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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麼也睡不著。
假裝睡著,聽著寧的呼吸變得均勻。
繼續躺著,躺著,躺著,總好像被什麼東西壓著。
終於翻身起來。
我把買的結婚戒指拿出來,看了又看。
鑽石在不開燈的房間裡也可以那麼亮。
家裡如果有香菸就好了。
沒有香菸,我卻坐在露臺裡,開啟陽光房的窗戶。
初秋的風吹進來,還是很熱。
我似乎什麼都沒有想,似乎又總在想。
好像那些失眠的人一樣。一團混亂。只是不想睡,只是睡不著。
還是覺得悶。
很多次,小丁的樣子一晃而過,
他會想起我嗎?
正確的作法是,
我應該不再見他。然後繼續忘記。
我適合現在的生活,不是嗎?
和他在一起的話,我能得到什麼呢?什麼也得不到。
其實我或許根本不曾愛過。
如果他曾經些許的喜歡著我,為什麼要離開呢。
既然我不愛他,他也不愛我的話。
什麼愛。
什麼愛。
87.
三天後,我把車停在車場附近,看著那門口。
5分鐘,如果5分鐘不見他我就離開。
3分50秒的時候,我想,還是10分鐘吧。
7分20秒,或許他根本不在這裡。
或許那天真的是夢或者幻覺。
我為什麼要在這裡。
9分40秒,他從裡面走出來。
我是在用10分鐘等他,還是用了3年半?
他看見我的車,遲疑了。
只是站著,看著我的方向。
我沒有從車裡出來,
如果他此時不再看,轉身離開,我絕對不會去追他。
我一定開車回家。
可他只是望著我這邊。
2分鐘?
或者更長?
或者只有幾十秒。
或者我應該先離開?
他走過來。
我的心狂跳。
我應該對他說什麼呢?
他走到車邊,開啟車門,坐在我旁邊。
沒有說話。
我發動了汽車。
開過兩個路口的時候,他說:“去我那兒。左拐。”
88.
房子非常小,沒有客廳,只有臥室,廚房和衛生間。
我們還是沉默。
不知道誰在懲罰誰。
他坐在椅子上,我坐在床上。
這是個暗示嗎?
他拿了煙出來,在我面前晃了一下,我擺擺手。
他站起來,開啟窗戶,站在視窗。
我看著他的背影。
一根菸的時間。
只有打火機響過一聲,一隻鬧鐘輕輕的噠噠響。
然後呢?
他碾滅菸頭。
轉身看著我,只是看著我身上的某個點,而不是望著我的眼睛。
他也怯懦。
卻微笑。
笑什麼?
你有什麼資格對我笑,你有什麼資格笑我!
我把他拽過來,摁倒在床上。
強迫他看著我的眼睛。
他看著我。
伸手摘掉我的眼鏡。
他沒有表情。
他的手指在我臉上劃過。
我打掉他的手,把手摁在他的脖子上:“我真應該殺了你!”
他沒有表情。
只是固執的伸手觸我的臉。
我一閉眼,莫名的液體就滑落。
我打掉他的手。
不原諒,不原諒,不原諒。
不原諒……
89.
也許,如果,
如果小丁是以一種普遍的方式離開我。
比如,吵架,比如,那些其他曾經戀愛過的人分手的種種理由。
如果這樣,或許我可以喜歡別的男孩。
只是他默不作聲的離開,我的恨和怨怒就不受任何阻攔的擴大又擴大。
以致不能正常的心態信任他人,不能正常的看待感情。
就好像現在,我進入他的時候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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