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部分(第3/4 頁)
囊,演戲拜了個好師父,天生就是吃這碗飯的。
最艱難的日子,我已經陪他都走過來了。
當初在酒吧賣唱打工賺錢的時候,日夜顛倒,雖然菸酒都被我逼著戒了,但是天天呆在烏煙瘴氣的酒吧裡,也沒見他長過一粒痘,每天凌晨五點收工,我累得眼睛都睜不開,嘴角上火起泡。他回到出租房裡,把頭髮抓起來夾住,冷水洗把臉,還要坐在窗前練琴。月光照得他面板瓷一樣白。
不過那時候我也盡了力,衣食住行,沒有一樣不用心。他的衣服全部是我手洗,做飯全按著他口味來。他經常理直氣壯說他不挑食,是的,他不挑食,蘑菇類只吃金針菇和雞樅,果脯只吃一種,不吃內臟不吃蹄爪,蔬菜不吃大部分根莖葉子,果實看他心情。吃東西太辣太油膩不吃,但是你要是以為能隨便炒個清淡蔬菜糊弄他,絕對會發現自己錯得離譜,因為他的清淡,不等於味道輕。
今天他的每一個壞毛病,都是當年那個叫肖林的傻逼慣出來的。
…
“用不用我幫你?”我不是動了惻隱之心,只是覺得是自己卸任時過於匆忙的責任。
“不用不用。”阿青連忙拒絕:“我不是客氣,是真的不用,上次黃哥託人買了最正宗的風乾牛肉,滿以為BOSS會滿意,結果BOSS認為他是找了你幫忙,全部扔出去,還炒了黃哥的小助理殺雞儆猴。”
總算轉移到我要問的事上。
“黃景和他吵架了?”
“哈……他們無時無刻不在吵。”阿青一副“我不想提他們有多幼稚”的語氣:“為了牙醫的事,他們已經隔著門對吼了半個小時了,要不要我開啟門讓你聽聽……”
“不用。”
“林哥,”阿青聲音低下來:“其實你是來挖牆腳的吧?”
“怎麼看出來的?”
“聽到黃哥和BOSS吵架,你整個人都打起精神了。”阿青笑起來:“其實現在挖牆腳也不錯……”
“還沒到時候呢。”我嘆了口氣。
黃景的性格我還不清楚,他和齊楚的交情,吵架是吵不斷的。他和我是一樣的人,要是還願意和你吵架,那就代表沒事。他要是真想走,絕對是二話不說直接提行李走人的。
“好了,沒事了,你繼續盯著,等你回S城帶禮物給你。”
“什麼禮物?”阿青笑起來:“算了,還是到時候再看好了。”
“好,那先掛……”
“等等,林哥。”
“什麼事?”
“其實,我一直很想問你,”阿青語氣驟然認真起來:“林哥為什麼沒有考慮過,挖我過去。”
“你不行的。”既然她這樣坦誠,那我也坦誠告訴她:“我要找的,是默契和信任的副手。”
“我缺了什麼?默契還是信任?”
“你不是當副手的料。”我告訴她:“黃景遮不了你多久的,你很快就會出頭。你和凌藍秋是一類人,我第一次見你就已經知道。”
她沉默了一下。
“其實,我以前也覺得黃哥只是個合格副手,但是這些天跟著他做事,我覺得黃哥有那個能力獨當一面……”
“他不是能力問題,而是因為他有牽絆。”
“每個人都有牽絆的,我也有。”
“但是每個人的選擇都不同。”我問她:“你最近和你男朋友吵架沒?”
“吵了兩三次。”
“這就是了。”我笑起來:“等你跟你男朋友分手的時候,記得叫我幫你慶祝,因為那代表你就要升職了。”
…
阿青能當一個好經紀人,是因為她可以為了事業,為了自己帶的明星,犧牲自己的愛情。就像凌藍秋把婚期從二十七歲拖到三十五,最後還被劈了腿一樣。
經紀人的工作重心就是圍著明星打轉,但是沒有人能忍受自己的愛人把除自己外的人當成生活的全部中心。
阿青能成功,是因為她可以像凌藍秋那個女人一樣,不需要愛人。
而我是因為我愛的人和我的工作是同一個人。
當她們失去了其中一項的時候,至少可以轉移視線去看另外一項。
而我是滿盤皆輸。
作者有話要說:親兒子~別顯擺了,狼尾巴收起來
☆、記者
掛了阿青電話已經是十一點,我估計塗遙已經睡著了,去客房看了看肖航,看見他放在床頭的包。
我發誓,我絕對是出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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