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部分(第3/4 頁)
餛飩只需要幾個銅板,還有我也要一份。”
再不願意,阮清玉也只能乖乖去買。
“對了,”戚竹叫住他。
阮清玉回頭,眼神明亮,難道是良心發現了!
戚竹,“記得把剩下的錢找回來給我。”
阮清玉,“……”
(丁自明內心默默道:怎麼聽著這麼像打情罵俏呢?)
這兩人的氣氛算是歡樂的和諧,那邊的金靈芝和原隨雲恰恰是相反。
金靈芝盯著腳尖,良久後問道,“你難道沒有什麼話想跟我說嗎?”
原隨雲反問,“你想讓我說什麼?”
金靈芝的眼中似有淚花,“至少也該說句抱歉,你懷疑我了不是嗎?”
原隨雲,“恩,現在也沒有完全解除懷疑。”
金靈芝怔怔地看著他,似乎不相信這等絕情的話來源於眼前的男子,他是她的未婚夫啊,是她從小就傾盡所有喜歡的人。
原隨雲突然說道,“靈芝,有些事情是不能勉強的,況且我習慣了就事論事,對事不對人。”
金靈芝只聽了前半句話,就哭著跑走了。
原隨雲也沒去追,坐在戚竹的對面,對著小販道,“再加碗餛飩。”
阮清玉叼著個餛飩皮,“你不去追她?”
原隨雲笑著搖搖頭,“她是生我的氣,我追過去她也只會更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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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詞叫做遷怒,此乃人之常情。
金靈芝現在就很好地將對原隨雲的怒氣轉移到丁自明的身上,這個女人在生氣的時候有兩大種表現,攥緊衣服或是擰手帕,絕大多數情況下她選擇了後者,於是丁自明再一次悲劇了。
潔白的手帕擰成一個麻繩,金靈芝神經質般的自言自語道,“他不相信我,懷疑我,現在還不跟我道歉。”邊說著邊走來走去,過了一會兒,她又重複著同樣的話轉來轉去,只不過丁自明從麻繩狀擰成了線狀。
“他為什麼不跟我道歉呢?”
各種形狀在潔白如玉的手中進行著各種造型的變換,經過重重摧殘,丁自明終於決定要離家出走,尋覓下一個主人,下一個春天。
這個計劃於深夜開始實行。
月黑風高夜,一條手帕躡手躡腳地往門外慢慢移動,時不時還回頭張望一下。
維持著手帕的體型走路是一件很累的事情,在一片漆黑中,丁自明耗盡了最後的力氣從窗戶潛進進去。
人的本能就是睡床。
丁自明爬到床上鑽進被窩,美滋滋地睡過去。
如果平常人的感知力用一棵大樹來比喻,那麼原隨雲便是一片森林。
哪怕是一條小小的手絹,從丁自明由窗戶爬進來時,原隨雲就已經醒了,只不過對於一個瞎子來說,睜不睜開眼睛都是一件無所謂的事。本以為是暗器,但很快就否決了,速度這麼慢的暗器,就是刺客也沒有這麼愚蠢。
原隨雲伸出手輕輕碰了碰旁邊的東西,摸上去是絲綢的感覺。
他的嗅覺也很靈敏,上面有金靈芝身上的香粉味道。
如果他沒猜錯,這就是金靈芝身上經常攜帶的手絹。
原隨雲蔥白的指尖還停在丁自明身子上面,感受著絲綢做著有規律的一起一伏的動作,就和人呼吸的時候一模一樣,就連頻率也差不多。
妖怪嗎?那種只出現在書上的東西現在就在他身邊,聽說過有狐狸精,山鬼,竟然還有手絹化的妖怪。
一起一伏的動作還在繼續,如同小娃娃肉乎乎的肚子。
原隨雲突然輕笑一聲,這麼笨的妖怪他都不忍心殺了怎麼辦?
第二天天還沒亮,丁自明是在金靈芝的吵鬧聲醒來的,她正滿莊子的尋找他丟失的手帕。
丁自明把身子往原隨雲那裡一縮,千萬不能被找回去。
金靈芝的腳步聲越傳越近,丁自明聽到她的聲音,“你們再好好找找,難不成還會長腿拋了不成。”
丁自明心想,我就是長腿跑了你又能怎麼樣?
正想著,就被兩根手指提起來,四目相對間(雖然是一條手帕,但他其實是有手有腳的,只不過除了丁自明自己沒有人能區分出來),有一股‘噼裡啪啦’的火光響聲,原隨雲看不見,這些從目光中綻放的火花和怨氣自然是來自丁自明。
——這不是就害他備受虐待,離家出走的罪魁禍首嗎?
“你說我把你交給她怎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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