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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日之內換腎哎,斌哥,菜糊了!”
吃大餐的時間到了,眾綁匪在空場中心圍成一圈,大口喝酒大口吃菜。留兩個人在司馬溪和胖子光的帳篷門口輪換站崗。
相對來說,二叔的人馬算是“專業人士”,在山西勢力最強,自然地位高,所以大家紛紛向這幾人敬酒。二叔的手下也都很高興,感覺跟碰上知音粉絲一般,誰不喜歡聽馬屁呢?
趁著喧鬧,彬彬來到司馬溪的帳篷口,跟站崗的說,過來檢查一下,便轉進帳篷。
“司馬溪,我跟說,你倆老實點,該放你們的時候,我們老闆自然會放。別老唧唧歪歪的,不然我對你倆不客氣!”
彬彬大聲說著,卻藉著地上的煤油燈的光亮對司馬溪打著手勢。走近,彎腰,貼著司馬溪的耳朵輕聲說道:“凌晨兩點整換崗之前,聽見我跟門口守衛說話,你倆趕緊到門口。一旦我一咳嗽,光哥馬上衝出來,解決右邊的守衛,我負責左邊的。切記,別搞亂了!”
之所以選擇凌晨兩點,是有道理的。這個點鐘,人正在深度睡眠,而站崗的人卻是最困的時刻。
彬彬擔心時間久了會令人起疑,說完之後趕緊反身走出。跟兩個守衛假裝叮囑,看緊啊,一會換你倆喝酒去。之後,便重回“酒會”,開始變著法的灌酒。主要目標是黃毛,因為彬彬知道,兩艘汽艇的鑰匙全在他身上。
彬彬從容的從黃毛的褲腰帶上取下那兩隻汽艇的鑰匙,又點上一根菸吸上,看著腕錶。在還有三十秒到凌晨零點整的時候,起身走出,來到司馬溪他倆的帳篷門口。對著那倆睡眼朦朧的守衛,聲音稍大說道:“怎麼樣,有沒有什麼異常?”
眼看著門口的帆布動了一下,彬彬一聲咳嗽,緊盯著胖子光衝出來,便同時舉起手掌,一個手刀劈左邊守衛的脖頸動脈。
不料,意外發生了。原計劃一人負責一邊的左右守衛,可是彬彬疏忽了自己同胖子光此時是臉對臉,此刻就跟照鏡子一般,左右是相對的。結果,當彬彬的手刀劈向左邊之時,卻正好是胖子光的右手位置,兩人同時舉手落在同一名守衛的脖頸,這守衛立即癱倒在地,而另一名守衛卻毫髮無損。
好在這是突發變故,另外一名守衛未及反應。彬彬趕忙回身,手刀再次劈向這人。只是瞬間這守衛有了反應,稍一躲避,閃開大動脈。胖子光也反應過來,直接一個重拳將這人擊倒在地,卻未能昏迷。
那守衛一屁股摔在地上,卻發出聲嘶力竭的喊聲。在這個寂靜的夜裡,劃破長空,讓人的一顆心,碎成滿天慘白的星星。
“啊,快來人啊,人跑了——”
☆、第一百三十二章(大結局)
一輪明月斜掛江上,清冷之色傾瀉三千尺,水天之間如霜如雪。奔流的黃河水迎向悽白,將月亮粉碎化作玉碎無邊,夏日裡卻帶著秋天的蕭瑟。
彬彬將一把拴著紅布條的鑰匙塞給司馬溪。“分開跑,你們去東端,我去南端的船。”彬彬知道司馬溪身體弱,而抵達小島東部的那條汽艇位置,相對距離近一些。
眼看著司馬溪和胖子光衝出營地,跑向荒草叢中。彬彬一個飛腿將第一個衝出來的匪徒踢翻在地,這才轉身朝南面跑去。速度不緊不慢,希望能吸引一下追擊者的注意力。
眾匪徒提著褲子從帳篷中跑出來,卻沒有人去理會彬彬,紛紛追向司馬溪和胖子光。只有二叔的一名手下,舉起手中的五四手槍瞄向南方。彬彬不得不趕緊沿著“之”字開始飛跑起來,他只是個叛徒,而不是十億元的煤礦。
月色明亮,只是來不及顧忌山路迷亂。蔓藤與灌木劃在胖子光和司馬溪的身上,衣服條條縷縷,破碎不堪。手上和腿上,也不知道有了多少傷痕,卻絲毫不覺得痛。心中只有緊迫的焦急和自由的渴望。
終於艱難的跑到山頂,往前是低矮的一片草叢和省力的下坡,而再行兩百多米,一艘岸邊的汽艇在月光下隱約可見。司馬溪多少鬆了口氣,腳下一軟,踩到一塊石頭邊緣,噗的一聲悶響,摔倒在地。胖子光急忙反身,將司馬溪攙扶起來,拉著司馬溪的一隻手繼續往前跑。然而司馬溪的左腿崴了腳,無法踏上力氣,身子一偏,再次摔倒。。。。。.
“光哥,你先走!”
“混蛋,要走,一起走!”胖子光二話不說,扯住司馬溪的雙手,身子一扭將司馬溪拉上自己的後背,大喝一聲,“摟緊我脖子!”
胖子光一手緊緊托住司馬溪的臀部,一手撥著前面高出來的長草。憋著一口氣,大步飛奔。此時,眾綁匪已經追上山頭,有馬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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