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第2/4 頁)
地將我困在桌角,扯下我大衣上的拉鍊。一隻貓嗷嗷叫著就跳了出來。她跟著尖叫了一聲,喝令我把它丟出去。那時,祖父正躺在搖椅上看報,斷掉的手掌吃力地將報紙翻過去。他漫不關心地朝這邊看了一眼,說:“就讓這小傢伙留下吧,就當老天送了個朋友給他嘛。”小貓留了下來,陪伴我一直到初中畢業。它死去的那天,我抱著它睡過的紙板箱從家裡跑出去,蹲在路邊哭了一個下午。鹿男的出現,總會讓我想起那隻貓。儘管他是頭髮育良好的公鹿,而且一下就能把我頂得背過去。
無論如何,鹿男就這樣進入了我的生活。後來,我逐漸發現,除了體型過於龐大外,他並未給我帶來什麼麻煩。白天我出門上班,他出去覓食。晚上他變成人,會盡量幫忙做些家務,打掃清潔。不過,他終究是不諳世事的動物,很多事情還得慢慢□□。當然,為了排遣寂寞,我倒是很願意在這上面花點時間。
首先,我得教他識字,得讓他能夠地地道道地說話。我從侄子那兒借了兩本小學語文書,一個字一個字教他念。又買了一沓方格簿,給他練字。鹿男學會寫的第一個詞是“快樂”。當時他問我:“什麼是快樂呢?”我想了想,說:“根本不存在的東西,就叫快樂。”諸如此類的問題還有很多,什麼叫“邪惡”,什麼叫“哭”,什麼叫“笑”…。為了幫助他理解,我不厭其煩地將這些詞彙具體化:李三這類人就代表邪惡;第一次見到你,還有每天出門上班時,我就想哭;現在,每天下班回到家,你在門口等我,我臉上的表情就是笑。
週末晚上,我們呆在客廳裡,一塊兒看書。我把腳架在茶几上,銜著半支菸,有一搭沒一搭地翻著本雜誌。他把臉埋進一本皺巴巴的課本里,用手點著字,吃力地念:“我愛我的母親,我愛我的父親,我愛我的祖國——”唸到這兒,忽然抬起頭問:“那我們算什麼呢?”我想了想,說:“朋友。”他哦了一聲,提筆在上面沙沙寫了一通。我湊過去瞧了瞧。他在下面補了句:我愛我的朋友。
不久以後,我在他身上發現了不少好處。比如說,當他變回鹿時,那對神氣的獸角可以充當書架用。我看書時有個惡習,只看主謂賓,不看定狀補,因而老是看得飛快。看完一本,就塞進兩支鹿角間,最多一次可以塞五本。有時它會不耐煩,把書從頭頂上甩出去。此外,它的皮毛也很舒服,比被褥和沙發要柔軟多了。午歇時,我喜歡讓他躺到沙發上,然後把腦袋擱在它肚子上,呼呼大睡。它的胸膛在我腦袋下一起一伏,四隻有序運轉的胃袋不時地突突跳動兩下,如同有四個小孩在裡面打鼓。
鹿男在言語和家務上的遲鈍並沒有挫傷我的耐心,接下去的日子裡,我嘗試著讓他接觸更多事物:音樂、球賽、象棋、腳踏車、電動遊戲…。並很快發現,他在電動遊戲上有著異乎尋常的天份。我在一本小冊子裡密密麻麻記滿了防禦、進攻和升級裝備的竅門。他卻根本用不著這套。只要拿起遙控器,準就能贏。從那以後,他的生活除了覓食和消化外,又多了件事兒:幫我升級。每升一級,就有一袋蘋果吃。這招很湊效,很快我的賬號就滿級了。我把它賣出去,賺了不少錢。
然而,令人沮喪的是,在走出山林、與這個社會短暫接觸之後,他也學會了人類的狡猾。我含辛茹苦地教會他認字、教他如何說話交談,他卻反過頭,狠狠咬了我一口。那天晚上,我泡完熱水澡,躺在床上玩手機。他像鬼一樣飄到門口,一言不發陰森森地看著我,嚇得我呼啦一下跳了起來。我問他:“你幹嘛!”他說:“你出來好麼,我們得談談。”我跟他到客廳裡,茶几上放了兩杯熱騰騰的巧克力,一隻杯子下面壓了張紙。當時,我的小心臟就撲撲跳了起來。此情此景,我記憶尤深,不忍追憶,從前考了鴨蛋,我媽就是這麼來的…。
坐下來以後,我剛把手伸向茶杯,他就從杯子下面抽出紙片,聲情並茂地念道:“你要不幫我支個窩,就休想拿我當書架使;不給蘋果,就沒有暖哄哄的鹿肚子睡了;每週都得去郊區兜兜風!不然,你的副本我不打了!”說完,他他媽的還莞爾一笑,一路把杯子送到我鼻子底下,真心實意地給我壓驚。
我恨得滿嘴嚼牙,卻不得不一一滿足他的要求。不消多久,我那七十平米的寒舍裡架起了一隻用藤樹樹條編成的碩大無朋的鹿窩,微波爐大小的冰箱裡塞滿了蘋果,每個禮拜天,一大早就要帶他出門,因為等乘車到了郊區,他正好變成鹿,可以滿山蹦達了。我呢,只能乾巴巴地蹲在公路邊吃煙屁股,還不時被蚊蟲咬上兩口。有那麼一兩次,他跑來叼住我的衣角,叫我一塊兒玩,我沒好氣地甩手大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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