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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彼時還比較喜怒形於色,於是又被他一眼看穿我的腹誹,他撫摸我的緊繃的手,嘆了口氣:其實……我只是有一點喜歡朵朵。
接下來半小時,我得知了他的女朋友朵朵的故事。
原來他與我認識並曖昧著的二年時間並非一直空窗,半年前,他的前座女同學朵朵以溫柔善解人意而得到他的關注,兩個人家住的也近,搭同部電車,於是順理成章經常一起上下學。
漸漸就有了小電流。
同時我們倆的互動並沒有受到任何影響,我甚至毫無察覺的沉浸在悸動中。
是我神經比較大條還是他一心二用演技高超?
據他說,朵朵也知道我的存在,並一直願意隨時退出。
她敢情是個聖母,比我還能忍。
後來他與我開始曖昧加劇,上升到戀愛的邊界線,終於決定和朵朵分開。
她是個好女孩,可惜我更喜歡你。他深情的總結。
但讓我知道朵朵存在前,已經分手,還是被我知道後,不得已分手,我到現在還不確定。
我當時甚至還感激了一下他的選擇。
頗有點沾沾自喜的成分。
當然相當愚不可及。
我猜他大概只是害怕寂寞而已,所以用有一點喜歡、更加喜歡、這些程度的表示詞來形容對愛情的態度,而實際上愛情是沒法比較的。
所以有些成長是必須付出代價的,不然你不會知道什麼叫做真理。
不跌倒不曉得痛,不失去不會懂得珍惜。
我從交往的一開始,就明白這個男人不專一還有點狡猾,不過明白歸明白,還沒真正從靈魂上理解不專一的後果是什麼,誰來承擔。
單純以為這一次我贏了,下一次我也一定會贏。
錯的太離譜。
竟不知這世界什麼都缺,唯獨不缺比你優秀的人。
今天這個不如你,明天的那個可不一定。
所以三年來提心吊膽,防備再防備,最濃情蜜意時也曾經幻想,他有沒有瞞著我結交其他人。
他對誰多看一眼,我會拼命關注那個物件,看看是不是該模仿她的微笑還是買一件跟他一樣的時裝……
你說累不累。
話說回來,從此我對雙性戀真的很難再有好感,做他們的戀人,不但要防備異性,連同性也得小心。全世界多少億人口,這場仗可真牛逼。
後來,浩然似乎也發覺了我的憂慮,或者還覺得挺有意思?
因為他接下來就刻意會在我面前稱讚某個明星的髮型還有某本雜誌上的新款皮鞋。說喜歡這個那個。
然後看著我忙忙碌碌東找西覓,把自己改造成他想要的新鮮感覺。純是娛樂?
擦,太他麼操蛋了。
我這麼勤勤懇懇忠犬一般的存在,寵溺縱容溫柔順從了三年,像個小丑似的跳來跳去,卻還是無法阻止浩然去認識新人。
當那麼一個人比花嬌清純任性的人與他挽手出現在高階商場,我的視線不可避免的看到了星光燦爛的他們。
我還沒告訴他,我代理的新產品在這個商場上架,他不知道我在這裡,所以我才有幸在他甩我之前,得知真相。
不像三年前那次,他分手後我才意外知道曾經有個朵朵的存在。
而區別在於,三年前我贏了她,三年後他贏了我。
江山代有人才出,前浪死在沙灘上。
別問我為什麼一眼就知道會輸,這是感覺。
我就是知道分手在即。
他的眼睛出賣他的心,那樣的愛意已經很久沒出現在他看我的眼睛裡了。
不過這一次,我不打算把自己改造成他想要的新鮮感覺。
也不能了。
我終有無能為力的一天,因為有些事真的模仿不來,時光總有溜走。
我總不能等老了以後還去整容拉皮吸脂,搞的跟女人似的狂熱,為了一個朝令夕改的男人。
我已經22歲,不是剛認識的時候,那年才17。
長大的人不能為愚蠢找個無知的藉口。
於是,我任其發展,沒有說破也沒有表現出情緒。我控制的很好,至少我覺得不錯,一面痛徹心扉,一面有節奏的慢慢收回寵溺縱容溫柔順從……雖然今後很難再像這一次一般去愛另一個人,但離開的姿勢必須要漂亮。
他沒有發覺我的改變,因為他開始夜不歸宿。
以各種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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