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第3/4 頁)
世的侏儒,矮人在光明大陸上還是很受歡迎的。但是,許多人都不知道,一小部分矮人,還是精明的商人。
地精們經常和矮人打交道,他們偷來的大部分東西,都要換成糧食和其他的生活物品。精靈別想了,不用箭射他們就不錯了。人類也不喜歡地精,每次看到地精都喊打喊殺的。地精要銷贓,只能找矮人。
只不過,每次銷贓的利潤,矮人總是要佔大頭。他們的精明總是讓地精咬牙切齒。不過在宋某人橫空出世之後,地精的這種認知被徹底打破了。
地精村長曾經這樣和宋默說:“地精們最不願意做的事,就是和矮人中的商人打交道。可自從遇見了您,我們發現,這些矮人,其實已經很厚道了。所以,和他們做生意,您絕對不會吃虧的。”
足足三分鐘,宋默一個字都說不出來。
這個老綠皮是在諷刺他?還是在稱讚他?
他就當這是稱讚吧。如果不這麼想,他會忍不住當場扭斷這個老地精的脖子。
宋預設識的第一個矮人,是地精村長介紹給他的。這個叫羅德的大鬍子矮人,身高只到宋默的腰間,身材粗壯有力,兩條胳膊上肌肉隆起,脖子幾乎和腦袋一樣粗。穿著一身精鋼打造的鎖子甲,背後還揹著一把比他高出一個頭的斧子。
這是商人嗎?
宋默看向老地精,眼神中充滿了懷疑。
“領主大人,這是矮人的標準打扮。”老地精湊到宋默耳邊,“畢竟他們不屬於任何一個國家,也不像人類商隊那樣有軍隊和護衛隊保護。矮人喜歡自己行動,不願意成群結隊,就只能自己保護自己了。”
宋默點點頭,的確,在每個國家都等同於黑戶的矮人,要是武力值不高,不說經商,直接給人敲悶棍抓回去都有可能。
就像那群可憐的侏儒。
羅德是個很精明的矮人,常年行走在光明大陸,讓他熟知人類貴族的那一套。他們和商人不同,更注重面子和虛偽的榮譽,只要幾句讚美,他們就會掏出大量的金幣,購買自己的商品。
雖然格里蘭領主是出了名的窮光蛋,但這些地精說他有足夠的金幣購買自己的商品。羅德不會去想宋默的金幣是哪裡來的,對商人來說,有金幣,就萬事大吉。
沒有東西,比金幣更可愛了。
“尊敬的領主大人,您好!”羅德一邊說,一邊彎下腰,朝宋默伸出了手。
“你好。”宋默笑眯眯的和羅德打了招呼,無視了羅德舉在半空中的手。站在他身後的老約翰咳嗽了一聲,宋默的嘴角抽了抽。老約翰繼續咳,宋默繼續抽。老約翰咳得嗓子快出血了,宋默差點抽得顏面神經失調,最終還是屈服在了老約翰的淫…威之下,伸出右手,“很高興見到你,羅德。”
羅德托起宋默的手,輕輕吻了一下宋默的手背,宋默渾身的雞皮疙瘩都起立敬禮。去他的貴族禮儀,被真妹子親是享受,被假妹子親也可以忍受,可被一個大鬍子的矮人親……他只想化身奧特曼打扁眼前的小怪獸。
不成,這個小怪獸不能打,至少現在不能。
不能打,讓他出點血,卻是可以的……
宋默的笑容如春風拂面般溫暖,矮人羅德不清楚狀況,只以為宋默是個平易近人的領主,還覺得自己交了好運氣。把羅德引薦給宋默的地精們,卻已經可以預見到羅德的下場了。
格里蘭的年輕領主,將為自信的矮人羅德,上一堂畢生難忘的課,課的名字就叫:論笑裡藏刀和騙死人不償命。
羅德在地精們“同情”的目光注視下,被宋默以談筆大買賣的藉口,騙進了小黑屋。
他是走著進去的,進門之前,還特地整了整自己的領子。一個小時後,宋默叫人來把他抬了出來。
躺在門板上的羅德,口吐白沫,渾身抽搐,一邊吐白沫還一邊口齒不清的念著:“不籤,打死也不籤……”
“把他抬去客房,千萬別讓他死了。”
宋默靠在門邊,閒閒的咬著一根鵝毛筆。手裡是一張關於買賣礦石的契約,按著羅德的手印。
老約翰狐疑的看了一眼宋默,宋默隨手把契約遞給老約翰,老約翰一目十行的看下來,只有一個感覺,簽了這樣一份契約,還只是口吐白沫,沒直接一頭碰死,矮人的抗打擊能力不是一般的強。
好在宋默沒想殺雞取卵,趕盡殺絕,這筆生意做成,羅德還是能小賺一筆的,只是比起他擔負的風險,這點利潤,真的可以忽略不計了。
或許是因為在買賣上吃了大虧,羅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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