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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結婚,無非看中我的家勢,我的錢財,如果想離婚,麻煩!”
“你可以找個真心喜歡你的。”尹隨心意思很簡單,我不喜歡你,一點也不喜歡。
秦稍端豈能不明白尹隨心的意思,這個女人不戳他逆鱗就不舒服,咬了咬牙,男人繼續一臉的無所謂,“這樣更不好,要離婚的話不得要死要活!”
尹隨心沉默不語,三年,說長不長,說短不短,但是可以改變的事情太多了,結婚物件不是於智重,結不結婚、和誰結婚對她來說都是無所謂的。不得不說,秦稍端提出的要求荒唐,可說出的話還是有幾分道理。她和他結婚,可以省掉很多麻煩,不帶任何感情的婚姻對誰都好。
為了大姨,別說只是虛無的三年婚姻,就是三十年,那又如何?
秦稍端看女人沉默不語,心裡不禁有些慌,清了清嗓子,下了最後一記猛藥,“我希望你考慮的時間不要太長,下個星期於智莉那個案子就得審了,你自己決定。”
☆、第二十章 約法三章 (首推求收)
果然,一聽於智莉的案子下個星期就要審,尹隨心一臉頹然的抬起眼,她知道,自己根本沒有選擇的餘地。半響,尹隨心開口:“我答應。”這三個字,好像使出了全身的力氣才說出口。明明天氣一點也不燥熱,可她就是感到口乾舌燥,胸悶難受。頓了頓,接著道:“不過,我們得約法三章。”
“好,你說。”秦稍端眉頭一挑,輕聲笑了笑。只要女人答應和他結婚,一切都好說。
“第一,必須尊重對方及對方的家人,第二,互不干涉對方的私生活,第三,只有夫妻之名,無夫妻之實。”尹隨心想了想,緩聲開口。
“呵呵,放心,我對你沒興趣。”秦稍端聽了之後,笑了笑,聳聳肩,無謂的說道。
“這樣最好。”尹隨心咬了咬嘴唇。
“但是既然結婚的話,我們必須住在一起,不然我爸媽那邊不好交差。”
“可以,但必須要有兩間臥室,一人一間。”
“尊重對方指哪些方面?”
“不可以強迫對方做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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