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第2/4 頁)
他放肆地用兩隻爪子緊緊摟住那雙皮鞋主人的小腿,筆挺沒有一絲褶皺的西裝褲被他弄得不堪入目,可他卻仍不想放手。
林傲然向下瞟了一眼,面無表情地將抱著自己小腿,把臉拼命往上面蹭的小白,不,是夜狼,一腳踢開。
“看見我還活著,很失望吧?不過,畢竟不是你親自出手,你還可以繼續你不敗的神話。”
望進腳下人不敢置信瞪大的雙眼,林傲然開恩般地又多說了一句
“夜狼,你難道認為我永遠都不可能知道你的身份嗎?你也未免太小看我林氏的情報網了。”
林傲然殘忍的冷笑下是無盡的不為人知的落寞。他以為他可以做他的伴侶,就算他曾經骯髒兇殘,可正是因為他們是同一類人,所以沒有嫌棄,更多的是每一天當做最後一天來過的珍惜。
如果沒有今天的顧氏刺殺······
其實他知道,夜狼不僅是林氏的威脅,也是顧氏的威脅,顧家家主沒有完全掌控夜狼的本錢,這麼多年一直是一面利用,一面防範。今天的刺殺能除掉自己固然好,如果不能,夜狼也暴露了,正好可以讓他們兩相殘殺,坐收漁翁之利。
顧氏家主的賬他會算,但是夜狼······他終究還是沒有資格成為他的伴侶,就像那些已經變成骨灰,順風撒得不見蹤影的各色美男一樣,甚至沒廢他太多時間精力,就自動露出馬腳。如此無能,如此不堪,怎配做他的伴侶?
沒有再多看他一眼,從容地大步走開,擺擺手,四面,三百六十度,七十二把機槍,就算是曾經的第一殺手,顧氏創造無數神話的奇蹟——夜狼也必定逃無可逃,命喪於此。
小白放鬆身體,軟軟地癱在地上,沒有任何防備地將自己的脆弱全部暴露在外。
他錯了。雖然萬幸主人沒有受傷,可害得主人受驚就該罰。罰過了就好了,罰過了主人就還會像從前一樣,溫柔地寵愛他。
沒有踢打,沒有責罵,反而主人的氣息越來越遠。他連忙翻身爬起,就想從前無數次那樣,跟著主人的腳步,亦步亦趨的爬著。
耳側劃過子彈破空的聲音,他本能地向前撲去,想以身為盾護主人周全,餘光卻瞥見主人的腳步沒有片刻的停頓。
難道,這是主人的命令?
沒有掙扎,沒有質問,沒有討饒,沒有辯解。
他揚起頭,環顧四周,七十二個黑洞洞的槍口直指他全身各處要害。
他微笑,如果這是主人希望的,他願意承受。
手臂,胸口,肚腹,大腿,腳掌,槍子連成串兒狠狠落在他身上,將他生生撕扯開的劇痛甚至沒有給他喘息的機會,雨點般猛烈地往下砸。他像洪濤裡的一葉孤帆,不顧惜自己殘破的身子,任它被無情地粉碎,只為能在最後一刻得到神恩賜的一回眸。
不受他控制越來越沉的眼皮還是沒能等到主人的賜予,他帶著對主人無盡的不捨與眷戀,無聲地離開了。
就是到最後的最後也沒有發出半點惹人厭煩的聲響,因為他知道主人是強者,也喜歡強者,j□j這種弱者昭示強者罪行的東西在他的記憶裡是不被允許的。
所以,主人,您還滿意嗎?
您······
可以偶爾,只是偶爾,想起曾經有小白的存在嗎?
槍聲停下了,一共是七十二下。林傲然轉身望向那具至始至終都沒有做任何無謂掙扎,甚至連一聲隱忍的悶哼也不曾發出的j□j身體和上面七十二個血淋淋的j□j,目光沉靜得仿若一潭死水。
如果小白拼盡全力,挾持僅半步之遙的他,就是逃出生天也絕無不可,可是他沒有,甚至連這樣的心思也不曾有過。
不知為什麼,林傲然就是這樣肯定。
金黃色的陽光順著窗欞鋪下來,被鮮血染紅的白色銘牌上面“belong to 林傲然”幾個字閃耀得刺痛了他的眼。
林傲然疲憊的垂下眼簾,默默收起掌心藏著的遙控器,腦中突然恍惚地閃過小白跪在地上,早已焦黑的手掌仍然穩穩地捧著銅壺求他把日常飲品換成茶的場景。
其實,他也只是個孩子,相比他自己來說,還保有最後一絲童真的笨孩子罷了。
“把他火化,葬在別墅前的草坪裡。”
“主人,他還活著。”
林傲然感受到說這話的零氣息有一瞬的猶豫,隨即迅速作出選擇,恢復平靜,心裡劃過一抹安慰,至少現在他還沒令他失望呢,不是嗎?
“施救,務必救活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