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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刀的某人有點蛋疼,不過還是硬著頭皮上,不得不說,某些時候,當你刀法到了一個境界之後,招式變得多餘,本能的刀覺,就是最好的刀法。
依舊是平手。
或者說,九千勝的雙刀沒有開鋒,所以是平手。
到最後還是九千勝的刀覺略勝一籌。
最光陰皺了皺眉,說了一句:“總有一日,我與你,能分出勝負。”
“哈,吾期待了。”越修羅微笑,內心默默流淚——曾經,吾輩是個徹頭徹尾的劍修,這件事,吾會說?
太尼瑪傷人了。
最光陰平日都是與九千勝住在一起的,他本就不是這世俗中人,所以落腳的地方很隨意,沒有固定的地方,平日外出遊歷,是走到哪休息到哪,當他不外出時,多半都是跟在九千勝身邊,可算是同坐同食同寢——恩,沒看錯,的確同寢過。
越修羅記起來,當初他送給最光陰一隻小狗,也該是最近撿到的。
便外出了幾天,按照記憶裡的路線,找到了那隻小奶狗帶了回來,笑著對最光陰說道:“最光陰,吾有個禮物送給你。”
天霜獒,看起來其實更像是大白熊犬,就是體型更大點。
最光陰不懂為什麼九千勝送這個給自己。
越修羅答道:“等它長大了,可以陪你外出遊歷,不是很好麼?你一個人也無趣,吾也不可能時常陪著你,而且,狗最重要的特質就是忠誠,就像是習慣,你把它養大了,到哪他都跟著你,不像人。”
“什麼意思?”最光陰不解。
“你以後就會明白。”越修羅答道,雖然他更喜歡貓。
最光陰聞言也不在多話,摸了摸小狗的腦袋,將之抱在懷裡,問道:“他長大要多久?”
“很快的,一歲就算成年了,不如你留在繁花小築一年,好好休息,好好潛修劍意,看看這隻小狗的成長,如何?”越修羅道。
“恩,好。”最光陰點頭。
作者有話要說:來張妖后=。=這是梟皇論戰時期重出的妖后
。
89光陰變調
流光飛過;時光晚謝。
動一支舞,百千年歲,錯落一地斑駁塵土。
皺眉看去;又是一日陽光明媚。
廊下煮酒,果釀花露,越修羅難得的感覺到輕鬆。
最光陰耐煩了一年,等到天霜獒成年,便又開始四處溜達;而越修羅則結識了文熙載,至於認識的過程麼;一如既往的符合霹靂劇情的狗血——英雄救書生神馬的……
好吧,其實英雄救美也沒錯,畢竟這個時候的文熙載看起來還是一個很俊美的青年,有個漂亮的女兒,名為文柔兒。
越修羅記得,文家的毀滅,就始於這個女孩開始。
“文先生客氣了,吾只是路過,舉手之勞罷了。”越修羅微笑的說道。
“九千勝大人此去是往何處?”文熙載問道。
來了,終於來了,這個久違的稱呼。
“隨心而去,不過看看風景罷了,沒有目的。”越修羅答道。
“再過兩個月之後就是瑯華宴舉辦之時,九千勝大人肯賞光的話,可上元字遞座,瑯華宴為時一個月,吾廣邀文人豪傑定能讓九千勝大人喜歡。”文熙載笑道。
越修羅想了想道:“可以,屆時吾會去。”
……
送走文熙載等人,越修羅又在附近鎮子上逛了一圈,買了壇酒,打包了一隻燒雞,回了繁花小築。
扎眼,如今已經七年,再過兩年,便是與暴雨再會之日。
現在想來,當初他的神經真是有夠粗,居然都沒有發現暴雨這貨對九千勝有愛慕之心,果然爺那個時候是正直好青年。
喝著酒,吃著切好的燒雞,深夜,最光陰回來了。
“這麼晚了你還沒睡?”最光陰看著廊下歪靠著的九千勝,有點錯愕,他可是為了不吵醒九千勝,特意的走慢了些,反正都是晚上到,乾脆不要擾人休眠好了——這麼想著的最光陰到了差不多凌晨三點才到繁花小築。
越修羅笑了笑道:“睡不著呢,正在數星星,你不就回來了,看你一身風塵,溫泉在那邊,還不去洗洗,吃過晚飯了麼?”
最光陰點頭:“天霜獒耐不住餓,一個時辰前還吃了烤肉。”
“汪。”明明是你抓的,不要賴我——天霜獒不爽道。
“呵,去吧。”越修羅輕搖摺扇,這都冬天了居然還有兔子抓,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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