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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前的我比較叛逆,對於告白或者追求者一般都很不客氣。
“真的喜歡我?”我笑眯眯的問眼前的人。
眼前的女生驚恐的看著我手裡擺弄的摺疊式水果刀。
“怎麼了,剛才不是說喜歡我嗎,我就是這樣的人啊。你這是什麼表情啊?”我故作疑惑的問。
女生低低的抽泣起來,沒有說話。
“啊……我知道了,”我指著自己的臉,說,“其實只是喜歡這張臉吧,早說嘛,別讓人誤會啊。”
女生還是在害怕的抽泣。
“快滾吧,”我惡語相向,“回頭別對別人亂嚼舌根,不然我劃花你的臉。”
她顫抖著,步子有點不穩的跑掉了。
不過是看到我稍微真實點的一面就嚇成這樣,她所謂的喜歡不過如此。
當然,當年也有那種固執的以為自己真的喜歡我的白痴。
是同班的一個老實巴交的男生。不知道他是怎麼鼓足勇氣跟我表白,而且無論我表現得多刻薄,他都很堅持自己的感情。
別搞笑了,先不論性別,這種傢伙有什麼資格追求我啊。
“那你就證明給我看吧。”我說,“對了,乾脆割腕給我看吧,這樣我就相信你是真的喜歡我。”
沒想到那個蠢貨還真的這樣做了。
他父母還以為他是因為學習壓力大,一時想不開。
幾天後,他又找到我,對我說他已經按我說的做了。
雖然我覺得他很噁心,但我還是抱住他的脖子吻了他,然後對他說。
“最近我的手頭很緊,很煩惱,所以根本沒有心情去談戀愛。不過,如果能有點錢的話,我就有心情考慮和你交往了。”
他從家裡偷拿了一筆錢給我。
“就這麼點嗎?用不了幾天就花光了吧。”我握著錢,不滿的說。
“可是……我真的只能找到這麼多了。”他說。
“真的嗎?”我說,“其實也並不是沒有辦法吧?你瞧,那兩個女生,看起來挺有錢的樣子。”我用下巴指了指路人,“還有那個四眼田雞,衣服也是挺貴的牌子,這不都是活生生的錢嘛。”
“你,你是要我去……”男生又驚又怕的看著我。
“喔~你不敢。”我恍然大悟的說,“對不起啊,雖然很感謝你為我做的事,但是我果然還是對膽小鬼沒興趣……”
這個傻蛋在我走後大概自己思想鬥爭了一下,最終還是選擇下手去搶劫了。
可惜他太笨,又沒經驗,很快就被抓住了,被判了一年多。
“那孩子怎麼會做這樣的事啊?”
“是啊,平時明明是很聽話的學生啊。”
“唉,真不明白現在的學生都在想什麼,他還這麼小,以後可怎麼辦啊。”
當時到處是這種議論。
以後該怎麼辦?那是他自己的問題吧,外人操什麼心啊。
最可笑的是,那個蠢貨從頭到尾都沒有提到過我。不過就算他提了,他也沒有證據。
我可不覺得他無辜或者可憐,誰叫他那麼蠢啊?我可從頭到尾都沒有逼迫過他。
後來,我遇到了沈正初。
那是在一個商場的拐角處。
我們兩人不小心相撞,他後退了幾步,我摔倒在地,口袋中的摺疊水果刀摔了出去。
“你他媽——”我正準備罵他瞎了,抬起頭卻看到他穿著昂貴的西裝,黑框眼鏡後面的雙眼深邃而有神,身後還跟著一個冷豔的女秘書和一個戴墨鏡的黑衣男。
我識時務的把後半截話吞了下去。
那時,沈正初像沒有聽到我的髒話一樣,他撿起地上的摺疊刀,遞給了我。
“不好意思,我沒注意到前面有人。”這是他對我說的第一句話。
他手上的百達翡麗手錶閃瞎了我的眼。
“啊……沒……我也有不對……”我接過摺疊刀,支支吾吾的說。
他順勢抓住我的手腕,把我從地上拽了起來。他身上有昂貴男士香水的味道。
“我趕時間,先走一步。”他說著,領著那一男一女離開了。
他走了,空氣裡還殘留了一些他的味道。
那是讓人有些眩暈的,高高在上的奢華味道。
原本和我的人生毫無關係的味道。
兩天後,他的女秘書找到了我。
“我的老闆沈先生想請你吃晚餐,不知道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