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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朝我聳聳肩說:“是呀,挺頭疼……但是也挺開心的,小孩子的世界就是那麼幹淨……”
我一時語塞,預設了他的話。
他坐在凳子上,目不轉睛的看著周圍跑鬧的孩子,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錯覺,我覺得他好像笑了,又沒有從表情中表現出來,是那種從心底,由內而外散發出來的。
這一瞬間,我有些厭惡自己,厭惡自己的職業。
回去之後,又投入忙碌的工作,但我好像是洩氣的氣球一樣,沒什麼幹勁了。每當我著手準備這個案子的時候,都會不由自主想起毛賓,想起他那幸福的表情。他似乎跟那些孩子一樣,一塵不染似的。
經過慎重的考慮,我感覺自己可能真的不適合律師的工作,以前上學的時候也聽講授提到過一些關於從事法律職業的種種,可那時候只是耳邊風,沒深入想過這個職業跟自己性格是否契合。自己太愛憎分明瞭,對與錯是一道明顯的分界線,我實在不能忍受自己站在錯誤的一方替他們辯白。
一週後,我辭掉了工作。答應我媽到電臺實習。
一個月以後,我看到報紙上的新聞,判決下來了。幼兒園賠償原告兩萬,並退還託費而已。
我一個人在街上晃盪,不知不覺走到那所幼兒園的門前。一個生著娃娃臉的女教師正帶著孩子們玩老鷹抓小雞。
“請問,毛賓在嗎?”
我問那個娃娃臉。
“毛……賓……”
她想了一會。
“哦!那個男老師對吧?他回原來的幼兒園去了。”
“原來的幼兒園?”
“是啊,他是臨時從別的幼兒園借來的,只在這教了半個月。”
“那你知道他工作的幼兒園在哪嗎?”
“這個……我不清楚……”
娃娃臉回答。
我沿著幼兒園門前的路一直走,想象毛賓現在一定跟孩子們開心的在一起。也許那裡的孩子也會叫他“毛病和毛冰”,那時候,他又會假裝生氣,然後追著孩子們跑了。
作者有話要說:
☆、照片
小時候,我媽說我天真爛漫。
上小學初中,我是孩子王,我媽說我那是人緣好。
上高中之後,我的人氣長久不衰,追隨者的年齡範圍始終在兩歲到七歲之間。我媽開始發愁了,人家孩子學習不說,就算不學習處物件也行啊,天天放學回家先跟小區裡的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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