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部分(第1/4 頁)
結果同學聚餐就在這個暴君的一手策劃下泡湯了。
晚上我苦哈哈地坐在客廳地板上摁著遙控板不斷換臺,程維走到我後面,彎腰將手繞過我的腋下,想把我抱起來:“地上涼,別老坐著。”
“哼。”我託著腮死活不肯挪一下屁股。
他見硬的不行,就採取懷柔政策:“我燉了肚片黃芪洋參湯,你不是胃不好嗎?起來喝一點?”
“哼。”
他繼續耐心地哄我:“那我給你端一碗來?”
我不理他,他就真的去廚房盛了一碗砂鍋肚片湯,濃香的乳白色高湯裡白嫩脆爽的肚絲,切片兒山楂,燉爛的黃芪與西洋參片若隱若現,香氣撲鼻。
我忍不住斜了一眼,嚥了咽口水,又十分堅定地把目光移開了。
程維舀了一小勺湯,遞到我口邊:“趁熱嘗一嘗?這個是養胃的。”
我把頭一別,還是不理他。
正在僵持著,程維的手機響了,擱在茶几上彩鈴大作螢幕閃動,我眼疾手快,立刻伸手,比他還快地搶過手機,剛瞥了眼螢幕,臉就黑了。
“……蔣月榕?”我舉著手機,背後黑氣籠罩,“以前的宣傳委員?她給你打電話?”
程維:“……”
我不客氣地摁掉,把手機丟給他:“不好意思,手滑了一下。”
“小霖……”他哭笑不得,“只是一個電話而已啊,你不想讓我接,我不接不就成了?你這又是幹什麼?”
幹什麼?只許你吃醋,不許我吃醋啊?
雖然我現在寄人籬下,但我還是認為戀人之間應該是平等的。他可以很自私很霸道,可以認為全世界只有我和他,除此之外再也容不下任何一粒沙子。不過,既然他要求我絕對忠誠,我也希望他同樣可以做到。
我就是那麼的小心眼,連吃醋這樣無關痛癢的權力也要張開尖牙利爪死死守衛著。
我並不是為了生活在這裡而愛他,而是因為愛他才生活在這裡的。
如果有一天,他不愛我了,我會很自覺地收拾包袱滾出去,根本不用他拉下臉來趕我。這點自知之明,我還是有的。
可是在這之前,我是他的愛人,而不是一個簡簡單單,無法介入他生活的房客。
53
53、公告 。。。
今天說的全部都是真心話,也許有些各位讀者會看著不舒服,會不認同,但是那就是我想說的,希望各位不要拍轉,至少這一次,我是把心剖開來給大家看的。
我這個人並不是很合群,做事情也喜歡按著自己性子來,高興了就做,不高興了再重要的事情都能丟到一邊,棄之不顧。大概就是因為這樣,我曾經完全忍受不了沒完沒了的回家作業,小學一二年級,還能在家長的監督下老老實實寫完。到了三年級,有時間就喜歡讀課外書,童話故事,歷史小說,想讀什麼讀什麼,家庭作業完全拋諸腦後。
沒有老師會喜歡一直不做作業的學生,更不會喜歡違逆自己意願的孩子。在學校受盡了白眼,就開始厭學,發展到最後,就成了逃學。逃學次數多了,甚至被教導主任威脅要開除學籍。爸爸媽媽真的是對我十分失望,看到他們那麼難過,我也會良心發現,可是人就是跟中了邪似的,無論如何也改不回來。大概是覺得自己實在是一無是處,在老師不斷的冷嘲熱諷,和那些所謂好學生的譏笑中,就真的自暴自棄,自甘墮落了。
那一年有一次市級作文比賽,這種比賽,現在想起來實在是非常可笑的。幾個評委坐一起,把交上去的文章讀個一遍,看哪篇順眼了,就封個狀元啊榜眼啊探花的,然後發發獎,開開表彰大會,美其名曰“激發少年兒童寫作熱情。”
然而那個時候的我,就真的被這樣偶然的經歷,這樣可笑的比賽,激發出了所謂的興趣。
本來徵文這檔子事就和抓壯丁一樣,從優質的挑起,按理是無論如何不會輪到我這種三流差生的,但那次是班裡同學每人都必須上交,大概是評委腦子進水了或者午飯吃撐了,頒獎竟然也有我一份。拿著那張獎狀的時候我還有些回不過神來,捉摸著是不是發錯人了還怎麼著的。
就是在那次之後,我收斂了心思,好在還是小學,我走了那麼多彎路,從此回頭還來得及。
後來就漸漸循規蹈矩,本分地往返於學校之間,初中,高中,一晃這麼多年就過去了。這其中我有過很多興趣愛好,有的如細沙流過指隙,笑過鬧過便拋棄了,唯一不曾放下的,就是將我從那一線黑黲黲的深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