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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兩大魔女佔領了名為南城刑警隊的山頭,其實就在她們報到後的一個星期。
不久,刑警隊還沒弄完毒品案的結尾工作又開始忙碌起來,其實就在前天我們接到了報案。
我們接到某鐘點賓館服務生的報案電話,賓館房間裡發現了一具男屍。正在開會的張隊把我和徐昊一腳踢出來,命令急速前往案發現場。
經過現場取樣勘察和對屍體的初步認定,當然這些都是專業人士在做。初步認定:
死者狄鵬,英文名Sala,男,二十三歲,在某酒吧定點演出,是這鐘點旅店的常客,今天凌晨一點左右和一男子來開房,之後沒有人看到男子離開,狄鵬也沒有在規定的時間裡退房,所以服務生開門檢視,進去發現他已死在床上,便馬上報警。
據旅館老闆說:Sala在附近的一家叫Seven Colours的同性戀酒吧演出,當然他本身就是一個GAY,由於樣子不錯身材不錯也很放得開,所以經常會帶不同的男人來這裡開房。當然對於我們這樣的小店只要有錢不鬧事,他們愛怎麼樣都成。
據那晚當班的服務員說:大概凌晨一點左右,我正在收拾櫃檯,看到Sala和一個男人進來,要的還是他平時訂的那間,拿了鑰匙也不多說就上去了。至於男人的外貌我沒注意,他每次都帶不同的男人來,我怎麼記得那麼多。
據發現屍體的服務生說:我們這裡規定超過十二點後還沒退房就多算一天的房費,Sala一般都會在上午十點前退房。他從來不住兩天,怕睡過頭還讓我們準備了十點的moning call。今天的電話他沒有接聽,快到十二點了也沒有動靜,所以我想問問是不是多住一天,門口詢問許久也沒有聽到回應,我就開門進去了。
據酒吧老闆說:Sala原來是這裡最紅的,不過不知道最近怎麼脾氣變得越來越糟,還總是曠工不來也不說一聲。你們也知道我們這的人都不太喜歡管別人的事,他的私生活我也不好過問。總之發生這樣的事我們都感到很難過,我會盡量配合警方,但請不要打擾到我的客人們。
看著幾份口供,我們毫無頭緒。刑警隊的會議室裡烏雲籠罩,大家都對著人手一份資料沉思。不久屍檢報告也送來了,看得我更是膛目結舌,當刑警一年多,還沒見過這樣的。
現場勘察照片發現房間裡只有大床是凌亂的,一床的奇怪東西,有手銬、繩子、皮鞭、蠟燭、還有些喊不出名字的東西,長長的黑色棍子上有皮圈,乒乓球大小的有著幾個小孔的球連著一個面罩,皮質的褲子還帶鎖,雞蛋大小的石頭有線穿著,還有粗大的……恩,我看出來了是仿陽具,還有一些瓶瓶罐罐的東西和死者的衣服散落在床腳。
數張不同角度的照片看出死者生前被用過刑,好吧按圈裡的說法就是SM。雙手有被束縛過的痕跡一圈的紅黑,身上也斑斑點點紫黑色的痕跡,不知是吻出來的還是咬出來的,特別集中在下腹和大腿內側,死者大腿上腰上和凌亂被子間看到的黃濁液體已凝固。要不是看到他死不瞑目的眼裡那絲吃驚與恐懼,我們還真要懷疑他是不是縱慾過度精盡人亡的。
看著有些情色的照片我滿臉通紅,不自覺想起和胡厲行第一次後的那天早上……用手拍拍頭,心裡懊惱:刑錦!身為人民警察上班時間不能想私事!那可是具屍體,是受害者,不要胡亂聯想!
張哥看到我剛才傻氣的動作忍不住出口:“我說小錦呀,再打幾次也不能把兇手打出來呀。”
在場的聽後都笑起來,會議室裡的氣氛得到緩解,我尷尬的低頭不理會他們的目光看屍檢報告。鑑定說從屍體的僵硬程度,頸後以及腰、背、臀部和四肢的後側面的屍斑可以確定死亡時間大概在凌晨4點到上午8點之間,而發現屍體的地方可以確定就是第一案發現場,死因是機械性窒息。
看完屍檢報告,大家的心情更為沉重,看來這回遇到了高手。思考來思考去討論來討論去直到晚上也毫無頭緒,最後張隊一拍桌子說:“走,全部給我吃飯去,回家洗澡睡覺明天給我個好方案!”張隊嘆一口氣繼續,“同志們呀,出了這事不解決就是給我們南城摸黑,兇手公然殺人棄屍就是不把我們南城刑警隊放眼裡,可不能給我們南城刑警隊丟臉呀。”
“絕對不會敗壞我們南城刑警隊的聲譽。”
“我們不會讓兇手逍遙法外。”
“讓他看看我們的厲害。”
張哥的話讓大家士氣大振,這南城刑警隊沒有了料事如神的彥隊,還有做事穩重的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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