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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帶著他回國結婚。
習覲頓時如五雷轟頂:難道這就是傳說中的烏鴉嘴?
他誠惶誠恐地問:“可以臨時反悔逃婚不?”
老外一口地道的廣播腔:“當然,我會始終尊重你的意願。”
習覲一狠心:“好。”
沒錯,他不是蘇州,他要結婚,要找個帥逼恩恩愛愛,執子之手,白頭偕老,早生……
習覲“呸”了一聲,把“貴子”嚥了下去。開始出神。
習覲把自己打理得精精神神,跟著老外回了英國。
婚禮的前一日,習覲還是反悔了。
作者有話要說:
☆、第二十章 雨停了(終章)
習覲沒想到的是,老外非但沒有生氣,反而反過來道了個歉。請習覲跟他繼續婚禮。說這場婚禮本來就是做戲。他是見習覲並不喜歡他才決定這麼做的。事先沒有跟習覲講,他很抱歉。
習覲本來很生氣,後來一想,自己還不是半斤八兩,也就算了。只是心裡卻愈發覺得自己好淒涼。
在老外的再三懇求和保證下,習覲想著就算了,幫幫他。條件是戲完了之後,老外得帶他周遊英國一圈,所有的費用由老外承包。老外答應得異常爽快。
習覲驚歎:土豪!
開始興致高漲,甚至幫忙佈置婚禮、寫劇本,謀劃怎麼樣才能把戲演得最到位,把所有人騙個半死,把老外的小受騙來搶婚。
穿好禮服之後,習覲指著老外的鼻子問:“老子不會被潑硫酸的吧?!”
老外哭笑不得地保證不會。
結果一直到婚禮浩浩蕩蕩地開始的時候,小受都沒有出現。習覲抽著嘴角問他:“尼瑪你是不是過氣了人家早都移情別戀了?”
老外黑著臉打量人群,習覲看過小受的照片。於是也幫忙打量。
兩個人打量過來打量過去,交換眼神:沒有。
習覲忽然靈光一閃:“啊,一般來說,他應該是要在我們交換戒指的時候,才會飛奔出來撲到你身上!我大*天*朝的電視都這麼演!聽我的,準沒錯!”
老外狐疑地點頭:“其實和你結婚這招我也是在你們國家的電視上學到的。”
習覲:“……”
兩個人開始中規中矩地演,演到交換戒指的地方的時候,習覲悠悠地嘆氣調侃他:“看來是你過氣啦你也別灰心要不咱倆湊合湊合著過日子算了,反正你土豪我窮逼咱倆剛好互補……”
話音未落,一聲驚天動地的“博蕭”把習覲的戒指都嚇到地上去了。習覲回頭就給拖著後領提走了。
習覲以為自己是惹到小受要被大卸八塊了,大喊救命。
“博蕭!”
習覲被拖到牆角摁著,眼前出現一張怒氣衝衝的臉。
習覲一看,鬆了口氣。轉念一想,不對啊。於是開始掙扎。
蘇州轉手就去扒他的禮服:“我讓你結婚!你這個混蛋!你居然跑去跟別人結婚!”
習覲算是服了他了:“大哥……大哥!大哥!!大街上呢你他媽要扒光老子啊!啊!!”
蘇州停下手,表情由生氣變得委屈再冷下來,道:“蕭蕭,這次我原諒你。以後不可以了。”
習覲整理好衣服,想到自己的英國一週遊,大呼壞了,趕緊往回跑,跑到一半又被蘇州提走了。
一路被提回國。
習覲也是沒力氣跟他置氣了。就由著他。
蘇州從北京搬去了習覲隔壁。天天跟在習覲屁股後面叫蕭蕭蕭蕭蕭蕭蕭蕭蕭蕭蕭蕭蕭蕭蕭蕭……
習覲於是每天一起床就彈唱一曲《Let it go 》安慰自己。想著由著他吧由著他吧。心早就不痛了。他奶奶的老子抗打擊能力可好了。
後來《Let it go 》就成了習覲他們小區的區歌。習覲別提多自豪了。
某一天小區舉行歌唱大賽,習覲受到強烈推薦上去高歌了一曲《Let it go 》,後來毫無懸念地得了第一,業務處給他發了個獎盃,上面刻著“最佳擾人清夢獎”七個金光閃閃的大字,蘇州一看笑得滿地打滾。
習覲抽著嘴角下去把他往死裡踹。
春去秋來,寒來暑往。相安無事。
習覲完全習慣了那個天天跟著自己叫蕭蕭的人。
不知道過了多少年。六年?八年?還是更久?
有蘇州跟著,習覲就開始不那麼喜歡記日子了。
蘇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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