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部分(第3/4 頁)
要能清楚的看到潘哲家的那一排。一般這樣的公寓小區,租客一般在年初陸陸續續搬進來,到中途很少有空房子。前幾天她過去問得時候正好有一家快到期了,但還想續租,丁顏就去和住客談判,她去找一個和這個差不多價錢的房子給租客,然後再給租客三千塊錢,雖然丁顏開得條件優厚,但租客看她這麼想租這個房子,應該是有什麼特殊的原因,便有些猶豫起來,心想是不是以後會有什麼好處。丁顏看他有些猶豫,便開始編了一段催人淚下的理由,所以非要租這個房子不可。租客聽她這麼說就答應了。
潘哲的第二部小說也寫完了,這次他只用了四個多月。他把初稿給出版社發過去,出版社很快就給了他回覆,說故事寫得不錯,讓他再看看哪些細節需要改一下的,沒有的話就可以出版了。第一本的銷量還不錯,所以這次出版社打算多印一些,再有,潘哲現在有了些小名氣,如果第二本買的也不錯的話,出版社打算給他辦一個籤售會。
晚上部門的領導請客吃飯,本來潘哲不想去的,可下午的時候鄰桌的同事說晚上最好別缺席,畢竟他是新來的,也是第一次參加這樣的聚會,更重要的是部門經理雖然平時很平易近人的樣子,但很愛計較一些小事情,要是他不去的話就是不給面子,潘哲只好下班跟著他們一起去了。
在編輯部工作的除了潘哲發過書,還有一個女孩子,叫莊言。她雖然才發一本書,但在寫作這一行已經有了名氣,主要是出版社對她的宣傳力度高,這也是她一直沒有離開出版社的原因。
大家都喝得盡興,潘哲坐在那比較沉悶,經理突然端起酒杯對潘哲說:“小潘,你現在也算小有名氣了,我看了你的作品,寫得不錯。要不要把你的作品授權給我們?放心,我們會幫你大力宣傳,保證你和莊言一樣紅。”
潘哲說:“我和那家出版社的合同還沒有到期。”
“那就等到期,然後和我們籤。”
“我無所謂的,只要作品別人能看到就行。”
“那就這麼說定了。來,我們先喝一杯。”經理站起身準備去和潘哲的杯子碰一下,“你怎麼喝的飲料。”對潘哲身邊的小李,“小李,給小潘倒上紅酒。”小李連忙叫服務員拿來一個乾淨的杯子給潘哲倒上紅酒。
大家鬧到十點多才從飯店離開,潘哲喝了一杯經理敬的酒後大家都開始敬他,他足足喝了有一瓶。回到家扒著馬桶吐了好一陣才覺得舒服點。
文濤端著水站在一旁說:“你不能喝乾什麼喝那麼多。”
潘哲坐在地上一點力氣也沒有,他微微的抬頭看了文濤一眼,然後抱住文濤的腿有些含糊不清的呢喃著,“文濤,我心裡好難過。我不想做你的弟弟,我是個女孩子該多好。”
文濤並沒有聽請他說什麼,放下杯子嘆了嘆氣將潘哲扶起來送回房間。文濤看著潘哲的睡臉,心裡替他擔憂著。總有一天他會離開潘哲,可潘哲還像個長不大的孩子依賴著他,他該怎麼辦呢。他將來結婚了總不能將潘哲帶在身邊吧。
文濤房間的手機響了起來,他剛要起身離開,潘哲一下子抓住他的手,嘴裡呢喃著,“哥,別走。。。哥。。。”
文濤只好又坐下輕輕的拍了拍他,“好,我不走。”然後幫他拉了拉毛毯。
作者有話要說:
☆、第 92 章
昨晚丁顏把所有的東西都打了包,她一早給搬家公司打了個電話,不到中午所有的東西就搬到了新“家”裡。離上次打掃房子才兩個多月,看樣子今天還是和上次一樣,打掃一天的屋子。擦洗,擺放物品,忙完已經四點多,在沙發上坐下才覺得已經餓得發慌了。
歇了一會,她起身去房間拿出一個望遠鏡站在窗子那看著對面,對面是潘哲住的房子。她看了一會,然後從褲兜裡拿出手機翻出潘哲的手機號,頓了片刻才發過去一條資訊:“今天晚上一起吃飯吧。”沒一會兒手機就響了起來,潘哲答應了。
丁顏出去逛了一趟,熟悉一下四周的環境。這邊基本都是公寓住宅,四周都是些大大小小的公司,所以這一代什麼大小商場,各式各樣的飯店特別的多。丁顏看好了一家自助餐廳,餐廳樓下就是商場,她便去樓下逛了一圈,正準備進一家男裝店時電話響了起來,潘哲已經下班了,她說了一下餐廳的位置,掛了電話後她向店裡走去。
“這是送給你的。”潘哲在餐桌旁坐下時丁顏將袋子遞給他。
“什麼。”潘哲開啟袋子看了一眼。
“是件襯衣,我覺得挺適合你的。”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