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第1/4 頁)
“摘下眼鏡大概會好點,你眼睛看上去還不錯。”
“哦。”丁凡挺好的摘下眼鏡,放在手裡。
“你還是戴上吧。”
“老闆,老闆,你去哪裡啊?”戴上眼鏡的丁凡由於沒有看見老闆,大喊著黎樺的名字。
我去自殺。
其實,丁凡長得也還可以。他雖然戴著眼鏡,但眼睛不是那種小到笑起來就一條線的那種,大小合適,看上去還順眼。175的身高也還成。身材屬於細長條,黑色的頭髮就算是在冬天也剃的短短的,像只土撥鼠有兩顆大門牙也勉強算是他的特色。
黎樺還是覺得他從氣質上不夠mb的味道。已經讓他不要去剪頭髮,將頭髮蓄長了。還有黎樺對他的衣服也不敢恭維。因為boy club裡面上班穿衣服都是自己解決的。但丁凡每次來都是一身行頭。就是羽絨服加牛仔褲,再帶個大圍巾,外加一個鹿角的帽子,弄得跟愛斯基摩人一樣,才肯罷休。
因為俱樂部裡面有空調,所以其他mony boy都穿的很少。
一般外面穿個厚外套,裡面就是西裝制服什麼的,要麼就是單衣搭配。就他,就他一脫出來就是媽媽牌的毛衣。
哪個客人敢脫他毛衣,摸一下都覺得有罪惡感吧。這哪裡像是來賣的啊,人家害怕付了錢,被告j□j呢。
黎樺對丁凡說買點好衣服去吧。
丁凡沒同意。他說自己怕冷。而且問題在於,他真的沒錢再花費在買衣服上了。
原話是“老闆,要不你借我點?”
黎樺翻著白眼回他。“都預支4個月工資給你去救狗了,哪裡還有錢借你。”黎樺總覺得要丁凡還錢沒那麼容易,他可是按照mb最高的價格借錢給他的,按照他這個接客速度,在他們店裡累死累活當服務員一年也還不清。
悔得腸子都青了的boss。
☆、(三)光棍節
又是平凡的一天,丁凡如期來店裡工作。
可問題在於今天店裡漆黑一片,連燈都沒開。
他本著上學不逃課,上班不逃班的原則推開門。
後來由守候在店裡掃廁所的大媽告知,“今天是光棍節,店裡面的男孩們早就被預訂完了。老闆也放假,找樂子去了。”
大媽掃完廁所,然後也回家陪男人了。
大堂黑燈瞎火的只有丁凡一個。但他還是不準備回去,天知道他這種抽寧的性格像誰。反正丁凡他爸說他這個個性像他媽,他媽則說像極了他爸年輕的時候,父母爭執不休,問女兒,他妹聰慧,說像爺爺。反正爺爺去世了。無從考究。
他看了看手錶,才八點一刻,離下班還好久呢。一般店裡做到凌晨一點下班。如果帶出場就不管了。
“叮鈴鈴。”大堂裡面的座機響了。
“喂,您好,我們這裡是boy club,請問需要提供什麼服務。”
“我是老闆。”
“哦,老闆啊,你怎麼打電話來了。”
“忘記通知你了,我們今年光棍節生意特別好,提前約定完了,要是店裡還來不明所以的客人,你就告訴別人沒有人,就可以了。”
“哦。”
“那今天你就是老闆了,你一個人看店吧。別讓店裡的東西被偷了。”
“好,知道了。”
“可以提前一小時下班。”
“知道了老闆。”
雖然黎樺故意使壞心眼,讓丁凡一個人留在沒人會來的店裡,但是他想再傻的人看見沒人也會自己偷偷溜走的,可是老闆沒有預料到,這位天才的腦子是被門擠過的呀。
丁凡可是一五一十的坐在大堂裡面等著提早一個小時下班吶。
“叮鈴鈴,叮鈴鈴,”俱樂部裡面的電話又響了。
“喂,您好,我們這裡是boy club,請問需要提供什麼服務。”
“您好,我是XX公司的秘書,請給XX酒店1034室提供一個mony boy可以嗎?”電話那頭傳來甜甜的女生。
“可……我們店裡……沒有人了呀。”丁凡不好意思的跟女客戶解釋道。
“你不是人嗎?”結果那女秘書口氣強硬的反問道丁凡。
這個時候丁凡才反應過來,對啊,他不是人麼。然後一口答應別人。
“好的,我知道了,再次確定一下是xx酒店1034室麼。”
“對了,半小時之內到達哦,不然我們老闆會生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