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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半年不到,我就在哥倫比亞出了事,接下去的日子,就跟一個被道上稱為“蓮”的頂級殺手卷在了一起。那天跟青講述往事的時候,對“蓮”的事情,我作了很多保留。“蓮”的英文名叫Paul,他其實是個混血兒長得很清秀,並不是我說的“很不起眼”。我們在一起的時候,他還不到三十歲,但是他卻是我這輩子遇到過的最可怕的一個人,一個可以給任何人帶來惡夢的男人。
他對我很好,一直都很好,但是我很清楚,他有病。大概是害怕我發現他的病,也可能是害怕他發病的時候會傷害到我,所以每次發病之前,他總會藉故離開。不過他低估了我的敏感,我很快發現了他的秘密──在他離開的幾天裡面,總會發生一兩樁異常可怕的無頭案……我當時拼了命的跟他學射擊學格鬥,並不是出於喜歡,而是出於恐懼,我害怕有一天他會突然發病會認不得我……
好在一切都過去了,他離開了,他的離開,有我的“功勞”。我不想他死,而且我也很肯定他沒有死,我只想離開,只想他放開我。現在想來,我當初動的那些手腳,他很可能一直都知道,這麼多年了,他一直沒有回來找我算帳,想來是放過我了吧?擺脫掉他,大鬆一口氣的同時,也有一些內疚,畢竟這個世上對我那麼好的人,只他一個。可惜我和他永遠也成不了伴侶,他對我近於病態的細心照顧,只會讓我覺得恐怖……我無法助他脫離苦痛,只希望他能夠得到上天的眷顧,早日病癒──從我這麼個對他不起的人口中說出這種話,自己都覺得矯情,只是沒有辦法,我是個很自私的人,我不想一直都生活在死亡的威脅之中。
此後的歲月,流水一樣。正如大多數GAY一般,我也學會了放縱。說“學”有點言過其實,放縱這個東西,估計藏在每個人的骨髓裡面,根本用不著學習,機緣湊巧自會破門而出。二十五歲以前,我的私生活一團糟,幸虧牢記了無論如何都不忘安全套的遊戲規則,否則真有可能等不到與青見面的那一天。
青一天到晚亂吃遠哥的飛醋,其實遠哥才叫冤枉。我和他上過床不假,但是我們在一起的時間很短,還是他和邁克徹底分手之後情緒極不穩定期間的事情。那個時候,我早已經認清了對遠哥的感情,我們之間,不是情人之愛而是親人之情,不過能夠陪他走出他生命中的最低谷,我非常高興……只是這麼複雜的事情,怎麼可能給青解釋得清楚,唯一的辦法,就是不要試圖去解釋。
跟丹的過去也是如此。丹一直是我最好的朋友和搭擋,那時候年紀小,兩個人的距離太近,又都是沒有節操的下半身動物,行差止錯難免。說起來,更象是兩隻幼獸抱在一塊互舔傷口相互取暖一起長大……後來我們都被遠哥和邁克的結果給嚇著了,兩個人不約而同地選擇了作回“純朋友”──我們間的感情不是戀情,而是比戀情更加堅固的兄弟之情,有一天失去了戀情,或許我還會重新站起來,但是失去了這種親情,那種生活我無法想象……那個險,不想冒也冒不起。所以面對青的責問,我只有咬死否認──坦白從寬?只有白痴才會相信!
上蒼總算待我不薄,就在我收了心希望找到那個特別的人從此安定下來的時候,青出現了。
遇到青之前,我從來不相信一見鍾情。我是GAY,GAY的性趣來得快,有時候僅僅一個眼神就足以讓兩個陌生男人就地解決。但是說到底也不過是下半身的自然反應,與鍾情什麼的,毫不沾邊,就算十七歲那年第一次見到遠哥的時候,滿腦子想的也僅僅是如何把人帶上床,與感情無關。
但是在見到青的那一剎那,我知道我錯了,這個世上當真是有一見鍾情存在的。當時的那種感覺,很難形容,不僅僅是霎時的性衝動,更有種整顆心沉淪進了無邊無際的渴望之中的焦灼感,直燒得心痛心急心喜心猿意馬心慌意亂心花怒放──原來我夢中的那個男人,真真實實的存在!
或許這就是命運吧?有些事,或許真是命中註定?
那天聽到門鈴聲,想起剛剛有人打過電話來說要過來看房,沒來由的一陣心跳,連手裡的花盆也來不及放下,急急地開了柵欄門,看到站在門廊上的那個年輕人的那一剎那,我幾乎忘了呼吸。
記得那時青就站在廊下,他的臉隱在門廊的陰影裡看不太真切,鬼差神使,那一瞬間我竟然想到了夢中的那個情人──那個我一直看不清面目的東方男子。
下意識的問出“先生需要幫忙嗎”,他向我這邊走了兩步,總算看清了這個日後讓我丟了心失了魂的年輕男子──六尺以上的身材,有些瘦削卻不顯纖細,形狀完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