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部分(第2/4 頁)
有一丁點希望,不能奢望再觸控一絲半縷光明。
我只是想知道,我到底栽下怎樣的因,才引致殺身之禍的果。
因為今晚是除夕夜,我從警察局轉送到拘留所,在值班警衛的咒罵聲中,過年了。
年初四,我的案子第一次開庭。
我坐在被告人位子,默默和觀眾席上的爸爸對視。幾日不見,爸爸已是滿頭銀髮的蒼蒼老人樣,看到我的瞬間淚流滿面。
我動動嘴,無聲說了一句【對不起】
我說對不起,不是承認我的罪行。我只是做錯了一件事,就是相信曹圭賢。這是我唯一的罪,也是最致命的罪。
控方第一位證人,就是曹圭賢。
他穿著黑色西裝,精神抖擻地坐在證人席上,和控方律師上演了一場精彩絕倫的雙簧戲。
“非常感謝曹先生的證詞,在本案調查中,我們發現了幾樣和曹圭賢證詞相關的證據。大家請看螢幕,這是2015年1月1日秦威酒店的監控錄影,錄影可以看到李晟敏曾經單獨和秦威地產前董事長秦海龍私下見面。這裡還有一段他們交易的影片證據。”
那段剪輯得以假亂真的影片又放了出來,旁聽席上頓時一陣交頭接耳聲。
“警方在犯罪嫌疑人的房間裡搜出一本記錄了他受賄的賬本,以及十萬元人民幣現金。經過筆跡測試,證明賬本上的筆跡確實是犯罪嫌疑人所有,而人民幣上也發現了犯罪嫌疑人的指紋。除此,警方還從犯罪嫌疑人單位宿舍裡搜出來的百斤黃金!這些黃金是藏傢俱中,在案發前一天透過搬家公司運到犯罪嫌疑人宿舍,我這裡還有他親筆簽名的收貨單。可惜收貨單上的人已經證實是用了假身份,暫時無法查證。”
我靜靜看著螢幕上閃過的各種熟悉的證據,淡然看待控方律師激情演講,而辯方律師永遠都是:“我沒有問題。”
“下面有請第二位證人,陳思善。”
身著黑色套裝、盤了發的陳思善比往常顯得成熟,連眼神都散發著絕地反擊的怒氣。
“陳小姐,據我們所知,你和犯罪嫌疑人合作了一個多月,為什麼會突然會分開?”
“因為我發現他盜用商業機密的事實。”
“你有沒有證據證明他盜用商業機密?”
“有,他之前有一疊機密資料,我趁他不注意的時候用手機拍了下來,資料上面有他的字跡,但是我不知道這資料原件現在在哪裡。”
“法官大人,這疊資料我們也在犯罪嫌疑人的房間裡面找到了!上面清清楚楚記錄了各公司的商業機密!”控方律師拿出了那份我不知道什麼時候不見了的資料,激動地揮舞著。
原本就偏向控方的天平,更加穩當地傾斜了。
第三個出庭的證人,我不認識,他自稱是某銀行職員,專門替我做假賬。
“既然是做假賬的,為什麼會冒著丟飯碗的風險站出來?”
“因為我不想再受李晟敏威脅了!既然來了我也不怕說,我曾經做過不見得人的事,結果被他查到,拿著那個秘密威逼我幫他做假賬洗黑錢!他貪回來的錢,由我幫他透過幾個賬戶洗白。”
那人說得頭頭是道,連我都差點信以為真。
控方律師又拿出一堆資料,放到投影螢幕上,我看了幾眼才分辨出那是我的銀行賬戶。
“大家可以到,犯罪嫌疑人的賬戶曾經多次有大金額流通。2014年12月22日晚上九點三十三分,轉進五十萬,然後幾日後消費三十二萬。2015年2月28日晚八點十四分,轉入五百萬,同日晚九點,轉出五百萬。得到銀行方的大力配合,我們發現,這些前轉出轉進全都是來自犯罪嫌疑人的同名賬戶!也就是不管錢怎麼轉,還是在他的名下。這樣的……”
控方律師激情昂揚地發揮口才,法官不斷點頭認可,在場的手上握著我命運的人,也無一例外。
從日出到日落,因為完全沒有意外證據,這場審判非常順利,甚至不用擇日宣判。
“本席宣判,李晟敏判決有期徒刑十年,立刻執行。”
(……嗯,這青年下卷,結束了……明天開始中年卷,還有一個人的秘密。
ps,由於零的小學數學沒學好,把時間弄錯,硬是把現實的二月過年掰成三月過年,大家忽略這個bug吧……寫到凌晨兩點,身心疲憊……)
。。。
☆、第一百五十章 把我逼瘋
人總是樂於分享勝利的喜悅,即使聰明如曹圭賢,也不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