吧?怎麼忽然變成了“巫妖訴苦茶話會”?
“我注意到你們的眼神了,小傢伙們!”巫妖忽然說,“別以為我沒有眼珠,就真的是瞎子!”
“呃……很抱歉,我們……”
“不不不,不用解釋。”巫妖咔嚓咔嚓的動著自己的下頜骨,就好像他真的還用自己的嘴巴說話一樣,“其實我也知道我的毛病,囉嗦,不是嗎?巴澤爾那傢伙就總是抱怨這一點。不過要知道,這世界上的巫妖只有兩種,一種是極端沉默的,相信我,從那樣的傢伙嘴巴里,你們一年也聽不到是個單詞!另外一種就是我這種,熱情,充滿社交的**,總是喜歡滔滔不絕的巫妖!所以要抱怨就去找你的爸爸們吧,誰讓他們當初救下來的不是另外一種!”
“是的。”科洛因還能怎麼辦?只能點頭而已。
“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