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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解釋。誰沒事帶一把將近二十公分水果刀身上?ktv也不可能無緣無故地提供這種東西。如果原溪是預謀殺人,那他行兇前為什麼還要吸食毒品?壯膽嗎?
“我根本不知道自己是什麼時候吸毒。”原溪激動地辯白。
“嗯,我清楚。”原澈一臉平靜,聲音毫無起伏。
當天參加聚會同學一共有四十二人,卻只原溪身上檢測出毒品成份。原溪就算再傻缺,也不可能這種場合下吸毒。何況經過上次教訓,他對毒品十分牴觸,主動吸毒可能性不大。很顯然,有人故意對他下藥。
“這種情況很有可能被判為吸毒後幻覺殺人行為。原溪連兇器怎麼握到自己手上都說不清楚,那麼齊飛是否真是被他所誤殺呢?這樣話,就算能證明吸毒不是他主觀行為,他也會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律師如此說道。
原溪臉色一白,不斷回想當時情景。
“我可以肯定人不是他殺。”原澈開口道。
“怎麼說?”
“我看過法醫鑑屍報告,死者臉上有手指淤青,他是被人捂住嘴巴,從背後直插心臟而死,手法乾淨利落。一個神智不清人,不可能完成這樣精準動作。”
律師贊同地點點頭,這確實是一個可以為原溪辯護疑點。
方儒突然開口問道:“原溪體內檢測出毒品是什麼?”
“da。”和上次一樣。
方儒思索了一會,說道:“服用da一般3…6分鐘就會產生藥效。原溪,你還記得你是喝第幾杯飲料時感覺異常?”
一旁律師奇怪地看了方儒一眼,當時那種情況下,誰還記得這些細節?
誰知原溪只是細想了片刻便回道:“我大約喝了11杯飲料,八杯啤酒和三杯可樂。真正感到異常興奮時,已經喝到了第九杯。”
“那麼,還記得哪些飲料是你自己拿,哪些是同學遞給你?”
“王誠、林木森……”原溪準確地說出了五、六個人名字,甚至連這幾人遞飲料先後順序都記得一清二楚。律師不由得對原溪刮目相看。原澈倒是沒什麼特別表情,只是望向方儒目光帶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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