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第4/4 頁)
聽說瞎子宗到夏朵去了,開著一輛奧迪,穿著HUGOBOSS。
聽說瞎子宗在店裡嚐了於若翔親手做的甜點,直誇好吃。
聽說……
想到於若翔今晚又不回來吃飯,夏臻地臉就難看地像六月裡的黃梅天。
腳踝上是於若翔給他貼好的傷筋膏藥。那天他回來,得知夏臻扭傷了腳,一看他腳踝,貼的居然是一張白花花的橡皮膏!說起來還真是好笑,二十來歲的人了,居然把橡皮膏當成是傷筋膏,愣是貼到了腫起來的腳踝上。也不知道那天是因為氣暈了還是什麼。
戚——別以為給小爺我貼了張膏藥就完事了!
夏臻撇撇嘴,想了想,心中的天平在怨恨和感激之間搖擺了一會,最終還是落到怨恨上。
“於若翔!我明明白白地跟你說,那瞎子宗最近有事沒事老找你,不是想騙你錢,就是看上了你!”那天,他惡狠狠地如此忠告於若翔。
那人收拾著藥箱,背對著他,依舊是溫文爾雅的口氣:“胡說什麼,你怎麼能這麼想別人。”
沙發上的夏臻氣鼓鼓。
好,非常好。
飯嘛,也不給我做。話嘛,也不聽我的。你怎麼索性不讓我去死?死氣老子了。
那晚,他沒告訴於若翔,他晚飯什麼也沒吃。半夜餓到不行,只得爬起來,坐在冰箱前找東西來吃——幾片全麥麵包而已,連瓶果醬都沒有!
媽的,多了個會做飯的,日子還不是和以前一樣!
啃完了麵包,眼看也沒什麼東西能吃,只得乖乖爬回床上去。
好不容易有一個週末。
十點,一覺睡到自然醒。拉開窗簾的時候,滿屋子的陽光。
開啟房門,於若翔早已在廚房忙碌。他向來習慣早起,八點半準時出門買菜。
看到夏臻起床了,一邊切著手裡的胡蘿蔔,一邊說:“起來啦?快去刷個牙,早飯吃牛奶煎蛋好不好?腳不好慢著點啊。”頭也不回。
夏臻朝著他的背影甩了個白眼,磨蹭到衛生間。
哼,算你還剩點良心。知道週末給小爺做點吃的,沒忍心讓我餓死。
喝了一杯牛奶,吃了一個熱騰騰的煎蛋,坐到沙發裡翻雜誌。懶得像只貓。不過說起來倒是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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