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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第1/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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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滴鹹鹹的眼淚,那是深夜裡天使的心碎……”

“陰陽相隔還是牽手一生?《逐光》完結卷敬請期待!同名影視作品正在洽談中!”

看完字數不多的宣傳,林曦將目光轉移至網頁最上端那張最初吸引他視線的封面。

一名看不到臉,連背影都有些模糊女孩微仰著頭,高高地揚起右手,似是想要觸碰到天空。陽光穿透她的指縫……

林曦相信,女孩看到的一定不再是悲慘的命運,而是生命中的希望和光明。

仔細一看,封面的放大圖右下角還有作者的寄語?

“幸福的生活需要美麗的童話,而《逐光》不是童話!它講述的不是灰姑娘一般的完美愛情,它只是想告訴有緣看到《逐光》的朋友,一個人即使窮盡一生都要追逐到的是心中的光亮!請相信,即使背對著太陽,只要心中有光,依舊可以在地獄裡仰望天堂……請保留住,心中的光。”

讀完這段作者寄語,林曦似乎明白了萬蒼嵐筆名背後的深意……

足夠了!林曦認為,這些簡短的段落,文字已經足夠了!萬蒼嵐究竟是怎樣的人,他已經完全瞭解了!

至於網文的事情,還是讓它煙消雲散吧……

賴上桃澀律師 要定你! 【第五十七章】林曦的邀約

章節字數:1557

“什麼?”一個靜謐的初冬清晨,萬蒼嵐被王韻芳的電話吵醒後得知的卻是一個讓他難以接受的訊息。“王姐,出版社為什麼要這樣要求?我不認為這是什麼重要的問題。”瞬間睡意全無的人索性從床上坐起,和往常一樣堅持著他認為正確的觀點。

“一個富有特點又簡單好記的筆名更容易被普通讀者接受!既然有幸出版,自然要從網路世界裡跨出來,而不能按照網路作者的那一套我行我素。”這是王韻芳給出的解釋。

事情是這樣的……

有出版社看中了《逐光》這部即將完結的作品,希望萬蒼嵐配合出版社將筆名更改。對方開出的條件是很誘人的,以後萬蒼嵐的作品該出版社都會優先考慮出版,出版前的宣傳也會非常到位。也就是說,更改後的筆名日後也會變成萬蒼嵐新的固定的筆名,將用於所有的出版作品。

這對一般的網路作家而言或許只是一般的小事,不過是一個筆名而已,改就改吧!

可萬蒼嵐卻固執地不願意配合,並且直言:“王姐,麻煩您和出版社那邊溝通一下,如果更改筆名是必要條件的話,我寧願不出版《逐光》。”

這樣的堅持在王韻芳看來實在有些莫名其妙,可萬蒼嵐不給王韻芳詢問和勸解的機會,直接結束通話,然後關機。

電話那端的編輯大姐聽著耳旁的忙音,無可奈何至極!

萬蒼嵐關閉了手機,重新躺了下來。天色早已大亮,上班的人們也陸續離開了溫暖的家,開始了忙碌的一天。不過對萬蒼嵐來說,外部的一切都無法改變他心中的想法。他喜歡按照自己希望的方式那樣生活,不願意為別人打工,看所謂老闆的臉色。

萬蒼嵐很清楚,在如今這個拼爹拼媽的時代,沒爹沒媽的他又沒有特別的手藝,出去上班只有當一輩子打工仔的命!毫無前途和希望,永遠只能是混口飯吃。

即便一二十年後有幸熬出頭,多半也是付出了健康快樂的代價,萬蒼嵐認為那樣很不值得!

雖說每個人看問題的角度不一樣,但像萬蒼嵐這樣的價值觀多半會被絕大多數人認為成沒有志氣。不過好在,萬蒼嵐從來不在意別人怎麼想。因為,日子過得好壞只有他自己才最清楚!

同一時刻,林曦關閉了監聽系統,眼神裡有著些許笑意。

王韻芳和萬蒼嵐的對話他全都聽到了,也瞭解了某隻狸貓對現有筆名固執到不可思議的堅持。

林曦不得不承認,他透過各種各樣的手段多方面地對萬蒼嵐進行觀察和了解,越是瞭解就越覺得這樣的人在現今社會絕對算得上奇珍異獸了,應該被重點保護!

或許是時候單獨和萬蒼嵐見見面,聊聊天了……林曦心想。

於是乎,在隨後的較長一段時間裡,萬蒼嵐總是會在莫浩軒家看到林曦。一來二去,萬蒼嵐便得知林曦是大掃把的同事,兩人的關係十分不錯!

“浩軒,你每天都吃得這麼好嗎?真是羨慕!”林曦難得的稱呼某人為“浩軒”,當事者幾乎反應不過來。當然,莫浩軒才不會知道林曦這是故意的,為的是看看萬蒼嵐的反應。

果然,某隻狸貓有些吃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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