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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米七八的個子,走到哪都是一大群女生跟著尖叫。成績那更是不用講了,他們方家的人要是智商不高,能個個待在上層的上層做事情嗎?
同時方臻又有太多的素行不良,別人也許還有可能被他的表面功夫給矇住,可是他——季墨,從大學頭一天起,就和這個披著羊皮的狼在一個屋簷底下一起共同生活了長達四年之久的人,眼睜睜的看著他輕易就把一個又一個痴男冤女玩弄於手掌之中,這其中也包括自己的初戀夢想就是毀於這隻撒旦之手。現在這個比惡魔有過之無不及的傢伙,突然跑出來說,他看上了一個大一剛進來的新生,而且有一顆比珍珠還真的心,真是鬼都不相信,何況是他,那麼瞭解那個惡魔的季墨,季某人呢?
再則平心而論,其實從根本上林果是一個很出色的學生,除了脾氣壞點之外,他幾乎挑不出什麼毛病。對人也很誠懇,對待老師也一向很尊敬,對待需要幫助的同學也樂於施加援手。學習又很認真,對自己的前途也很能把握。理想更是崇高,等學業有成就去支援大西北的開發,綠化祖國西部的錦繡山河。
要說還真是找不出什麼可挑的了。一個挺好的有為青年,要真是毀在方臻手裡,他季墨也覺得挺可惜的。
所以,他壓根對方臻的行為就是堅決的“SAY NO!”更是冒著生命的危險無償的提供情報給林果身邊的包打聽。林果到現在都不曾淪陷於方臻的魔爪,他季某人的功德真是大大的呀!
就在季墨一個人在哪裡暗自得意的時候,燈滅了。一個黑乎乎的人影像鬼一樣的閃到了他的面前。
“幹……幹什麼?”隱約看到來人手裡來還拿著一根像繩子一般的物件,季墨腦子裡的第一個反應就是“難道這就是傳說中的殺人滅口?”
“你這麼緊張幹什麼?做什麼虧心事了?”方臻把手裡的東西扔到他臉上,“說過多少遍了不要把你的皮帶扔到我床上,要是被我們家果果看到了,以為你和我有什麼親密關係,誤會我怎麼辦?你是耳朵聾了還是少年痴呆呀?”
季墨這才放下心來,打趣的說道:“我發現你和林果一起呆久了,罵起來人一套一套的嘛!是不是經常捱罵的呀?”
“關你什麼事?多管閒事!”黑暗中方臻脫下衣服鑽進被子,季墨藉著月光只看到他雪白的後背和苗條的細腰,頓時覺得心臟撲通一陣亂跳。都已經在一個寢室四年了,原以為自己的抗性已經有了大大的提高了,可是無意看到這個,還是讓季墨有幾乎要流下鼻血的衝動。季墨忍不住在心中暗罵:方臻這個妖精,要真是勾起人來,只怕十個林果也不是他的菜呀!也不知道林果那個傻小子能堅持到幾時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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