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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眼裡看起來,他是一個太男人的男人了。沒見過哪個男人有這麼硬的輪廓,練跳高的他身體修長卻又很健壯。每次走進痞子教室總能在吵鬧的人群中看見他在認真學習。痞子說這人也是二級運動員,曾經創了省跳高的記錄。
還有一個個子和身材都跟我差不多的瘦弱姑娘,剪著短髮,穿男裝,平板身材,簡直一個假小子。在春運會上我見過她。痞子比賽結束之後躺在場地上休息,她大庭廣眾地脫了鞋站在他背上跳,看得我心肝直顫。
痞子說他倆真是天上地下。一個是班級第一,一個是倒數第一。一個太不愛說話,一個嘰嘰喳喳比麻雀還吵。偏偏又是同桌。唯一的共同點就是體育了。那姑娘倒是強得很,跳女生的跳遠能直接跳出坑去,只能轉跳男生的三級跳。據說他倆初中也是同桌,一次兩人比跳遠,男的輸給了女的,從此結下了樑子。
我從此對著姑娘佩服得五體投地,偏偏那姑娘超級熱情,我和痞子去吃飯的時候總是喊上她。她愛吃大豆,因而得同名綽號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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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九章 。。。
渾渾噩噩地就這麼玩了一個月,終於在忙碌的三天內考完試結束了高一生活。離校的最後一天,金戈帶著我去第一次吻我的小酒館。
臨別的時候,他取下脖子裡的那隻兔子的玉佩給我掛上。我緊緊地擁抱著他,我想如果現在不是在車站,我會任性地把自己給他的。
小兔子的玉佩是他媽媽留給他的,在我們分手後,我一直戴了四年。直到一次洗澡的時候,紅線斷裂,玉佩掉進了身下的下水道再也找不著了。
我想,那一年的暑假我真是瘋了。一直秉著細水長流發展感情的那點理智完全被到來的熱戀給磨沒了。我們沒日沒夜地通著電話,在深夜的時候他會講著肉麻卻讓我甜蜜的話語,我們甚至還在打電話的時候意淫著對方的私密,釋放在彼此的喘息聲中。
小云像往常一樣在假期最熱的時候來鄉下避暑,想著隔壁的床上正躺著別人,深夜的悄悄話更讓我感到刺激。
當夢破碎,那些不能企及的往事隨著我的純真被一起埋葬了。
我從來沒想過要考大學,鄉下的孩子們大多高中畢業就工作了,然後就是完成作為一個普通人的使命。結婚,生子,等待老死。我的心裡早就接受了這樣的安排,但金戈的出現,讓我鼓起勇氣想要放手一搏。
高二下學期就是文理分班,我心裡懷著小小的心事從大豆那兒打聽了她同桌的選擇,果然是選的理。於是開學後我就天天抱著書本往體育班跑。
大豆管他同桌叫小紅,理由是初中訓練的時候偷看見他的紅色內褲。“還是叫他名字比較好吧。”“怕啥!叫,他敢把你怎麼著。”
大豆喜動不喜靜,在座位上呆不了幾分鐘,我常常趁著上文科的課的時候下來坐在大豆的位子上問小紅問題。索性小紅並不計較,看來是個外冷內熱的人。
我和金戈見面的時間逐漸變少,重點班的學習幾乎白熱化,他們要用兩年的時間學完三年的課程,高三就要進入複習以及透過各種競賽來爭取重點大學提前錄取的名額。我也很認真地在學。‘追上他的腳步就能一直在一起’,這樣的想法深深地在我心裡紮根。
其實我們的生活在有了交點以後就已越走越遠。
痞子雖然經常嘲笑我,卻也沒有打擾我,我的成績終於在第三次月考的時候進了學校前300名,小紅是全校第5。痞子開心地把我扛起來轉圈的時候,小紅依然一臉的波瀾不驚。越是牛人越是低調吧。
晚自習結束後,我興匆匆地跑去金戈的教室,小云詫異地說道,“他早走了,不是去找你了麼?”“沒啊。”“噢,他每天都走得挺早,我一直以為去找你了呢。”小云接過我的名次單,“梅子可以啊,走,請你吃宵夜。”
我已經猜測到了結果,只是沒有勇氣承認。
我嘲小云笑笑,喊了痞子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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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十章 。。。
一直都很天真,卻天真得連什麼是快樂都不知道。我並不是沒有快樂,但是,快樂只是屬於曾經。短暫地只在我的內心,留下那麼一點點的回憶,感覺模糊,再也記不起來了。
金戈也並不來找我,只有我喊他出來吃飯的時候才出來。
一天路過新生教學樓的時候,看見了那個熟悉的身影。曾經帶給我幻想,讓我能勇敢面對自己性向的人。他低著頭正溫柔地看著面前的那個長髮披肩的小學妹。我能捕捉到他身上散發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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