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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從王信口中得知,閻下夕三個字現在在永城如雷貫耳,不過王信也只知道表面上的。
那個男人曾經是我的世界。
從我有記憶開始,我們便在一起。我被他捧在手心,暖在心口,我要什麼他給什麼,他寵我疼我優勝我父母。不管我怎麼任性出格,他都會站在我這一邊,替我解決一樁樁麻煩事。我以為那是喜歡,那是他對我的愛,所以奉獻出了自己的心和身體…結果,到頭來卻是一場騙局,是他為成為鬼神設的局,從我們相識開始,長達十四年的局。
成為鬼神——會死兩次,生三次。第一次在腹中。第二次為人,時期從出生開始,成年結束。第三次為拋棄肉身,成為鬼與神的結合,執掌鬼王一族,完成在人間的使命,功德圓滿便會迎來成神,迴歸上天。
閻下夕花了十四年培養了我這塊奠基石,成為他鬼神的最後助推力。
有時想想也挺搞笑,從小,他除了身體看起來像小孩子,思維動作力量等等,比同齡人不知道強多少倍,恐怕內在也早已成熟。如果不是我對他的作用之大,也不會這麼多年玩扮家家遊戲。現在他已經成為鬼神,鬼之獵人鬼王族的無上至尊,我之於他也就是個無足輕重的角色。
我閉上眼,“不管怎麼樣都過去了,睡覺吧!”
王信早上有課,一大早便去學校了。原本想一個人出去轉轉,結果接到一個電話,人又站在昨天下車的地方。
看著那個提著比我行李還要多的貴公子,蹙眉問:“你這是七天一趟遊?人都空包來滿包歸,你這是來慰問災區人民群眾的?”
對面我的好友兼大學同學,一步步湊了過來,撒嬌般道:“小壬壬,都是你不好,原本說好一起出去玩,一轉身你卻回家了,還把工作辭了。”
回家可是個大工程,不辭職等著吃炒魷魚?
我擋在大馬路上,態度堅決,“顧長己,這不是你該來的地方。”
這個只知道讀書的書呆子,要他出門都很困難。雖然他說是來旅遊,但我不想他冒險,這裡對外人而言,不是普通的是非之地。
長己不聽勸,攔了輛出租朝我招手,“喂,你再不上來我先走了。”
簡訊鈴聲響起,肯定是王信問我幹什麼,拿出來直接點進內容。
申時,操場
果然。坐進計程車裡,回到:朋友來了,明天去學校找你
在酒店安頓好後,長己說餓了,嚷嚷著吃飯,我只得盡地主之誼。
城市變了,好在美味依舊。
永城的人忠於酒,幾乎家家都會釀。葡萄酒,高粱酒,雜糧酒,米酒…以此基礎上的各種藥酒,後來又有了啤酒。
永城身處大山,野味多。椯河邊,喝著芬芳四溢的酒,吃著或燉或炒或烤的野味,那滋味過去的十年懷戀過無數次。
長己這位享受主義者是完全愛上了,又添了好幾份滷味、雜炒,把老闆樂得直誇他帥哥眼力好會吃。
正吃著,有人進來。因為才上午十一點,館子裡也只有我們和屋角那兩桌,進個人顯得有點突兀,況且老闆娘驚呼起來。
“這不是趙…”被她迎上的人做了個噤聲的動作。
身穿白色休閒服的男人道:“老闆娘,當我普通客人就好。”
細看那人眉目,怎麼有些眼熟?
男人望了店內一圈,最後將視線停在我身上,臉露驚訝,接著走了過來。
“好久不見,壬哥哥。”那人說。
啊,想起他是誰了。
我對長己小聲道:“如果你前男友的姘頭站在你面前,你會怎麼樣?”
長己回到:“不怎麼樣,既然是前男友,就是過去式,過去的東西還計較,你累不累?”
也是。我站起來,眉開眼笑,“這不是趙青麼,好久不見,聽說你現在是永城市長,還拿我當哥,三生有幸。”
趙青微笑,“壬哥哥怎麼變得這麼客氣,不過還是這麼瀟灑。”
我繼續笑,“你才是。”
幾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趙青:“什麼時候回來的?怎麼沒有來找我?”
我和你很熟嗎?以前也沒說過這麼多話。
“昨晚才回來,不過我們有緣,這不就遇上了!”趙青笑得溫和,讓我想殺殺他銳氣都不忍,只好當他老朋友,“你也來吃飯?一起啊!”
趙青搖搖頭,“不了,我只是來打個包。”
“不是吧!以你現在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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