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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梅那時在區法院的工作已經屬於半下崗,雖然合同是兩年之內拿不到公務員法律科的本兒走人。可本科畢業工作不好找,過去連看都沒人看的區法院,突然又來了四個學法律的本科生。其中一個拿著律師證的,立刻代替汪梅上庭子做了書記。
汪梅沒時間都能擠出時間盯著康健,況且現在幾乎每天都空著。時間一久,爭吵太多了,康健都記不得是哪一次了,提出離婚。而且立刻搬出了兩人租的公寓,回到老孃和兩個妹妹住的破樓。
02康健和瘋老婆:邪惡的發洩(6)
認識五個月結婚四個月兩人就拉開了離婚的曠日持久戰。汪梅大概就是在和康健的離婚過程中真正愛上了這個男人,為他痴狂。而康健卻精疲力盡遍體鱗傷。認識了方凱後康健還自殺過。所以從這點上看,汪梅真的應該算精神病患者,S型,就是專虐別人的那種。
開始因為年輕,鬧離婚也無法折損兩人對生活的愛。汪梅根本無所謂,她能隔空打穴愛了康健四年,現在只要自己不簽字康健就是自己的合法丈夫,她有什麼可焦慮的?
汪梅在大學就學會了一項養活自己的本領………法庭速記。要知道中國連速記人才都奇缺,更甭提法庭速記了。不在區法院蹲坑了,汪梅成了自由工作者。在哪個國家想自由又想有錢都意味著要有真本事。透過過去的關係,一個案子速記下來按字數領錢,汪梅除了養活自己,週末上康健家還能拎一隻燒雞和兩袋水果。
所以說康健後來的離婚戰遲遲不能勝利的原因有很多,沒有家裡娘子軍做強力後盾,就是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拿人手短吃人嘴短,顛撲不破的真理。汪梅在康健沒發達時對他老孃和兩個妹妹不簿,人心都是肉長的,東北人又最講良心,不說反對離婚吧,康健老孃和倆妹妹也採取了沈默。
大概是決不離婚的那份執著分散了汪梅的“盯力”,兩人分居後汪梅倒很少盯康健了,只是康健每一次來找她她都會堅決拒絕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
離婚是為了解脫汪梅對自己的禁錮。康健回孃家住了,汪梅又不盯著他了,他一到汪梅這兒讓汪梅簽字,汪梅不答應,從兩人曾經一起生活過的公寓裡出來,康健就有點想不明白自己到底為什麼要來這裡?又為什麼非要離婚?
古怪的事發生在兩人鬧離婚不到一年的時候。那是個週末星期五,康健沒事,下了班又去汪梅住的公寓,理由又是找汪梅簽字。
開門的汪梅顯然在哭。康健一看就愣了。進屋後汪梅告訴康健,下午在庭子上,有個副庭長想佔汪梅便宜,她反抗,那人居然抽了汪梅一個大嘴巴。
汪梅把半邊臉伸給康健看,果然是被打過的。康健雖然沒有替汪梅出頭的心,也在腫起的地方揉了兩下,這一揉就揉出了事,兩人……最後就光了,蓋著一床被。
康健喜歡方凱卻不是天生的同性戀。相反,正因為方凱看清了康健接受男人實在勉強才閹了自己……三個月的夫妻生活,康健不想騙自己,他對床上的汪梅非常滿意。
汪梅這輩子除了康健再沒有第二個男人。康健不要她了,她就出家做了尼姑。康健的第一個女人不是汪梅,是被汪梅匿名信嚇跑的那位,認識方凱後康健還和別的女人上過床,但汪梅是康健生命裡唯一合法的妻子。方凱屬於特例,要把他算進來概念就有點混亂了~
汪梅小月月,又天生悶騷。康健不是他隨便就嫁的男人,而是她苦苦盯了四年的“目標”。四年有多少個夜晚?每一晚靠想著同一個男人高潮一旦抱你的真是他了換你你會怎樣?
所以,新婚之夜康健就發現自己的小妻子居然是個骨子裡如此淫蕩的女人?!可男人是天生的賤貨。看著床單上的鮮血,只要明白她所有的淫蕩只歸自己男人就不覺得淫蕩是女人的缺點了。唯有在床上,康健接受了自己從不瞭解汪梅的另一面。
康健骨子裡是很壓抑的。出身貧窮,時時刻刻渴望躋身上層,又怕周圍人瞧不起自己。這種人活得很努力也很痛苦,需要發洩口。康健也是婚後才明白,男女之間的床第,居然能使自己忘記現實的一切。
他們在床上一直玩得很野。其實是汪梅啟蒙了康健。畢竟,汪梅讀“金瓶梅”的時候康健還沒開化呢。
02康健和瘋老婆:邪惡的發洩(7)
按理說兩人已經分居了,而且在打離婚,再發生性關係…就有點狗扯羊皮的感覺。可最後…誰也沒能忍住下半身的誘惑,到底還是做了。
汪梅是那種心理上很成熟的女性。二十出頭的肉體或許還有些青澀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