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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琰突然站起身走到他面前。他不敢看著那雙失望的眼睛,不自在地移開了視線。
“呃,參軍要能文能武。”
“我家少爺就是文武全才。大人,你懷疑我家少爺不識字?”
護主心切的林若光高聲質問道。
“高縣令,您可以放心,我……”
“我不是懷疑你不識字!”
高元低聲吼道。他當然知道林琰識字,沒有必要一臉嚴肅得解釋這種事。
“那你就是懷疑我家少爺不會武功了?”
“這個您更可以放心。”
林琰說著一掌打在書案上,平時看起來很結實的書案立刻斷成了兩半,噼裡啪啦地變成一堆廢木頭。
就算證明自己會武功也不用把書案給打爛啊,這個是要花錢買的。高元鬱悶地看著今天晚飯的柴火,始終想不明白林琰為什麼突然跑來要做參軍。
“大人,需要我家少爺給你打一套金剛伏虎拳嗎?”
“不用了!”高元捂著耳朵大叫道。什麼面子,他不要了。只要林琰不做參軍,不每天出現在他面前嘲笑他,把他的面子當鞋墊子踩都行。
“總之我就是不要他當參軍,沒有理由!”說著,他轉向林琰,“你不是去泰山學藝了嗎?回你的泰山去!”
胡攪蠻纏地發洩了一通之後,他扔下瞠目結舌的兩人跑回自己的房間。關上房門,他好像失去了全身的力氣一樣倒在床上。為什麼?被林琰拒絕的那天晚上,他可是偷偷哭了一整晚。在他經歷了一年零兩個月十三天的痛苦,在他決定要跟筆筒共度一生的時候,為什麼又要突然出現在他面前?林琰不是厭惡他嗎?今生都不想再見到他嗎?
高元把筆筒抱在懷裡,心緒亂成一團。他的房門突然被踢開,林若光擺著一張臭臉走了進來。
“有人擊鼓鳴冤,大家都在等著你開堂呢。”
他揹著林若光偷偷把筆筒藏到枕頭邊上,站起身理了理衣衫。走到林若光身邊時,他聽到對方小聲說:“沒有理由這種理由我和我家少爺都不會接受的。這次開堂你就讓我家少爺試試,如果我家少爺沒有出錯,你就要同意。”
“我才是縣令,誰做參軍應該由我來決定。”
“那你有更好的人選嗎?”
一句話問得高元啞口無言。他的確沒有更好的人選,林琰品行良好,學識豐富,又能一掌把書案打碎,沒有比他更合適的人選了。在縣衙缺人而林琰有無可指摘的情況下拒絕,只會讓人覺得他徇私忘公。可他才是縣令,為什麼連參軍的人選都不能自己決定?或許正因為他是縣令才不能任意妄為。
“你們兩個以前關係不是不錯嗎?你要幹嘛鬧彆扭?”
是啊,我就是鬧彆扭。因為我告白被拒絕了,覺得心痛,覺得羞恥,所以不想見他。但是我每天都想著他,甚至抱著筆筒,對筆筒傾訴。我笨,我任性,我無理取鬧。就是這樣。
高元沉默著走進大堂,告訴自己不要再想那些事情,專注於眼前的案子。堂下跪著一個清瘦的中年婦人,顫顫巍巍地握著一塊破木頭。
“堂下何人?”
“民婦張黃氏,請縣令老爺救救我外子。”
張黃氏說著便哭了起來,斷斷續續地敘述了事情的經過。原來她的丈夫張大力半個月前出海打漁,哪知一去不返,至今全無音訊。她為了找尋丈夫的蹤跡,到處跟漁夫打聽。有一個跟張大力關係不錯的漁夫說,他們當天一起出海,收穫了不少,回程的時候,張大力突然改變了主意。他說張黃氏的誕辰快到了,想要到靈玉島去給她買一塊便宜好看的玉石做條項鍊,於是轉了方向。自此以後就再沒人見過張大力。張黃氏請那個漁夫帶她到島上找尋丈夫,但島上的人都說沒見過。她本以為丈夫在途中出了意外,回家以後就一直準備丈夫的後事,沒想到今天上午出海打漁的漁夫竟然找到了她丈夫的漁船。丈夫打到的魚還裝在漁網裡,但是已經腐爛發臭。她仔細清洗了漁船之後,在船頭髮現了現在手中拿的這塊木頭。
高元接過衙役呈上的這塊爛木頭之後,發現上面血跡斑斑。不過並不是噴濺的血跡,而是有人用手指蘸取鮮血來寫字造成的。因為多日的海水浸泡,上面的字跡已經很難辨認,他勉勉強強認出兩個字——“島”和“救”。
如果是意外,不可能漁船完好而漁夫失蹤。高元思考片刻,對張黃氏說:“你仔細跟林縣丞說說你丈夫的特徵,我們要畫一副畫像以便尋找。
☆、靈玉之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