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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了什麼的,弄得胤禛一時間有點兒莫名其妙的,因為甄太太好像從來都不管兒子的私人事情的,不知道今天是怎麼回事。
胤禛畢竟年輕體健,像這種頭疼腦熱的病,吃點兒藥、出出汗也就沒事了。不過後邊的行程自然也隨之取消了,安心休息兩日,馬上就到了上庭的日子。
作者有話要說:爭取晚上會再更新一章,大家七點鐘可以來看看~
☆、罪臣
依照審案程式,證人在法庭上宣誓之後,胤禛作為辯方律師可以依次對證人進行盤問。
首先出席的是案發當天胤禩在購買商品之後付款時的收銀小姐。
胤禛起身問道:“請問我當事人在付款時有沒有異常的情緒表現,比如很開心、很傷心,或是任何不尋常的反應?”
收銀小姐想了一下,堅定的搖了搖頭,答道:“沒有,我並不覺得。”
“謝謝。”
接著是當日聽到報警器響起後攔住胤禩的保安。
“請問我當事人在被你叫住的時候有什麼反應?”胤禛再次發問。
保安先生回答道:“他的樣子稍微有些迷茫,我說懷疑他身上有沒付錢的商品,然後他反駁了我的指控。”
“你的意思是我當事人在被你攔住的時候,沒有表現出驚慌、恐懼等情緒,反而是鎮定的在第一時間,理直氣壯的反駁你對於他偷竊物品的指控,並且一點也不擔心被其他人看到或是聽到,是嗎?”
“是啊,他還把付款的單據拿給我看,並不像怕人知道的樣子。”
“好的,謝謝。”胤禛冷靜的點點頭,然後轉向法官所在方向,說道:“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員。這件案子,很明顯是一個誤會。超級市場方面沒有做錯,而我的當事人同樣也沒有做錯。我當事人因為家中最近發生的不幸事故而使得他的心情受到影響。也正是因為精神恍惚,所以才在無意識的情況下拿了店方的商品而不自知。我這裡有一份案發當日我當事人在醫院就醫的醫療報告,可以證實我當事人在當時的身體狀況因為受到心理情緒的困擾而產生了不良影響。此外,還有一份是我當事人所供職的西九龍總區法醫部以及曾與我當事人共事過的西九龍總區警署的多位同事的聯名信件。他們都願意證實我當事人是一個誠實並且具有社會責任心的人。希望法官大人可以接納。”
醫院報告是胤禩當天急救之後,胤禛請譚醫生幫忙出示的。而警局同事的聯名信件則是胤禛囑託十四幫忙辦理的。
胤禛在法庭上成竹在胸的為胤禩辯護時,胤禩站在他身後的被告席裡,思緒卻不由自主的飄回了雍正年間,而胤禛的聲音傳到他耳朵裡彷彿也變成了過去的那些誅心的話。
“聖祖生前,因胤禩種種妄行,致皇考暮年憤懣,‘肌體清瘦,血氣衰耗’,伊等毫無愛戀之心,仍‘固結黨援,希圖僥倖’,朕即位後,將胤禩優封親王,任以總理事務,理應痛改前非,輸其誠悃,乃不以事君、事兄為重,以胤禟、胤禵曾為伊出力,懷挾私心。諸凡事務,有意毀廢,奏事並不親到,敬且草率付之他人。”
“懷挾私心,遇事播弄,希動搖眾志,攪擾朕之心思,阻撓朕之政事。”
“皇考梓宮運往山陵,向例用伕役二萬餘名,而胤禩密奏擬減省一半,胤禩又稱上駟院畜馬太多,欲行裁減,無非彰皇考糜費之名,或使將來有緩急時無所取資,此外又以破紙寫奏章,祭祀所用破損桌案奉祝版,更衣幄次油氣燻蒸,胤禩非才力不及、智慮不到之人,而存心行事或此,誠不知其何意。”
記得自雍正元年起,除了青海戰事吃緊的那段時間,一直到雍正四年被囚禁於宗人府,這幾年裡,胤禩被雍正責罵過不知多少回,罰跪、減俸、削爵、改名、驅逐、圈禁。再到雍正四年八月,胤禟卒。。。九月,罪人阿其那卒。
望著胤禛的背影,胤禩一時間幾乎不知道哪個是現實哪個是回憶,彷彿上一刻胤禛還在諸王大臣面前憤慨自己的罪行,言道:“允禩自絕於天,自絕於祖宗,自絕於朕,斷不可留於宗姓之內,為我朝之玷!”而現在,他卻在據理力爭的使自己脫罪。。。呵,這人生還真是變化無常啊。
因為胤禩太過專注於‘走神’,所以連自己無罪釋放的宣判都沒有聽到,直到特意來聽審的十四和胤禛一起走過來,他才發現案子已經審完了。
“怎麼了,八哥?”十四發覺胤禩的神色有些不正常,似乎不太像是高興的樣子。
“沒事啊,我還能怎麼了。對了,還沒謝謝四哥幫弟弟脫罪呢。”胤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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