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部分(第3/4 頁)
比誰都細膩敏感。大概是遺傳了他母親性格的緣故,他骨子裡有股執拗的清冷和淡漠,不願與人深交,更別說和帶有某種目的而接近自己的人交往。
他想方設法地開始疏遠譚宇,冷眼以對,輕視嘲諷,甚至走在路上都裝作不認識他。然而那個人就像黏在他身上的一塊狗皮膏藥,任他怎麼用力,都撕不下來。
沈牧徹底敗給他的厚臉皮了。好,既然什麼都改變不了,那麼就這樣吧。反正只要譚宇不說,他們還是表面的朋友,關係親密的同鄉,他可以心安理得的享受那人的殷勤和討好。
有時候他會想象日子就會這麼一直過下去,被那個人死纏爛打四年,然後畢了業各奔東西,多年後在街頭相遇,兩人互相點頭示意,笑容得體,好像那四年什麼都沒發生過。
可是想象終歸是想象,現實往往讓人措手不及。現在的沈牧會常常想,如果大三冬天的那個晚上他沒有和譚宇一起去後街吃鴨血粉絲,如果他沒有一時心軟跟在他後面走進那條小巷,如果他沒有遇到那個俊美跋扈的男生……也許他以後的人生,會是另一番模樣吧。
心動,這兩個字在遇到張凱曦前從沒出現在他的字典中過。可他終究是個凡人,抵抗不了花花世界的種種誘惑。張公子深情、多金,長相更是一等一地出眾,即使明知道這種人不過是玩玩而已,沒多少真心在裡面,他還是不管不顧地栽了進去。
然後他陷進去了,那個人卻開始不耐煩了。其實這樣的結局是他早就料到了的,沒什麼稀奇,只是他沒料到的是,那個人卻和他從來沒有正眼看過的譚宇越走越近。
這種感覺,大概和發現自己當做狗尾巴草的東西卻被人當成珍寶一樣捧在手心時差不多吧,嫉妒,酸澀,還有些說不出的膈應。
可譚宇那個傻逼,還什麼都不知道的,巴巴地追在他後面。
這個人有什麼好呢,其貌不揚,空長了一米八的個子,性格卻有些溫吞和軟弱,認死理,較真,這種人放到社會上被人潛規則了都不知道。怎麼就入了張凱曦的眼呢?
沈牧心裡難受,說不出的難受。那天是他生日,他卻一點過生日的心情都沒有,那個人沒來,連最後的慰藉都不肯施捨給他。譚宇跟在他後面,提著一袋啤酒,他當時無意中偏頭,看到高大的男生那個呆楞的樣子,有點想笑。
其實他倆都是傻逼,誰也不比誰聰明。
那晚後來的事他就有些模糊了,只記得自己喝了很多酒,渾渾噩噩的,連什麼時候和譚宇滾到床上的都不記清了。這個傻逼竟然沒有推開他,也不反抗,他掰開他的腿頂進去的時候,連自己都覺得下面被夾得生疼,那個人卻只是咬著牙,一聲不吭。後面他就失控了,慾望的閘門一旦被開啟,便一發不可收拾。就著血液和精液的潤滑,他毫無理智地壓著他蠻幹了大半個晚上,最後還是酒意褪去,體力又消耗到極致,他才昏昏沉沉地睡了過去。
想來也確實嘲諷,他抱著那個人的時候,心裡期待的卻是另一個人的面孔。也許這就是人性吧,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而被寵愛的,永遠有恃無恐。
再次清醒的時候,房間裡一片狼藉,他差點沒被髮狂的張凱曦掐死,而譚宇,進了醫院。
後來的很多個晚上,那幕場景都他腦海裡揮之不去,慘白的日光燈,散落一地的衣服和書本,張凱曦扭曲的俊臉,還有他從來沒有注意過的,那晚以後每次回憶起來都心如刀割的,譚宇的眼睛。灰色的,絕望到極致的眼睛。
他從來沒想過要傷害他,他以前可能不喜歡他,還有點煩他,但他真的從來沒想過要傷害他。還是以這種方式。
酒精,還有他的妄念,毀掉了一切。
他消沉了很多天,好幾次在譚宇的病房門口止步,想進去看他,又覺得自己沒資格,只會礙別人的眼。那段時間他留在學校幫教授做實驗,天天精神恍惚,有次差點沒把加熱的高錳酸鉀潑在實驗服上。聽說譚宇出院,回學校了,他只敢在樓道口遠遠地看著,不敢接近。可譚宇還是發現了他,喊他的名字,語氣平靜而溫和,好像是在喊一個路人的名字。
那是他出院後第一次光明正大地看著譚宇,他覺得自己以前從來沒好好看過這個人,其實譚宇長得很清爽,短短的黑髮,輪廓硬朗,笑的時候會露出潔白的牙齒。可是他再也不會對著他笑了,那種明亮的發自肺腑的笑容,在譚宇臉上消失了。他在他眼底看到一灘波瀾不驚的死水,他終於醒悟,這個曾經他以為會一直巴巴地追在他身後的人,再也不愛他了。
為什麼一定要在發生這麼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