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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金浩發了整整一天的火,學校有很多人受到了牽連。
金浩下定決心,無論那兩個人藏到了哪裡,也一定要找到他們,他要當著自己後援團的面,一雪前恥。
但是金浩的爹最近不在家,金浩的媽也出差去了,金浩對此很不滿,最後,他決定去找自己那個在B市混的很好的叔叔。
金浩的叔叔叫高景昌,高景昌16歲那年去C市謀求生計,一開始的目標是做個高階技工,後來陰差陽錯的進了理髮店當學徒,幹了三年半,砍傷兩個人,高景昌在牢裡待了兩年,出來之後便開始不務正業,最後不知怎麼的進了當地一個挺大的地下賭場,爬了十幾年,最終成了C市的地下賭場裡成為了一個響噹噹的人物。
高景昌在一年前把自己的賭場擴大到B市,併成功的適應了B市市場,高景昌對於自己的人生經歷感到無比光榮,他覺得自己像一個傳奇。
金浩給高景昌打了一通電話,在電話裡將沈未的惡行添油加醋的控訴了一番,高景昌沒有孩子,因此一直很寵自己這個侄子,他聽完金浩的控訴,當場便向金浩保證,勢必讓沈未知道得罪他寶貝侄子的後果。
金浩對他這個牛逼哄哄的叔叔的態度很滿意,高景昌連夜帶人開車到達廣輝鎮,對沈未和莫臻兩人進行了地毯式搜尋。
而另一方面,沈未和莫臻兩人還處於毫不知情的狀態,他們那天跑回沈未家,並在沈未家附近的包子鋪裡吃了早點,自此之後,莫臻便像一塊狗皮膏藥,緊纏著沈未不放。
四合院裡的女人們還不知道沈未和莫臻在醫院裡做的事,沈未對此感到慶幸,這些女人團結在一起的力量比他想象的要強大很多,沈未一點也不想和她們扯上關係。
這天,沈未起了個大早,他收拾了行李,準備回B市,因為馬上就是沈林國的生日了。
莫臻到的時候沈未正在鎖門,莫臻上來幫他提行李,沈未用腳尖碰了碰他的手,問:“怎麼來的這麼早?”
“今天是你爸爸的生日。”莫臻老實的回答他。
沈未彎腰提起自己的包,走在前面,夜幕剛剛結束,清晨的第一縷陽光照下來,世界慢慢地變得明亮。
莫臻的車停在馬路上,莫臻首先走上去為沈未開門,他此時的樣子看起來像一個盡職盡責的管家。
沈未坦然的享受著他的招待,他最近的心情還不錯,張齊的母親恢復的很好,沈未將學校的事情告訴張齊,讓他在醫院裡多待幾天,張齊對沈未的事情表達了擔心,他們說了很多,卻都沒有提起那天在醫院的事。
沈未坐進副駕駛座,莫臻發動車子,他的袖子挽起,露出一小截乾淨勁瘦的手臂,沈未忍不住伸手掐了掐。
那是一個本能的動作,沈未在做完的一瞬間便後悔了。
他忍了這麼久,結果在這種地方一秒破功,沈未對此無限懊惱。
但是相對的,莫臻此時簡直開心的要飛起來,他立刻停下手裡的動作,轉過身。
莫臻伸手抓住沈未縮回去的那隻手,然後拉向自己,沈未被他神經質的動作弄得有些懵,他用一副困惑的表情看著莫臻。
“你喜歡摸嗎?”莫臻把沈未的手按在自己的手臂上,然後用另一隻手將自己手腕上的衣服拉高,他激動地有些不能自己。
“你儘管摸,想摸哪裡都可以。”
沈未:“。。。。。。”
莫臻的一雙眼睛變成了星星的形狀,裡面閃爍著期待的光芒。
沈未一瞬間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應該把自己的手抽出來了。
但是他此時真的對摸莫臻沒有一點興趣,其實也不是一點也沒有,唔,其實他也不是不想摸,嗯,也是挺喜歡的。
卡住!沈未瞬間挺直身子,將手放回原處。
莫臻有些受傷的看了沈未一眼,然後他捏捏自己手臂上的肉,鬆緊適中,充滿彈性,沒有什麼地方不好的啊。
沈未被莫臻盯的滲得慌,他急躁的敲著右邊的窗戶,問:“還開不開車了?不開下去。”
莫臻哀怨的收回視線,重新發動車子,但是就在這時,一群人圍了過來。
沈未在一群人中間看見了金浩的身影,但是這次,金浩旁邊跟著的不是一群小瘦猴,而是一群五大三粗的男人。
作者有話要說:
☆、第六十四章
沈未還注意到,金浩的旁邊站著一個男人,那個男人穿一件黑色的皮衣,頸項上是一條小手指粗細的金項鍊,正在陽光下閃閃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