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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大。”
“母校?”段銘驚訝,“怎麼忽然想到去那裡?”
“很久沒吃食堂了,忽然想吃。”沈瑞攤攤手,心情似乎很輕鬆,“況且城裡除了F大也沒有其他能散散步的地方了。”
“……”這一點段銘倒提不出意見,G市是工業化的城市,環境自然要差一點,城市裡面的空間幾乎都被高聳入雲的建築物霸佔,儘管有公園也不過芝麻一顆,也只有F大還能呼吸呼吸空氣。
☆、Part27
第二十七章
F大的校園是G市著名的風景地之一,依山傍海,風光秀麗,校園內的幾大區域建造得各有特色,獨樹一幟,每年都有無數的遊客和學子來這裡參觀遊玩,紅花綠影,美不勝收。
儘管現在是深秋,不復春夏的豔陽紅綠,但滿目的金紅依然別有一番風味,道路上的女生都穿得反季節的青春亮麗,帶笑的臉上全是楚楚的雙瞳,男生則隨意地許多,甚至還有趿拉著拖鞋,睡眼惺忪的往食堂晃去的。
段銘不自覺地看了過去,他多年來都在拼搏他的事業,許久沒有回母校,當然也沒有再想過他的大學生活,那對他而言不過是一個鑲金的過程。他是孤兒,讀書的時候半工半讀,根本沒有多餘的時間去參與校園生活,雖然他並不後悔,但卻惟獨對於沈瑞的事上有了遺憾。
沈瑞走得異常沉默,他彷彿也不是來欣賞風景的,只是一直順著校園的小道向前走著,F大佔地3000公畝,即使他想走上一天恐怕也不一定能走得完。
他正默默地想著心事,耳旁忽然一道電話鈴聲響起,段銘拿出手機,低頭看了一眼,剛接起來說不到半句,眉頭就微微擰起,他捂著手機,臉色微微有點沉,勉強笑著對沈瑞道:“我接一個電話。”
沈瑞點點頭,道:“我在前面等你。”
似乎這個電話非常重要,段銘便也沒有再多說,很快就轉身去接電話,沈瑞見狀,自覺地往前走去。
他走了許久,也沒見段銘跟上,恐怕是真的遇上什麼重要的事,沈瑞也不著急,慢慢把腳步放慢,順著一條道走,並不轉彎,這樣段銘要追上他,也不至於走岔路。
他剛經過一座建築物的迴廊,就聽到身後一陣急促的腳步聲,皮鞋踩在地磚上的聲音清晰明瞭,下一刻就已經停在他的身後,沈瑞一激靈,若有所覺地轉回身,剛好與來人要搭在肩上的手臂錯開了。
“譚教授?”
“哈哈,剛才看背影我就知道是你了。”譚教授把手順勢換了一個方向,親切地拍了拍沈瑞的肩膀,儘管年過五旬,相貌依然周正俊朗,常年漂染的黑髮加分不少。
“好久不見。”沈瑞放下驚訝的心,也忍不住笑起來,在母校還能碰到熟人都是一件值得開心的事,更何況譚教授與沈父相識,因此對沈瑞多有照顧,大學生活裡面受到譚教授的幫助不計其數。
“要不是你常不來看我,怎麼會好久不見?”譚教授佯裝生氣地教訓了一下沈瑞,眼睛卻依然笑眯眯的。
這話一出口,便說得沈瑞愧疚不已,幾乎啞口無言,急得連聲道歉道:“對…對不起…我沒想到…真是對不起…”他其實是和傅斕卿商量過在今年譚教授生日的時候特意去拜壽的,結果出了這麼多事情,完全拋在腦後了。
譚教授猶不放過,眯著眼睛,不依不饒:“你們小年輕,出了校園就結婚,哪還記得我這個老古董,一定是天天二人世界。”
沈瑞連忙告罪求饒,又被譚教授調侃了幾句,弄得沈瑞臉紅耳臊,才心滿意足地放過沈瑞,譚教授一直以來就在校園裡面做研究報告,本來應該刻板守舊的老學究,卻偏偏童心未泯,遇上幾個喜歡的學生,就忍不住逗弄幾下,尤其是臉皮嫩薄的,非要說得人臉紅耳赤,他還意猶未盡,這點在課堂上讓不少學生吃了大虧,因為譚教授的話題是沒有下限的。。。。。。
“小傅呢?沒和你一起來?”譚教授推著沈瑞一起走,他下面有課,正要去教室走,順便就拉著沈瑞聊上幾句。
譚教授也是一個GAY,他的戀人很早就已經過世了,一直是一個人生活。沈瑞只聽過一些傳言稱他的這位戀人是當兵的,背景很深,並不是尋常家世,當年和譚教授也是鬧得沸沸揚揚,可惜英年早逝,不過如今清楚這事兒的人並不多,可見是有心人把這事硬壓下來,至於理由則各有無數版本。
沈瑞只愣了一下,便低聲開口:“他…有事,上班。”
“上班這麼小的事,他會拋下你一個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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