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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靳雨在處理傷口,很疼,他有一瞬的晃神。
“我說,”秦守露出溫柔的目光,“有沒有害怕?”
“不,我們不會有事的。”靳雨想了想,從脖子上摘下護身符,套到秦守脖子上,感受到靳雨溫熱的指腹觸到面板,秦守瞬間僵直了身體。感受到秦守的變化,靳雨有些尷尬地收回手,解釋道,“這本來就是你的,你出事後我一直幫你保管著,戴著吧,保佑你。”靳雨總覺得這護身符有一種力量,似乎當時如果秦守不把它還給自己,就不會出車禍了,他總想找個機會再給他戴上,不過護身符離開自己的那一刻,還是覺得心裡的某一塊被人捏著,疼得喘不上氣來。從此以後,自己連可以想念秦守的物件都不再擁有了。
敵人沒給他們太多的時間休整,腳步越來越近,靳雨拉著秦守要離開,秦守卻沒動,“等下。”
儘管疑惑,靳雨沒有再堅持,只是重新抽出自己的格洛克進入防禦狀態,將秦守擋在自己身後。
身後車燈一閃,靳雨感覺到身後的人鬆了口氣,“有人來接應我們了。”
秦守說完,便拉著靳雨奔向越來越近的汽車……
作者有話要說:莫名其妙腿疼= =
我又心軟了,還是把秋兒還給鄒晨吧,反正我最初的設定就是這樣的
10
10、番外 。。。
鄒晨不是天生的撲克臉,小的時候也是很淘氣很愛鬧的。雖然從小生長在一個盤根錯節的古老家族中,但是作為最小的孩子,又是同輩裡唯二的男孩兒,上面五個姐姐,下面三個妹妹,全家女人寵著他。大哥的父親,也就是大伯在他出生之前就意外死亡,至於是什麼“意外”在家裡人一直諱莫如深。老太爺做主將大哥過繼給了排行老二的鄒晨的父親。但其實大哥鄒旭是一直生活在老太爺身邊,作為繼承人來培養。
鄒晨從小聰明過人,10歲時候的一件事讓他明白什麼叫懷璧其罪。家族鬥爭中犧牲的往往是那些更為優秀的。父親為了保護他便把十歲的鄒晨送到了美國。寄養在一對美國夫婦家。即使在美國,小意外,小事故也沒有中斷過。直到在一次鬥毆中意外地遇到秦守,兩人酣暢淋漓地打了一架,把那些跟屁蟲狠狠的耍了一頓。兩人在抹掉一頭和著血的汗,秦守對鄒晨說,你小子挺能打啊。鄒晨回道,彼此彼此。從此兩人結為生死兄弟。秦守把鄒晨安排在美國的青幫總部,才算是擺脫那些無所不在的暗殺者,鄒晨得以系統地學習格鬥和槍術。見過太多明爭暗鬥,生離死別,此時的鄒晨已經徹底變成一個冷麵殺手,靠著眼光就能凍死膽小的,額頭上就寫著“生人勿近”四個大字。
以鄒晨的實力,回到鄒氏家族的雲升財團當個副總什麼的,甚至是去爭奪總裁,也絕對不是難事。但是見過太多勾心鬥角的他,對那個家族的親情缺乏已經徹底失望了,和秦守在美國建立了自己的企業。後來秦守回到中國,他也就理所當然地回來幫忙。
和秋兒勾搭到一塊是他始料未及的。回國這麼多年,他身邊從來不缺少女人,對於愛情他沒有太多的感覺,早些年是忙碌與開闢自己的事業天地,這些年事業穩定了,有空的時候就去酒吧,高階會所,尋個419什麼的。雙方都只為了生理,不談內心,也沒有哪個女人讓他特別動心。
那天秋兒盯著一雙哭紅的兔子眼跟著鄒晨從醫院出來,他不知道自己是哪根筋搭錯了,竟然張口管起閒事來,主動送秋兒回家。鄒晨對於床伴的要求很高,他對出賣身體的人有天生的歧視,即使是找共度一夜的床伴,也要找家世乾淨的女人,這也算是某種程度上的精神潔癖。不過拋開對於秋兒出身的不認同,總的來說,他也承認秋兒是個很乾淨的男孩子,即使在風月場上混跡了6年多,卻仍然頂著一張娃娃臉,讓人以為他不過十八九歲。
兩人在車裡都很沉默,鄒晨是出於習慣,他知道秋兒有些怕他。用餘光看到秋兒扭著頭看向窗外,給他一個紅紅的小耳朵和半個後腦勺。秋兒耳朵紅紅的,不知道是因為氣氛尷尬還是剛才哭過的原因,紅得很可愛,看的鄒晨心裡癢癢的。順著秋兒好看的細嫩脖頸,就是深深的頸窩和稜角分明的鎖骨,很性感。鄒晨心裡暗暗認同,他承認秋兒的脖子和鎖骨很好看,很性感。想著想著竟然覺得小腹一陣燥熱,他發現自己的身體竟然有反應。鄒晨趕緊收回視線,似乎是感受到鄒晨的視線,這時秋兒正好轉過頭來,意外地發現鄒晨似乎有一瞬地臉紅了一下,一閃而過,於是秋兒相信自己是眼花了。
還好,秋兒家到了,他迫不及待地解開安全帶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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