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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算聯手對付我,結果還沒開始就起內訌了。這就是結果。”
“拜倫先生,你昨天在哪裡?”李問道。
所有人的視線都集中在威廉身上,後者毫不介意地聳肩道:“我想和你們一起去工廠的,結果布萊恩探員說我不能去第一線,我只能去喝酒了,HipBar,你可以慢慢去查。You know what?從我來到波士頓的第一天開始,你們就沒有人信任過我,不過這和我沒有關係,我不介意。”
“如果我想讓博士死,完全沒有必要親自動手。”威廉聳肩道:“雖然說實話,我挺想他們死的,畢竟得罪人的活兒都是我乾的。拿功勞的不是我。”
第53章 大家的佛爺才是真的佛爺
李沒話可說了,畢竟威廉遵守約定,並沒有完全出賣博士,而博士也沒有必要死咬著信使不放。從外人的角度看來,威廉和路易斯根本就是利益共同體,就算有矛盾,威廉沒有必要把事情做得這麼絕,你說他圖什麼?
相比之下,波士頓死神是個神經病,這是公認的事情,而且早有殺名在外。就算來一出“農夫與蛇”的故事也沒人覺得奇怪,博士是自找麻煩,畢竟神經病是這麼好控制的嗎?
一時不慎,讓手裡的刀沾上了自己的血,幾乎是順理成章的事情。
何況一個有不在場證明,另一個是沒人知道在哪裡的在逃通緝犯,誰的嫌疑比較大還用得著說嗎?
即使,作為和博士私下裡通外合的黑警,李覺得博士的死十分蹊蹺,可是沒有證據,警方奈何不了信使,河馬也奈何不了信使。雖然所有人都覺得博士死得實在是太冤枉了,多少大風大浪都過來了,竟然最後死在一個發瘋的連環殺人犯手裡?
CSI的人勘察了現場,捅死博士的刀和弗伊特家裡的刀具是同一個型號,下刀的方向和力度也和之前幾具屍體有百分之八十的吻合度。
筆跡鑑定,牆上的審判之眼和之前弗伊特畫的出自同一人之手。
至於指紋和腳印?
CSI表示罪犯太過小心了,他肯定是穿著鞋套,全程都戴著手套。這個現場只找到一樣可以用DNA鑑定身份的任何證據——一根毛。
確實是一根毛。
弗伊特的頭髮,掉落在博士屍體的肩上,應該是捅刀的時候不小心掉下去的。
另一方面,威廉的不在場證據也被證實,雖然HipBar的露天party人又多又沒有攝像頭,但是那晚威廉的信用卡確實在那裡買過好多瓶酒,酒店的大堂服務員也證實,威廉是喝到半夜醉醺醺得回來的,車裡身上滿是酒氣,而無論是威廉的車子還是房間都沒有一絲血跡,即使在熒光反應之下也乾淨得一塵不染。
如果這樣的情況下,還堅定威廉是兇手的話,那麼這場兇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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