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部分(第1/4 頁)
“明,別對我這麼客氣,我只是希望你開心而已。”傑克倒是沒有了之前的那份不正經,一舉一動,一言一行,都有一個優質男人具備的迷人風采。
“其實,說真的,我絕對沒想到楚翰會變成這樣。”明堯嘆口氣,語氣裡有無奈,也有好笑:“十多年了,你根本想象不到我付出了多少,可他,從來沒有感動過,甚至,他都沒有多看過我一眼。我在他身邊,卑躬屈膝,低聲下氣,換來的,除了他的冷漠,就是他的厭惡——早知道如此,我是不是早就該割腕自盡?”
“說什麼呢!”傑克起身,來到他身邊,順著他的目光去看這個五光十色的世界:“以後,不管發生什麼事,你答應我,再也不能拿自己的身體開玩笑。”
“你放心,再也不會了。還是那句話,這個世界上,少了誰,地球還是一樣的轉。我傻過了一次,同樣的錯誤,我不會再犯第二次了。”明堯轉身看了他一眼:“傑克,不早了,你也該去休息了。”
“晚安。”飛快地,傑克湊上前,在明堯臉頰親了一下。
明堯伸手撫上被他親吻的地方,帶著不滿的目光看過去:“傑克,我不喜歡這樣。”
“抱歉,是我情不自禁了。”傑克微微一笑,退了一步:“下次,我會注意的。你也休息吧,我走了。”
送走傑克,明堯還是在窗邊站著。
過往的一切,只要回憶起一丁半點,他就覺得腕間的傷疤在隱隱作痛——不止是疼痛,還有大量的海潮一般的嘲諷,四周的景物似乎都在笑他的痴,笑他的傻,笑他如此可悲。
現在想想,他自己都看不起那個時候的自己,怎麼就能做出那麼卑微的事情來,楚翰如果讓他跪下舔他的皮鞋,估計他也會毫不猶豫地去做。
一份愛情,到了這麼沒有尊嚴的地步,這樣的愛,還有意義嗎?
明堯嘆了一口氣——只可惜,他覺悟得太遲了,折磨了楚翰,也折磨了自己十多年,他才有了行動。
他現在慶幸,甚至感謝當初他割下手腕的那個舉動,如果不是經歷了生死,或許,他還活在那個執念裡,不肯出來。
即使愛,也要挺起胸膛,有尊嚴地去愛。
愛情裡,不能少了自尊,否則,這樣的感情,根本無法稱之為愛情。
至於楚翰那裡,現在,他自顧無暇,腦子裡紛亂的思緒才剛剛理清,又怎麼可能去考慮楚翰的話?
即使很看不起自己,可他也不得不承認,在第一次聽楚翰說“我愛你”這三個字的時候,他的心,跳得是多麼激烈,砰砰砰的,一下接著一下地捶打著胸膛,似乎要跳出來,宣洩著它的種種情緒。
他期待了十餘年的三個字,三千多個日日夜夜,他無時不刻不希望聽到這三個字,可那時候,這樣的念頭,根本就是奢想。
但現在,他輕而易舉地就聽到了。
可是,這又能改變什麼呢?
楚翰愛他?
這多可笑啊。
真正稱得上是本世紀最好聽的笑話了。
說老鼠愛上貓,說怪獸愛上奧特曼,說熊大愛上光頭強,這些都有可能,可唯獨,楚翰對他,是怎麼都沒辦法讓人聯想到“愛”這個字眼的。
愛一個人,會對他冷言冷語嗎?
愛一個人,會對他時不時發脾氣嗎?
愛一個人,會對他拳腳相向嗎?
他會把他辛辛苦苦做的飯菜全部揮落在地上,他會把他費盡心思準備的節日禮物轉手就送給身邊的小助理,他不讓他吻他的唇,他要他的時候,發狠似的進入他的身體,蹂躪,踐踏,當他是仇人一般。
愛?
怎麼可能……
楚翰,我們,再也沒有可能。
即使,這顆心,還是會為了這句話而歡欣,雀躍,但它也有了足夠冷靜的穩重,再不會為了一個“愛”字,而讓自己遍體鱗傷。
也許,愛情這個東西,真的是世界上最難以捉摸的。
十餘年的交往同居,不能讓一個人愛上另外一個人,嚴格來說,這也許並不是楚翰一個人的錯。
但目前來講,明堯的心底,根本沒辦法承受這樣的事實——他現在的心態,就是徹底的放棄了。
他付出了生命的代價,讓自己認清了愛情的本質,他用血的事實才從這個陰影裡走出來,如今,老天卻和他開了這麼大一個玩笑,告訴他,這一切,他壓根就不必去經歷,因為,楚翰也是愛他的。
他能接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