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第3/4 頁)
我會還你錢的。”林子實十分誠懇,“雖然現在我還不起,但總有一天我會很紅很有錢的。”
“啥?!”
太陽不是從東邊升起,也不是從西邊升起,而是從北邊升起來的吧!林子實承諾要還顧方錢?!
“男人追老婆,總要有點投資的。但是這種錢讓兄弟出,不是太熊了點麼。”林子實越發誠懇。
“你說追什麼?追老婆?追老婆你住到王耀家旁邊去幹什麼!”
“我就是要追王耀啊!”林子實一個霹靂打到了顧方頭頂,嚇得顧方掛了電話。
追王耀……林子實要追王耀……這件事情,顧方還需要點時間好好消化一下。
這天在回家的路上,林子實的心情似乎特別的好,一路哼著小曲,神采飛揚的。
“殿下啊,我可是很受歡迎的。”心情好了,有些人就吹起牛來了。
王耀嗯嗯地敷衍著:“知道,看咱們片場從上到下從裡到外,沒有人不喜歡你,連佳佳最近都對你特別好。”
“是啊,你看我從幼兒園起就是全園小女孩的夢中情人,我們園裡最漂亮的兩個女孩曾經為了誰在過家家的時候當林太太而大打出手!”林子實炫耀道,“後來我上了學吧,就一堆人爭著跟我坐同桌,幫我削鉛筆。”
“嗯嗯。”王耀應著,心想,顧方可是告訴我你受歡迎的歷史到了初中就終結了。
“再後來吧,因為我人長得又帥球踢的又好,小女孩們自覺配不上我,都不好意思跟我表白了。”
王耀正在吃藥,這一下差點卡在氣管。原來,他一直是這樣認為的啊……
“你看我現在,雖然先天條件有限,不是多麼玉樹臨風,但是好歹英俊瀟灑不是!又兼多才多藝聰明智慧,哎呀,真是世間難尋的好男人!”林子實得意洋洋地吹,王耀把藥片嚥下去之後,再也不敢喝水了。
“所以說,我這樣的,作為一個男朋友,其實帶出門是很可以驕傲且自豪的!”
“嗯嗯。”王耀應和著,腦海裡自然形成一幅景象:一名貴婦抱著一隻寵物犬,得意洋洋地炫耀著,那寵物脖子上掛著寫著“林子實”的名牌兒,也是得意洋洋地“汪汪”叫。
“所以,我做你男朋友吧!”
林子實燦爛的笑臉突然在王耀眼前放大,太突然了,以至於王耀忘記了呼吸。
作者有話要說:中午跟著師兄晚上跟著師姐蹭飯的九他媽:
大家過的都比我好,真好。我在上幼兒園前,也是很受歡迎的呢!(吹吧,你!)
29
29、天壤之別 。。。
林子實一貫是個無恥到根本意識不到自己無恥的自我感覺很純潔的人,這樣的人習慣性的自我感覺良好。自我感覺良好的人一般不會主動去追求某個人,即使他紆尊降貴地去追卻沒有追上,他也不會覺得問題出在自己身上。
在王耀之前,林子實只追過一個人,就是在傳說中的大學時代。那是個熱血沸騰的年紀,即使天天在足球場上灑汗十個小時,也消耗不掉過剩的能量,於是年青男人們把大部分精力消耗於與女孩子鬥智鬥勇。像林子實這樣一個自視甚高的傢伙,自然不會在舍友們都左擁右抱的時候獨自品嚐孤獨。雙目遠眺,他便物色上了一個學姐。學姐是學生會主席,十分潑辣能幹,出去一跺腳地動山搖的人物,儼然是心理學系的大姐大。用顧方的話說就是第二個林朵朵。林子實天天在人家周圍上躥下跳一跳就是三年,姑娘畢業找了數學系一四眼比翼雙飛去了美帝,林子實的初戀這才結束,卻連神傷都沒有,在操場上歡脫地踢了一年球,也畢業了。
林子實自己就是學心理的,自然也懂得“移情”這一說。林朵朵同志一直是他生命中的領跑者,嚴重影響了他的生長發育。在他想要找一個女朋友的時候,參照物很自然的也就是林朵朵。追學姐這件事,起因也不過就是傻男人們的攀比心理,能夠追上那麼風雲的一位女朋友,說出去怎麼也能炫耀上整個大學時代。當這件事結束時,林子實也沒有怎麼傷心,其實也不過是因為大四是一個分手的年代,獨身的不是林子實一個。
這樣總結一下,王耀,是林子實第一個認真想去追的人。
雖然林子實一向幹事不計後果,但也稍稍利用了幾分鐘思考了一下追王耀的後果。
首先,林子實本人非常喜歡王耀。這就決定了他一定會無所不用其極的採取各種手段去贏得王耀的心。
其次,王耀身邊沒有可以能夠跟林子實競爭的人。據林子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