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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是個極英俊的二十歲青年。
“是啊,我聽珏兒說,應無情是個有趣的人,我倒是想見見。”應聲的是琉璃珏月的老子,琉璃炫暉,是個三十左右的成熟男人,一臉的狐狸相。
“我也有聽說,倒是想見見。”說話的是一個四十出頭溫柔男人,蠹的皇帝,釋禹巖。
突然覺得好笑,真是沾了千疏墨天的福,陪在他身邊三年,能惹來三國君王的興趣。是不是該開心。
“無情,既然大家想見見你,你就站起來,讓大家看看。”
“是”似乎看到懋國那些臣子譏笑的眼神,我卻覺得無所謂。難不成以為我會感到羞愧。緩緩將耳邊的發勾自耳後。
我聽到自己的聲音,在桃花林間冷冷清清:“臣,應無情,見過各位。”恭恭敬敬的彎下了身,在他們看不見的地方嘲諷的一笑。
“看起來,沒有什麼特別的。”說話的是琉璃炫暉,話中帶著淡淡的失望。
“我看今天,桃花開得如此之美,不如,請應公子為我們彈奏一曲可好。”
“無情,不會彈琴,即使是我,也是沒有見過他彈奏。”千疏墨天知道,我不會彈琴,那種東西,我怎麼會呢~
“真是可惜了,那麼應公子如此受墨天喜愛,究竟是因為什麼呢?”雖然是調笑的話語,但話裡充滿諷刺的意味。我看著琉璃炫暉,笑了,他是在嘲笑我呢;還是在嘲笑千疏墨天,果然膽子比另外兩個君王大啊。呵呵~~
第二十三章 妖精
“無情,你自己說你會些什麼,不要讓人看笑話!”隱隱話裡有著威嚴,看起來,要是我說不會,大概不會是個好答案。
其實說實話,我根本沒有什麼才能。相比古人,我不會吟詩作對,不會彈什麼古樂器,更不會跳什麼舞。而千疏墨天也從來不會要我做這些,畢竟,他的妃子不乏會這些的。
但是,我會倒真會一樣才藝,甚至可以說是唯一的才藝。
那就是唱歌,呵呵,其實說才藝,說它是釣人的工具更正確。小鬼不知道,思卿不知道,千疏墨天也不知道。知道的人都在前世,每天,上完班之後,我都會去‘夜色’——gay吧兼職,那的歌手。
說起在夜色當歌手,其實是很意外的事。那時,我看上了一個年輕的男人,為了與另一個人爭奪。於是,我站在了那臺上,而誰知,那一站,就是站到了我死前。
我會接受,不僅是因為錢,還有那個面具,在舞臺上,我可以戴著面具,沒有人認識我,我可以在那裡宣洩著我所有的不滿與不甘。
而重生後,我並沒有隱瞞我會唱歌的事實。只是,到了這之後,我沒有想唱歌的慾望。在這裡,我沒有那麼多的不滿與不甘,因為那些,我都已經留在了前世。
既然想看笑話,那就看吧~我會在意些什麼呢。跪下,將兩手放在地上,俯下身“臣,實在是惶恐,如果,各位真得想看無情的表演。那麼,無情在這就獻醜了。”
“怎麼會呢,倒是我們有眼福了。”釋禹巖依舊溫柔的笑“只是,不知道應公子要表演什麼,可是需要樂器?”
我連翻白眼的力氣都不想浪費,難不成他以為我的歌聲,有好聽到輕唱就能把他們唬住。我可沒那個自信啊~叫人去借了古琴,但我卻是不準備彈的。
在我收了思卿之後,我才知道他是真正的琴棋書畫樣樣精通,連武功和醫術也是在行的。那時,我甚至是懷疑過的。
思卿,就像是受過良好教育的貴族子弟。根本不像是需要出來賣身為奴的人。但,一想,又覺得自己是多慮了。應無常沒有利用的價值,應無情更沒有。我不覺得有誰,會浪費這麼好的一顆棋子,就為了對付我。
借琴的空檔,我把音譜告訴了思卿,琴是要由他彈的。我想了很多歌,但都不適合,我在夜色唱得大多是曖昧色情的歌。看著一個個正人君子,我知道那些歌是不能唱的。
抬頭看了看千疏墨天,腦裡靈光一閃,開心地笑了起來。有首歌是及適合唱的,越想越適合,笑得越發開心了。
古琴在思卿的撩撥下發出了動聽的絃樂,隨著伴奏,我抬起手,撫摸左眼下的淚痣,唇微微張啟,一聲聲清冷的聲音緩緩流出:
道不盡紅塵舍戀,訴不完人間恩怨,世世代代都是緣。留著相同的血,喝著相同的水,這條路漫漫又長遠。紅花當然配綠葉,這一輩子誰來陪。渺渺茫茫來又回,往日情景再浮現。藕雖斷了絲還連,輕嘆世間事多變遷。愛江山,更愛美人。那個英雄好漢寧願孤單,好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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