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部分(第3/4 頁)
“對不起,林先生。我下車買個東西,馬上回來。”說完,也不管林清麟的反應,我迅速開啟車門,飛奔下去。
等我提著買好的東西上車,林清麟看著我,已是瞭然的表情。而且,如果我沒看錯的話,他的眼神,比起剛才的冷硬稍稍柔化了些。
我反而有點緊張起來:“林先生,麻煩把你的手伸出來。”
林清麟順從地伸出手,掌心向上。
他的手掌心上,果然有幾許已經乾涸的血跡。
我伸手,托住他的手掌,本是為了平穩,可我自己的手不聽話地輕微直顫,不知道有沒被林清麟感覺到。心中暗罵自己一聲,我把林清麟的手掌平放到大腿上,騰出手來旋開剛買的消毒液,用棉籤蘸了,輕輕為他清洗傷口。
“會痛嗎?”我第一次做這種事,顯得笨手笨腳的。
“不會,”林清麟頓了頓,注視著我道:“尉遲,謝謝。”
我與他對視一138;看書;網地移開視線,低頭掩飾自己輕易就變紅的薄臉皮。
為他消毒完傷口,我兩隻手各拿著自己買來的紗布和創可貼,陷入二選一的難題——用紗布好像太誇張了點,但是比較保險吧,萬一林清麟的傷口感染上什麼就不好了;用創可貼比較輕便,可是讓人感覺比較不可靠——
我一遇到決定不了的事情,就反射性地抬頭尋找林清麟。
“用創可貼就好。”
我知道自己有點小題大做啦,可是林先生你也用不著取笑我吧,雖然你笑起來很好看——不過,看到你會笑,我就放心了……
回到酒店房間,弟弟還沒睡,他一見我就撲上來:“哥,你沒事吧?”我出門前,已經告訴他佟警官他們抓到了兇手,我是和林清麟去見兇手的。
我搖搖頭:“沒事。”雖說我很清楚任默和鄭天弈就是腐屍和殺人兇手,但是真的面對他,卻意外地並沒有覺得他很恐怖,即使他身上的氣息會讓我有點難受。
見我在扯腕上的手鍊,弟弟執起我的手,好奇問道:“哥,你什麼時候開始喜歡戴手鍊了?”
“嗯?沒有啊。”只是因為必須戴所以才戴的吧。
弟弟不解。
我為他解惑道:“這是林先生給我的,它貌似有靈性,對我有好處——類似護身符吧。”
聽我這麼說,弟弟更好奇了。他用手撥動著手鍊上的黑玉石,玉石彼此撞擊,發出清脆的聲音。
原本並沒有什麼,但今晚不知為何,那聲音讓我莫名有些煩躁起來,我用力抽回手,道:“別玩了,我去洗澡。”
撇下弟弟,走進浴室。
十月的天,g城依然燥熱。我把冷水開到最大,拼命沖刷自己的身體,那莫名的煩躁,久久才褪去……
案發的當晚警方為了不節外生枝而暫時封鎖了訊息,並立即提起對鄭天弈和任默的審問。
接著,一整晚過去了——用強權奪來的一夜,“上頭”是交代他們務必讓案犯俯首認罪,並立刻結案的……沒錯,兩個嫌疑犯的確是認罪了,事實上,他們除了重複“人是我殺的,和別人沒關”外,什麼廢話都沒說。
但問題也就在這裡。
警方需要的,是兩份可以相互拼湊出“真相”的供詞,而不是相互矛盾的供詞。可是不管是鄭天弈還是任默,都一口咬定人是自己殺的,和對方無關。
不知這樣的審訊算是有結果還是沒結果,但時限已到,警方在第二天一早即召開了記者招待會,向公眾正式宣佈連環殺人剖屍案的嫌犯已落網,目前正在偵查審訊中。
舉城皆譁然,不到半小時,看守所外瘋湧而來上千人,有記者也有一般民眾,都是為了來一睹兇案嫌犯的真面目。是的,警方在記者招待會上隱瞞了嫌疑犯的身份,只說真兇是不是他們目前還有待查證。
但紙是包不住火的,無孔不入的記者很快便查到了嫌犯的身份竟是g城房產業的巨頭鄭天弈和他的秘書!幾乎與此同時,警方是怎麼破案的過程也洩露了出去,原來竟有一名警員在其中喪生!訊息一出,就像在g城引爆了重型炸彈,引起驚天的反應!不止街頭巷尾人們對此議論紛紛,這件事甚至還直接影響到g城的股市、房價……而全程跟蹤該案進展的本地新聞電視臺在晚間的收視率突破了90個點!
警方所謂的調查與取證也在緊鑼密鼓地進行中。之前的七起殺人剖屍案,都沒有直接的證據可以證明兩人就是殺人兇手。所以警察的注意力便緊緊盯在第八起——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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