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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實張誠是不大喜歡看小說的。
可是有天在群裡見朋友們討論得熱火朝天他卻插不上話,就突然決定也要開始培養愛好了。
然後他就選擇了一本聽起來很內涵的《焚書》。
看完他就掀桌了。
這怎麼是個坑呢?
都已經出版了,怎麼還是個坑呢?
上網查,還真就這一本,別的地還一點連載都沒有,全是催更掉坑罵人的。
他也想罵人,上線揪著那幾個推薦的人狂嚎。
那幾人全會心一笑:坑友你好!
於是,張誠只能默默記下那個作者的名字,去找舊作解渴。
幾部看完,他對那傢伙的怨念就變成了怨恨。
這傢伙怎麼這麼多坑!怎麼這麼多坑!這麼多坑!坑!
而且還都很好看,特別好看,非常好看!好看得不能再好看!
室友都覺得張誠最近特別勤奮好學,買了好幾本書不說,還整天捧著手機看不停。
其實他們不知道,張誠這是被逼的,那作者的坑品奇爛無比,有頭有尾的就幾篇,他看完了百爪撓心只得轉投別人推薦的類似文,同類文,模仿作或者被模仿作,可惜好看歸好看,卻總是差了點東西。
把他的憂鬱跟群裡說,群裡人笑鬧:這就是慾求不滿。
慾求不滿最容易心生怨念,於是,總是求不得的張誠就把“狼黑”這個作者銘記於心了。
好在狼黑雖然坑品奇差,卻也高產,三天兩頭就有新作問世,一個比一個奇思妙想美不可當,張誠也就傻乎乎地一個又一個跳了,而狼黑也很有道德地填了不少,可最後卻依舊拍拍屁股留下一串大坑飄然而去。
我怎麼就不長點記性呢?張誠撞牆,一腔怨念只能在群裡哭訴,群裡人只能微笑撫摸勸他回頭是岸莫要越陷越深。
於是為了舒緩這種痛苦,張誠又重回了遊戲的懷抱,可惜一日掉坑終生恨,心裡頭始終記掛著那幾個故事,玩著玩著,就還是要犯賤去狼黑的部落格刷兩把。
刷兩把的結果就是,罕有了卻的怨念,卻又掉進了一個個新的坑裡。
越陷越深,越陷越深。
他甚至想不通狼黑這傢伙怎麼能編出這麼多半截故事來,還都寫得風生水起的時候沒下文。
簡直是生來報復社會的!張誠罵。
當然,狼黑不怕罵,他部落格下面五花八門什麼留言都有,可除了給文章挑硬傷的他一概不搭理,特有派頭。
張誠也覺得,人家出了幾本書了,正職也不是寫文的,罵啊催啊也沒用,根本無懈可擊,只能繼續怨念了,誰叫他就是好這一口呢?坑就坑吧。
而且,狼黑還有個好習慣,部落格除了寫文,還會放一些書和電影之類的推薦,倒也非常合張誠的胃口,反正都閒,他還能增加一點內涵,總好過整天車槍球。
於是,漸漸他也習慣了,掉掉更健康,大不了把作者當殭屍,在遊戲裡虐殺一萬遍,心裡也就舒坦了。
反正,在他心裡,狼黑是很遠很遠的。
可是網路時代,兩個人能離得多遠呢?差的不過是一點緣分罷了。
命運的相會那一天,張誠在遊戲裡被殭屍啃得血肉模糊,退出來一看都半夜三點了,群裡已經沒人了,但是聊天記錄還在。
翻到其中一段對話,他眼前一亮,原來狼黑開了微博。
到底微博是個什麼玩意張誠也不是很清楚,但是他知道一件事,就是凡事狼黑的足跡,他都要追隨!
雖然他也不知道追過去還能幹嘛。
狼黑的微博上就一句話:我來了,不過,我來幹嘛?
下面留言一大堆,不是叫他快回去填坑的就是問聲好後叫他回去填坑的,於是狼黑坦蕩地裝死,一條也沒回。
估計也不差自己這個蹲坑的人了,張誠也就沒打算再留言,而是摸索起微博這個新玩意來。
摸到一半,主頁更新了,狼黑又發了一條微博。
明天還要七點起床,可我現在還不想睡!
張誠一看時間,喲,三點半了,順手就回:那就別睡了,直接去上班吧。
完了又關注了幾個朋友,這才猛地發現右上角有一條評論。
他還一條微博沒發呢,誰能評論?
心臟狂跳起來,手抖了半天,才終於點中那個小小的提示,系統緩慢地刷出了頁面來,然後他倒抽一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