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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在了露娜的耳朵上。但是克里斯汀的手和盧娜還是不可避免地發生了碰觸。這讓盧娜敏感的耳垂紅了起來……
然後是另一隻耳朵。
克里斯汀的久經鍛鍊後始終保持在一分鐘其實下的心臟今天有著要蹦出胸膛的危險。
終於戴上了耳釘的盧娜轉過身子,正視著克里斯汀,臉上帶著一絲若有若無的緋紅……
然後……
盧娜紅著臉閉上了眼睛……
抱歉,沒有然後了。
請見諒我的想象裡只到這裡。
後面的情況請自行腦補。
下面來解釋一些問題。
1。關於我的筆名。
其實我最開始時想起“貓Sir”這個名字,但是已經被註冊過了。後來我想起的是“我春巨娘”這個名字,但是抽風的搜狗顯示出的是“我春菊娘”。而且我沒有看清楚就按了確定……所以就悲催了。
大家可以試試,用搜狗打這個詞試試。
2。關於故事。
書友zhy1985說得深得我心!
首先我對於JKR大嫂寫的哈利·波特一直覺得很缺心眼。
在我看來,整本《哈利·波特》就像是一個大型遊戲,而哈利·波特只是一個剛註冊的十多級小號,只有鄧布利多和伏地魔才差不多是滿級的大BOSS。但是這個遊戲裡的BOSS卻一點都沒有BOSS應有的覺悟,鄧布利多竟然被伏地魔的一個詛咒的DEBUFF魔法直接幹掉了。而伏地魔最後竟然被一個新人的菜鳥小號直接用一個低階的繳械咒就推倒了,白白掉落了從鄧布利多那裡爆出來的神器長老魔杖。
這不符合科學對不對?
喵了個咪的,JKR大嬸,你以為哈利和我春菊娘一樣信春哥啊?
你這是讓遊戲裡廣大的還沒出場RMB玩家情何以堪啊?
而那些後來的同人文作者,你們既然已經給主角開了私服,並且堅定了主角做一名偉大的RMB玩家的志向,那麼你就不要讓主角只穿著新人白板裝就親身推BOSS了,或者你就是要親自推倒伏地魔也至少先買上一身神器吧。
但是在我們所看到的私服同人文裡,一個個主角們開著豪車,住著別墅,拿著十七萬三的手機,穿著新人白板裝,身負中國血統,美國血統,阿拉伯血統,日本血統等等的偉大雜交水稻血統,毅然決然的成為了哈利的跟班,很歡樂的推BOSS去了。
這很讓我怨念,而且吐槽無力。
所以我乾脆寫了這本書。
主角既然已經確定讓他成為一名RMB玩家,所以我乾脆就讓他開著外掛用錢砸死伏地魔算了!
3。關於女主。
和書友萊昂納爾梅西一樣,我也很喜歡赫敏。喜歡哈赫,大愛德赫,拒絕羅赫。但是如果將女主設定成了赫敏,這和主角的計劃完全是衝突的,按照赫敏的性格,肯定會拉著克里斯汀一起被綁上哈利的戰車。而且大家也應該也看得出來,主角並不善良,只是有著一定的底線而已。而且在確定開始這本書的時候我的一個同學強烈要求我寫盧娜(而且給我看了演員的照片),所以我毅然決然的決定從了。
而且在小說的結尾,我會很不純潔的分析一下哈利和赫敏等人的感情關係……
嘎嘎,不再做劇透了。
第四十章:金色戰役
對角巷,奧利凡德魔杖店——
在魔法部的敗退顯然沒有影響到伏地魔的擴張速度,就像現在,他正悠閒的坐在奧利凡德的魔杖店裡,身後事浩浩蕩蕩的狼人和吸血鬼大軍,對面是被綁得像是一個粽子的奧利凡德。
“嘖嘖,你可以不必掙扎了。”伏地魔輕聲說道,像極了蛇遇到獵物時吞吐蛇信子的聲音,“您是位最優秀的魔杖匠人,所以我肯定不會用魔法抓住你。”
伏地魔頓了一下,看了看立在奧利凡德兩旁的粗獷的狼人和俊美的吸血鬼。
“恐怕鄧布利多都不會想到我這次招募部下的速度會如此之快吧,這次就連上次我沒能找到的血族和狼人都成了我的衛隊。我想這也是你毫無反抗之力的原因吧。”伏地魔桀桀的怪笑起來,然後語氣忽然異常嚴肅,“所以如果你想死個痛快的話最好還是告訴我為什麼我的魔杖會和波特的產生那種效果。”
“我不會說的!”奧利凡德抬起頭,冷冷的說道,這位一直保持著良好的面貌的魔杖匠人現在的樣子悽慘極了,光是臉上的傷口就有五六個,最大的一個從他的嘴角貫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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