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部分(第3/4 頁)
脛僭頻鵲謀ǜ妗分興擔�
曹姓者(名忘記了)年齡在十七八歲,七軍周啟昌部下的,我知道他的過去生活,在出發前向支隊長請假,經過說服又不請假了,及到圍子後,自己問道百姓們,回哈爾濱能行不?地方可能藏其不?正遇著一個走狗家,還說:一切都可以的,他便找周政委請假,當時週末允並急令隨隊返回。主要是因為他在政治上已動搖,解放他一定被敵捕去暴露一切秘密,看法(原文如此——筆者)處以死刑。
李桂林老人說,1941年秋,我們從平原回到大青山東南的大森林裡,那裡有幾間木刻楞房子,是3路軍總部所在地。住下沒幾天,有個五十多歲的老兵,請假回家。領導讓×××(老人是說出了姓名的——筆者隱去)和我,還有個叫“山東劉”的戰士,帶著這個老兵,到山邊找地方關係,把他交給地方組織。轉了三天沒找到,回來後他還是要回家,領導再三做工作,怎麼說也不行,堅決性的。第二次又帶他轉了幾天,還是沒找到。第三次走出沒多遠,×××就把槍給他支上了,說把他勒上。山東劉把他在樹上綁了幾道,拿根小木棍,在樹後插進勒在脖子上的那道繩子裡,兩手一絞,那人肚子就鼓起來了。×××下令:李桂林,你踹他兩腳。我不知道踹哪兒,他說踹肚子,快踹,別讓他遭罪。我踹了兩腳,那人腦袋就耷拉下來了。
老人說,當時我這個心驚肉跳呀,過後再一想,有什麼辦法?那時是不能回家的,想家就是動搖,就可能叛變。你不想叛變,被敵人抓去了,敵人什麼招兒都使,抗不住了呢?總部、密營不全暴露了嗎?
筆者採訪到的抗聯老人,幾乎都說出了這樣的話,或表達了這樣的意思:你不能用通常的戰爭觀理解那場戰爭,更不能用和平年代人們的目光來打量抗聯——非常環境,非常手段,沒有可比性。
李桂林老人說,參加抗聯就沒脫過衣服睡覺,那蝨子生的呀,夠不著撓的地方就往樹上蹭,身上撓蹭得沒多少好地方了。最難好的是腿,長出“嘎巴”(痂)撓掉了,雪殼子踩塌了擼掉了,血呀膿的再長“嘎巴”長肉芽,長肉芽時“刺撓”(癢)得鑽心,就撓。許亨植是3路軍總參謀長,這人有辦法,說劉鐵石,你給李桂林舀兩碗米,讓他回家吧。這不是要勒死我嗎?我知道他是嚇唬我,那也嚇一跳呀。他說你不回家也行,找兩個保人,再不許撓腿。我就讓劉鐵石和張祥給我擔保,再怎麼“刺撓”也不敢撓了,慢慢就好了。
王傳聖老人在回憶錄中說,軍部機槍連有個姓孫的機槍手,睡覺說夢話,要上山當鬍子,“背小樹”了。
叢茂山老人說,1938年冬,在寬甸石灰街,有個班幾個人要回家,都“背小樹”了。
曹曙焰老人說,1938年春4軍主力西征,留下我們連在寶清縣大葉子溝設立下江留守處。彭施魯是主任。有3個兵,一個姓方,一個姓於,都是班長,還有個鄭東保,過去表現一直都不錯,這回受不了了,合計要把主任、連長和我打死,然後下山。有個班長楊玉清,跟方班長是老鄉,姓方的就拉他入夥。這楊玉清堅決,假裝同意,把話套出來,向我報告了。我和連長報告彭施魯,彭施魯又請示季青、王效明,把3個人“背小樹”了。
老人說,1940年初,楊玉清也跑了,沒帶槍,不是投敵,就是回家。這時我們連編到2路軍總部直屬隊了,領導命令我帶人去追,無論如何也要抓住處死。追了兩天,在一個炭窯追上了,腿腳凍壞了,不然也追不上。他認燒炭的老頭乾爹,藏在個炭窯裡。伸下棍子拽上來,我說小楊呀,你糊塗呀。他說我也後悔了,沒有後悔藥呀。他又說:指導員,你別難心,勒吧,利索點,別讓我遭罪。
老人慨嘆,楊玉清救過我的命,我這樣做還叫人嗎?現在這人會怎麼看這事?可你能怎麼辦?這不光是命令,還是個原則,換了誰,都一樣。
1軍獨立師挺進東邊道前,有病的,年老體弱的,有家屬不想走、不便行軍的,都動員他們留下,找地方關係。程斌叛變後,1軍撤離東邊道西部幾縣時,也是這樣。“小孩隊”有些小孩非要跟走不可,楊靖宇稱他們為“小同胞”,親自動員他們離隊。
1938年1月5日,《中共吉東省下江特別委員會擴大會議決議案》中說:
對開除的隊員給以相當的津貼和居留地點,他(使)被開除的隊員不致放浪於各處地方民家,或為敵人被捕或投降等弊。
對被開除的人尚如此,至於請假回家的,除了帶足路費外,有時還要視家庭狀況,給予適當的錢物補助。
1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