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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甚至連只寵物都沒有——這多半要歸咎於他曾有一個室友,一個比全英國所有的貓和狗加起來還要難搞定的古怪傢伙。
但John H。 Watson從不覺得“做自己”有什麼不好,只有這一次,他打心眼裡渴望自己不是自己,而是那個比全英國所有的貓和狗加起來還要難搞定的怪胎,肯定有二分之一的外星人血統,極為擅長匪夷所思的演繹法推理。
他想變成他,然後把他找回來。
可惜人總得面對現實——John H。 Watson無法搖身一變成為Sherlock Holmes,再說還有個同樣流著Holmes家的血液,“一人即政府”者在竭盡所能地搜尋著他弟弟的下落。
如果連Mycroft也不知道Sherlock去了哪兒,是生是死,那麼一千一萬個John加起來也別想知道。
John H。 Watson,wele to real lives。
然而即使是在現實生活中,John發現想要把一個人折磨得日夜不寧原來也挺簡單,只需要兩句話:
Moriarty還活著。
Sherlock不見了。
John並沒有辭去診所的工作,與之相反地,又在另一家診所找了份兼職。不,他並不是需要靠不停工作來麻痺自己的大腦,只是因為他不知道自己需要等多久。
他固執地拒絕了Mycroft的經濟援助,打兩份工,支付兩個人的房租。既然不知道需要等多久,那麼多掙點錢總沒錯,他想要——他會——把這套公寓一直租下去。
或許等到Hudson太太老了,又等到自己也老了。或許有天他能攢夠錢把房子買下來。反正無論如何,這套公寓他不想——也不會——讓給任何人。
貝克街221B將永遠只屬於Sherlock Holmes與John H。 Watson。
他將在這裡等他回來。
“咖啡?”
“謝謝。”
當然蘇格蘭場也派出警力去找了,但Sherlock畢竟只是一個人,英國警方不可能放下所有工作,只沒日沒夜地去找一個人——除非那個人是英國首相——所以Sherlock Holmes只是他們資料庫中的一份檔案,歸在失蹤人口那一欄。
有人已經失蹤了兩個月,有人的生活仍在繼續:Anderson終於收到了郵寄來的離婚申請書,與Donovan的地下情也有了轉正的苗頭。午休時她去找他,給他帶了杯咖啡。
“Poor man。”Anderson邊喝咖啡邊看報紙,突然嘀咕了一句。
“什麼?”Donovan湊過去,見男朋友指著社會版上某條故意賺人熱淚的新聞標題對自己聳了聳肩:忠犬為主守墓九年,至死不渝。
Donovan當然知道他在指誰,沉默了兩秒,用手肘頂了頂他:“……別這麼說。我討厭那個怪胎,但他室友是個好人。”
“嘿,我沒別的意思……”Anderson本想說“我不是諷刺那個醫生像條老狗,只是覺得他這樣挺可憐”,但瞧見女友臉色不愉也就打住了,轉而問了句,“不過你真覺得……”
“覺得什麼?”
“那個怪胎,他就這麼不見了?我是說,不回來了?”
“…………”Donovan與男友對視幾秒,異口同聲地喊了句,“不可能!”
事實上John並不介意外人怎麼看待自己的行為,也不知道即使是厭惡Sherlock的人們都不相信他會一去不回——有人的生活在繼續,有人的生活卻靜止了。
這不是說John想要自暴自棄,把自己搞得一團糟,飲食不周,整日生活在垃圾堆裡——Sherlock在的時候他們才是整日生活在垃圾堆裡,現在房間反倒清爽了許多。
John沒有把公寓刻意維持在Sherlock離開時的模樣——天知道等他回來時冰箱裡那根未經過防腐處理的人體小腸會變成什麼德性——他整理好他隨手亂丟的書籍文獻,洗完了所有他留下的髒衣服,熨平掛進衣櫃,清理了本應是備餐桌的實驗臺,把冰箱裡那根小腸丟進垃圾箱。
當意識到同居人可能明天、後天、大後天都不會出現時,John關掉手機,花了一整天做這些事,然後寫到部落格裡。Harry則在第一時間回覆道:“John!求你能不能別關手機,要不是你更了部落格,我差點……總之明天我去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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