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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生活,以前這些官司是不接的,和這些人也從來不會有任何交集,不知道什麼時候就慢慢變了。
林新話很少,必要的時候問一下案情,其他時候都在聽別人說。
這次上庭,他儘量把賠償金額壓低一些,不過對方有些後臺,似乎不止要賠償這麼簡單。
誰知道助理告訴他:
“那個案子材料都準備好了,但有件事,恐怕非得您親自去不可,時間很緊,同案子有衝突。”
林新停下腳步,回過頭:
“不行,這案子都是我負責的,現在換別人接手根本來不及。這什麼事兒,這麼急?”
“HOC公司要同我們合作,希望今天下午能簽約。”
林新的律師行以前一直在香港,這兩年才搬回北京,人員調動很大,許多元老級的都留在香港另謀高就了。
他前幾年在香港的時候就和HOC合作過,搬來北京後雙方就解約了。
儘管只是擔任對方分公司的法律顧問,但確實有些出乎林新意料之外,是很大的挑戰,HOC的合作公司、負責專案太多,這就不像在孫尉叔叔公司裡,基本上只擔個閒職,拿現成的俸祿。
同他們合作,在業界的地位也會更上一層,這樣一來,打類似卡車司機肇事的案子,也就更得心應手,更有說服力一些。
“上庭的事絕對不能耽誤,他們公司也不能晾在那裡,你找老黃和你一起,今天下午去一趟,能成當然好,不行再另說,我回來想辦法。”
結果下午上庭回來後,身心俱疲,幸好材料充沛,他據理力爭,給卡車司機把賠償金壓在了他尚能承受的範圍內。
助理稍後也回來,卻十分忐忑:
“林先生,合約沒簽成。”
林新倒也沒太在意,他不想跟喬抑聲這個人再有接觸,但HOC不是他們律師行得罪的起的。
他雖然出身極好,但工作上的事絕對不會和家裡頭牽扯起來,惹了麻煩也不想要家裡幫著解決。現在人家主動放棄合作,正合了他的心意。
林新心情極好,在心裡高呼一聲,就要打電話給孫尉,約出來吃飯慶祝,助理又補充:
“不止是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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