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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轉移到螢幕。
從音響裡傳出的背景音近乎震耳,鍵盤也被敲得噼啪作響。我爬上床,用被子將頭矇住。
聲音突然消失了,我向下張望,發現他已經將耳機戴上。
“謝謝。”
猶豫了片刻,我還是輕聲說道。其實無需這麼客氣,可對於別人的善意,我從來都感激不盡。
這個午覺格外漫長,醒來時已近天黑。或許是睡了太久的緣故,我不僅沒有感到精神抖擻,反而覺得更累了。屋內沒有人,連老三都不知所蹤,我在黑暗裡睜著眼睛,窗外的笑聲在此刻變得格外清晰。
我好像夢到了鬼。
它將我的衣服一件件除去,讓我的身體不著寸縷。我在一片黑暗裡驚惶的跑著,而它則在我身後不緊不慢的跟著,笑聲尖利。我看到前面站著我的父親,我奔向他,然後求他。
可他只是冷冷的看著,那神情比死更冷。
他說:“滾開,婊|子的種。”
這也是那個男人在現實裡對我說的最後一句話,此後我再也沒有見過他。
——婊|子的種。
這也是曲邵華恨我的理由,他有足夠的理由恨我。
將時間倒退5年,我甚至不知道這個世界上原來還有這個人的存在,我和曲邵華本不可能產生任何交集,卻偏偏成了一場家庭倫理劇裡唯二的倖存者兼受害者。
過去的事情我記不太清。但在我模糊不堪的記憶裡,我的家人幾乎沒有能夠和平共處的時候,我不明白他們為什麼會結婚,也不明白他們是怎樣彼此折磨著度過了14年,可我清楚爭吵已然成為這個家庭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
14歲那年父親帶著我去做了親子鑑定,在母親出差回來後便將檢驗單摔在她的臉上。我的母親從事保險行業,如果她還活著,放在今天也還是個難得的美人。
他們雖然時常爭吵,卻從不打架,除了那一次,打到彼此都見了血,而我站在門框旁邊,哭的不知所措。
一個月後他們走上法庭,辯論環節裡父親再次質問我是誰的孩子。我那一向堅強勇敢的媽媽在庭上哽噎的連話都說不全,只是不停的重複著可能是當年的某個客戶,卻說不出具體是誰。父親向法院提出了50萬的賠償主張,其中有15萬是向母親要回對我十四年的養育費。
案子最終還是進入了庭外調解。
父親得到33萬的賠償金。我的撫養權歸母親。
我還記得那個男人最後一次出現在家裡時,我曾揪著他的衣服求他不要走。我那幹練強勢的媽媽總是格外忙碌,在這個家裡,接我上下學,陪我放風箏,和我一起看動畫片,在我算出0。5人的數學答案時責罵我的永遠是我的父親。
我愛他,勝過我媽。
可他只是將箱子放在地上,轉身拉開我的手,冷冷的盯著我:
“滾開,婊|子的種。”
那一刻我突然不哭了,我看著他,一字一頓的說:
“爸爸,我叫了你十四年的爸爸。”
面前的門緩緩關上,那一刻我知道從此再也見不到他。
作者有話要說:
☆、第 3 章
(3)
我也的確沒有見過那個男人,只能從街坊鄰里的口中斷斷續續的得到他的訊息。他又結了婚,妻子是一個比他大6歲的離異婦人,膝下有一兒一女。兒子碩士畢業後留在鷺大教書,女兒剛上高中和我差不多大。
母親再也不曾在我面前提起父親的名字,但我確信她聽到的閒言碎語要比我知道得還要多。那些在背後戳她脊樑骨,說她是破鞋的不僅是單位的同事和鄰居,還有15歲的我。
在那一年裡我憎恨的不僅是那個拋棄我的男人,還有導致我被拋棄的母親。至少在那時我確實是這樣想的。
我曾在憤怒中說她是“破鞋”,說她“讓我覺得噁心”。儘管當時的我還不明白“破鞋”是什麼意思,只是機械的重複著從別人口中聽到的話。
——你朝你的親人大發脾氣,你朝你的親人亂喊亂叫,你憑著對他們的瞭解,將刀子毫不猶豫的扎進他們的軟肋,看他們因為被你刺得傷痕累累而掉眼淚。你所作的一切不應被饒恕,卻最終獲得了諒解的事情,都是建立在這樣一個前提:因為你知道他們不會離開你,或者說他們無法離開你。
可如果,當年的我知道這個前提並不存在,我一定會好好對待她,她是我僅剩的親人,我唯一的媽媽。
——沒有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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