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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祭‘女鬼’
為了這件殺人案,大年初二就得繼續上班,重案組的各位同仁,不是被老爸老媽唸叨了一番,就是被女朋友抱怨了一通,總之是心裡憋著一口氣,工作也格外的賣力起來。
雖然辦案不能把個人感情摻雜進去,不過既然有胤祥、胤禎外加胤禩這位大法醫的聯名擔保,大家也都預設了‘尹瑞麒’所說的應該是實話。所以把工作重心放在了尋找尹瑞麟,而不是再繼續揪著胤祺不放。
殺人總要有動機的,所以胤禎和胤祥他們又重新回到女死者陶琳娜住的房子尋找證據。本來翻來翻去都沒有找到什麼特別的東西,反而胤禎看到陶琳娜臥室的抽屜裡放著一排寫著編號的光碟有些奇怪,就開啟電腦將光碟內容播放出來,想不到還真是個大發現。
那光碟裡的影片竟然全都是限制級的影片,每張裡面的女主角都是陶琳娜,而男主角卻是完全不同的。
這下子倒是簡單了,原來陶琳娜掙錢的手段是——仙人跳。所謂‘仙人跳’就是一種利用女色騙錢的圈套,看來陶琳娜是先用手段將這些男人騙來自己家中,偷偷用攝像頭把激情畫面錄下來,然後再用光碟要挾那些男人給錢。
胤禎他們將十幾張光碟都帶回了警局,一張一張的看完了,並沒有在裡面發現肖似胤祺的身影。原本胤禎還想著能免費看到自家‘五哥’的好東西,可惜他們還是猜錯了。
如果尹瑞麟並不是因為被陶琳娜要挾才殺的人,那麼就很可能是另一種常見的情況,也就是說尹瑞麟和陶琳娜根本就是認識的,而且兩人是串謀起來做這種見不得人的勾當。至於為什麼起的衝突,那無非就是分贓不均之類的了。
大致看了看,陶琳娜家中的值錢物品並沒有被蒐羅過的痕跡,想必是尹瑞麟殺人之後太過慌張,,所以沒有來得及拿什麼東西,而之後這裡又被警方封鎖了,他就更加沒機會下手。
既然尹瑞麟身上應該沒有多少錢,那麼就基本上排除了他能夠跑路的可能性。功夫不負有心人,經過警方兩天的排查搜尋,終於線上人的舉報下,從一家閒置的單位裡找到了藏匿在那裡的尹瑞麟。
尹瑞麟在見到警察之後,竟然一點兒掙扎逃跑的舉動都沒有,很配合的被押回了警署。起初胤禎還有些懷疑,不過很快尹瑞麟就暴露出真實的想法。
原來尹瑞麟之所以沒做任何反抗,就是因為他知道自己實在沒辦法逃離香港,也不可能繼續躲開警方的追捕,於是,在警察闖進門來的那一刻,尹瑞麟就決定鋌而走險,假裝自己是無辜的,把罪名全部栽贓到‘尹瑞麒’身上。
據尹瑞麟交代,他的確跟陶琳娜認識,不過只是交往了一陣子就覺得大家不合適,所以他提出跟陶琳娜分手,可是那女人卻向他追討分手費。
尹瑞麟說自己是從廣州偷渡來香港的,沒有正式的身份證,所以一直找不到正經工作,根本沒錢給陶琳娜。正巧在這個時候,他與哥哥尹瑞麒重逢,尹瑞麟承認自己是想做‘米蟲’,讓哥哥養著自己。但是關於陶琳娜被殺一事,尹瑞麟卻說是因為他對哥哥說出這個女人纏著他不放,所以哥哥替自己出頭,才去找的陶琳娜。至於哥哥為什麼會殺死陶琳娜,他就真的不知道了。對於自己藏匿在外的事情,尹瑞麟給出的解釋是他擔心自己被發現沒有身份證,不能再留在香港,所以才一直不敢露面的。
若非知道尹瑞麒的芯子已經換成胤祺,而自家五哥絕沒有說謊的可能,胤禎他們還真要糾結一番,畢竟尹瑞麟說的話也算是合情合理,至少讓人挑不出破綻來。
案情發展到這裡,也著實有些麻煩。為了不讓尹瑞麟再次逃跑,警方先以‘偷渡罪’的罪名起訴他,把他關進了看守所。胤祺這邊,按著程式,胤禎也只好把他請回來繼續協助調查,但是到了48小時的限期,胤祺還是沒能想出什麼新的線索。
既然找不到證據,把尹瑞麟暫時關起來也沒有意義,一個偷渡罪名實在判不了多重,最多把他遣送回內地罷了。胤祥提了個建議,由胤禎出面跟Madam 章商量了一番,最終決定採取這個稍微有些冒險的辦法。
警方跟律政署打好招呼,給尹瑞麟找了法援,讓律師保釋尹瑞麟出去,然後警方派人二十四小時對他進行跟蹤監視。尹瑞麟自然不可能再厚著臉皮去找‘哥哥’,所以只好暫住在一個朋友家的地下室裡。
尹瑞麟被放出來的第二天就是陶琳娜的頭七,這日輪到胤祥和胤禎值夜班,他們已經聽白天負責監視的同時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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