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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他的父母,沒有受到傷害嗎?打著愛情的名義,傷害家人,你能說那是正確的,合理的嗎?”
“他的父母受到傷害,是因為他們把孩子視為私有品,違反自己的意願,就覺得受到了傷害。試想一下,他們的兒子如果喜歡的是一個妓女、一個門不當戶不對的人,他們也會受到傷害,也會阻撓孩子的選擇。除非事事如父母所願,他們才會心滿意足。可是請問,他們孩子的意願呢?他們孩子的自由呢?不孝的帽子很大,足以扼殺孩子的幸福。那麼,孩子的幸福不重要嗎?”
“如果是個妓女,我也認了。跟個男人,有什麼結果,生得出孩子嗎?”原告的父親,一個五十多歲的男人跳了起來。
“哦,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請問,如果您兒子娶了個女人,那女人不孕,是不是要把他們拆開?或者萬一您的兒子不孕呢?”
那老男人要衝出位子,被原告律師攔住了。
易新又說:“同性戀之間最大的障礙,來自父母,來自周圍人群。其中,最大的一條罪就是,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我這輩子最崇拜最尊敬的一個人就沒有孩子,他說全國的孩子都是他的孩子,那麼,他是不孝的嗎?那些為了他人,犧牲自己性命的人,他們是不孝的嗎?”
“中國人都知道的梁山伯與祝英臺,自掛東南枝的那兩個人,請原諒,那種不孝的人,我不屑去記名字,為了愛情,自己的命都不要了,大概就是最最不孝的人了。但凡他們有一點兒孝心,也得生了孩子再去殉情。還有羅密歐與朱麗葉,還有多少殉情的人,他們都不孝。可是,千百年來,我們只知道歌頌他們忠貞的愛情,卻把他們不孝的一面都忘掉了。”
“曾幾何時,門當戶對這一條扼殺了多少愛情,扼殺了多少幸福,甚至是扼殺了多少條生命!而如今,同性相戀成了另一道枷鎖。不幸的是,這些被扼殺了幸福的人,得不到同情,反而得到的是鄙視。各位,捫心自問,有沒有把自己的道德觀強加在別人的身上?”
“再來說說父母的顧忌。對,沒有孩子,如何長久?請看看你們的周圍,有孩子的夫妻,分手的還少麼?父母為孩子擔心,天經地義。可是如果把自己看成孩子的主宰,那麼,對孩子的愛,還有多少是純淨的呢?”
原告律師伸出手指著易新說:“你那是狡辯!上帝造人,有男有女,女媧造人,也有男有女,自然的生存法則,繁衍後代,這樣社會才不會滅絕!”
“我是無神論者,不相信上帝就會懲罰同性戀者。不過確實,聖經裡說同性戀是一種罪。但是,在歐洲的中世界,修士和修女的同性性行為可不少,《十日談》裡面就提過。在中國,自古就有分桃斷袖,就算是解放前,玩男戲子的也不少。奇怪的是,那些人沒有人跳起來說他們噁心,而真正相愛的同性卻被視為變態。另外,提到繁衍後代,您多慮了。異性戀過去、現在、將來都會佔大多數。而且,人口爆炸,地球已不堪重負,現在擔心人類滅絕的禍首,不是同性戀,而是核武器、汙染以及人口的過多繁衍。我說錯了嗎?”
“請你一定不要忘了艾滋病。就是那些猴子的同性性行為創造出來的。”原告律師有一點兒黔驢技窮了。
“也許,據說,後來有人強姦猴子,傳到了人,然後傳遍了全球。至於這個人是透過何種方式──同性性行為還是異性性行為──傳給別人的,沒人知道。可是請你再注意,同性戀雖然是高危人群,性病和艾滋病的傳播,卻主要是透過男女亂交、吸毒、輸血、母嬰等途徑傳染的。在中國,賣血是最大的禍首,其次是靜脈注射吸毒,賣淫,然後,還不一定就是同性戀。假使中國沒有同性戀者,艾滋病的感染也不會減少多少。”
易新微微低下頭,繼續他的長篇大論:“不錯,同性戀中有性交混亂的,異性戀中就沒有嗎?有多少異性戀者包養情婦,包養二奶、二爺,一夜情,賣淫嫖娼,然後將性病傳染給自己的配偶,甚至是自己的孩子,怎麼沒有人來斥責異性戀呢?因為那只是少數的存在。同性戀中也是如此。”
易新走到法官的面前,環顧四周,接著說:“不要扯遠了。說到噁心,骯髒,犯罪,我希望大家再看看我的這位委託人,所謂的被告。他曾是一名武警,在抗洪搶險中救過四個人。如果那四個人知道是一個同性戀救了他,不知道是不是會覺得他骯髒,或是憎惡他到寧可死了的地步。原告,是一個大學生,被流氓敲詐勒索的時候被我的委託人救了。也許原告的父母會覺得,這個兒子,與其被同性戀救,不如當時就被流氓打死算了。不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