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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不入,配上男人端正的坐姿,有了一絲可笑的味道。
嚴皓晨勾起了嘴角。年紀輕輕的,卻整天像個老頭子一樣穿著刻板的西裝,是為了貼合“總裁”身份擺的譜,還是這個人根本就沒有著裝常識?對上霍劍投來的一如既往專注的目光,他甩甩額前的碎髮,手按在吉他上。
明淨的嗓音隨著清脆的吉他在樂房裡流轉,高大的男人眼珠不錯地看著他,黑眸閃著明亮的光芒,手指隨著節奏一下一下地擊打著沙發。有一股舒服的暖意遊走過全身,像是喝下一杯清淡的果酒,溫暖得讓每一個細胞都舒展開來,丹鳳眼愜意地眯起,嚴皓晨纖長的手指一撥,把音階調高了一個八度,看著男人的眼睛隨著高亢起來的嗓音閃爍出興奮和沉迷的光芒。
他原來以為這場個人表演即使不是對牛彈琴,也不會是多麼愉快的經驗。卻沒想到,被那樣專注的目光看著是那樣一種心曠神怡的感覺。
嚴皓晨從來都很享受站在舞臺的感覺,也習慣了被包圍在迷狂的目光中,即使對那些並不是衝著他的音樂而來的粉絲多少有些不屑,但不可否認地站在高處接受仰慕和崇拜的感覺很好。他不否認自己的功利,他玩音樂就是為了出人頭地。其實那麼多地下音樂人都聲稱自己玩音樂是興趣,但如果不是為名為利的話又怎麼會紅著眼擠破頭地想要踏足主流音樂界?他十五歲開始不惜跟母親撕破臉混跡地下音樂圈,為的就是有朝一日踏上最大的舞臺,靠著音樂成為那個世界的王。
每次演出,對著無數熱切的目光,都會有一種賁張的激情在血管裡流動,讓他覺得離那個目標又近了一步。霍劍的目光帶來的卻是另一種奇特的感覺,沐浴著那種專注的目光,他什麼也想不起,甚至忘記了自己是為了什麼而演唱,只是一心一意地任旋律從指尖流出,聲音從喉嚨深處溢位。
從樂房出來的時候已經十二點,習慣了樂房陰暗光線的眼睛突然暴露在正午耀眼的太陽下,周圍的一切都明亮得晃眼。兩個人默默地站在街角,彼此的眼光都流露出意猶未盡的味道。
最先打破沉默的是霍劍。
“嚴先生如果有空的話,一起去吃個便飯如何?”
嚴皓晨挑挑眉。
“好啊。不過可不可以稱呼我的名字?”
很久之前就想說了,他一口一個嚴先生難聽得很。男人愣了愣,隨後笑了。
“沒問題。不過也請你以後稱呼我霍劍就可以了。”
嚴皓晨很少看見男人的笑容,大多數時候,他的表情是真誠的、專注的繼而帶點嚴肅的,他看著男人舒展開來的眉和彎起的嘴角,忽然覺得街上的陽光實在算不上耀眼。
第 10 章
中午正是交通繁忙的時刻,嚴皓晨愜意地坐在寬敞的副駕駛座上,眯起丹鳳眼看交通燈前腳步匆匆的行人。
“謝謝。”
身旁開車的男人冷不丁地冒出一句,嚴皓晨收回目光,看向他輪廓分明的側臉,口氣淡淡地:
“不客氣。”
那一句“謝謝”有些沒頭沒腦,他卻立刻明白了對方的意思。其實對著這樣一個觀眾賣唱感覺也不壞,至少比對著一群只懂得瘋狂叫喊的粉絲來得舒服。他把腦袋枕在舉起的胳膊上。
“有機會的話我再唱給你聽吧。”
霍劍點了點頭。交通燈還是紅色,他順手開啟了車上的CD機,熟悉的音樂嫋嫋地飄了出來。
“你問我愛你有多深,我愛你有幾分……”
嚴皓晨詫異地挑起眉。看到他的表情,男人有些認真地解釋道:
“抱歉。其實我對流行音樂完全不瞭解。有空也就是聽聽老歌。”
嚴皓晨懶懶地勾起嘴角。
“老歌挺好的。”
嚴皓晨小時候住在逼仄的出租屋裡,一層樓七八個小小的單間,住的幾乎全是做風塵生意的“姐妹”。有一個和母親關係挺好的女人,在不做生意的時候,總會開著收音機聽歌。嚴皓晨記得她永遠都是背對著門,蹺著腿,手裡燃著香菸,收音機旁堆著三四盒磁帶,同樣的歌翻來覆去地聽,其中就有這首《月亮代表我的心》。出租屋的隔音效果不好,於是嚴皓晨隔著牆壁也跟著翻來覆去地聽,到最後每一首都能完整地唱出來。
偶爾在水房裡哼哼,其他“姐妹”聽到了總要讚揚道:
“這小崽子唱歌真好聽。這麼小就懂唱情歌,長大了不知道要迷倒多少女人。”
被那些阿姨們逗著,他也就樂得賣弄著多唱幾首。後來漸漸長大,讚揚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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