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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更加厲害。
埃德溫迅速移動腳步,來到臥房,然後將他輕輕地放在床上。
溫斯頓拖著腿將自己縮到床的另一邊,警戒地瞪著他,決定誓死捍衛自己屁股的領土權。
埃德溫對他的戒備視而不見,從床底下拿出一個醫藥箱道:“過來,我幫你包紮。”
儘管疼得要命,溫斯頓還是咬牙冷哼道:“不用,我就喜歡流血的快感!”
埃德溫抬起手指,上面還沾染著他的血漬,“不要讓我說第二遍。”
溫斯頓一邊爆粗口一邊將自己慢慢地移動過去。他突然覺得髒話真是一樣偉大的方面。同樣是語言,說髒話的時候太能發洩心底的不愉快了!尤其是將所有的髒話全都運用在眼前這個該死的傢伙的身上時!
埃德溫的瞳孔不知何時已經恢復原來的顏色,淡淡道:“說髒話會讓你顯得低俗。”
“我就是低俗,我還喜歡摳鼻孔,□趾,挖屁股……你管我!”溫斯頓努力地搜刮這世界最噁心的事情。
埃德溫抬起頭,狹長的眼眸內亮起亮點橘光,明明是暖色,卻沒有溫度。“如果你選擇低俗,我也會用最低俗的辦法來回報你。”
溫斯頓乖乖閉嘴。
埃德溫幫他包紮好傷口。
溫斯頓拉過被子,迅速裹住自己道:“我要睡了。”
“今天是我的生日。”埃德溫不慍不火地冒出一句。
溫斯頓砰得倒頭。
埃德溫伸出手指,面無表情地戳在他的傷口上。
“啊!”
溫斯頓像不倒翁一樣彈起來。
“唱生日歌。”埃德溫道。
溫斯頓疼的眼淚汪汪,咬牙切齒道:“有沒有人說過你是個神經病!是個不折不扣的大瘋子!”
“邁卡維氏族不是被稱為瘋子氏族麼?”埃德溫道。
溫斯頓突然說不出話來。他心裡只有一個念頭,他當初究竟是為什麼要去參加那個該死的婚宴啊!他為什麼不老老實實地呆在家找個女伴努力做運動?……那對新郎新娘千萬不要再被他遇到,不然他見一次打一次,打不死下次接著打!
埃德溫看他豐富得像油彩一樣的表情,提醒道:“快點唱,時間快過了。”
溫斯頓道:“我不會唱生日歌。”
埃德溫漠然地瞪著他。
“我真的不會唱。”溫斯頓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樣子,“葬禮進行曲我倒是會哼,你要不要?”
埃德溫抬起手指。
溫斯頓用雙手握住,惡狠狠道:“不要再用這一招。”
埃德溫看著他的雙眸毫無溫度,然後……抬腳。
“啊!”
溫斯頓疼得眼淚直流。
他居然就這樣一腳踩了下去!
瘋子,這是個徹徹底底的瘋子!
他心裡不斷地迴響著這個聲音。
不過無論如何,溫斯頓都趕在十二點鐘聲響起之前,為埃德溫的生日獻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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